国税局常年违法收税受法律保护牛逼,宪法何在? 举报人:白刚,是中国石油锦西石化公司的一名下岗买断职工 电话:13898944053 民主与法制又何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又在哪里?我们的国家为什么是这个样子?难道让我们的子孙后代也和我们一样生活在一个没有民主和法制的社会,失去了一个公民的基本权利吗??? 2000年,我(白刚)已经下岗,为维持生活,我开了一个便民早点部。在2000年2月至5月,葫芦岛市国家税务局连山分局所属的渤海国税所每月向我征收增值税50元,共收税200元。我不服,向连山分局申请复议,连山分局确认征税行为违法,于2000年7月26日做出《核准退税通知书》,同意退税200元,却不肯给书面行政复议答复,我向葫芦岛市政府法制办要复议证明,法制办不管,我向法院起诉,法院以没有行政复议证明为由,不受理。我向全国人大上诉,全国人大告诉我“三个月后辽宁省人大给答复”,辽宁省人大告诉我“由葫芦岛市人大给答复”,葫芦岛市人大告诉我“没有答复”。 据我所知,葫芦岛市国家税务局连山分局在此地常年违法征税,却得不到法律制裁。我向当地媒体(辽宁日报、葫芦岛电视台等)反映,均被地方政府扣押,不予报道。如此的政府,如此的法院,如此的国家税务机关的所作所为,能实现依法治国吗? 中国石油伙同锦西石化做假账十二年,贪污近二亿,中纪委拒不调查,国资委不管 举报人:白刚,中国石油锦西石化公司一名下岗买断职工,电话:13898944053 举报事项:锦西石化公司总经理吕文军、人事处长张月娥、原总经理张维君、原人事处长杨日新,侵吞我们下岗买断职工的最低生活保障金和社会保险金。 7 e5 s# J2 g: y
事实如下: 2004年,中石油根据中央、国务院的要求,指示下属企业结合实际情况,帮助买断下岗职工实现再就业及接续社会保险。有2015年9月10日中石油出具的“新(访)151号”《告知单》为证。 同年,张维军(当时任锦西石化公司总经理)、杨日新(当时任人事处长)伙同市妇联主席郑学勤、巾帼物业管理处经理杨宇刚,以给我们1049名买断下岗职工安排再就业的名义,把大量成本金拨到巾帼物业管理处名下(有协议书为证),却对我们买断下岗职工封锁消息,没在闭路电视上、报纸上、广播上发布任何有关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和报销社会保险的消息。 这笔钱就这样被张维军、杨日新、郑学勤、杨宇刚,以及后来的知情人吕文军、张月娥,以冒领工资的形式侵吞。总额达2亿元。以2015年协议书为例,除退休职工外还有下岗职工527人,每人每月1050元,服务费全年109万元。 此事发生后,我们下岗买断职工多次向总公司及分公司反映,吕文军(现任锦西石化公司总经理)不理不睬;我们向中纪委、中油集团举报十多年,十多次,中纪委拒不调查,中油集团不公开调查结果。广大下岗职工多次到厂门前维权,遭到五厂保卫处和经警、特警的镇压,现场发生严重冲突,给企业形象造成很坏影响。 正是吕文军总经理的这种不负责任,不作为的工作态度,造成了企业大量成本资金被侵吞的事实。请领导彻查。 要求葫芦岛纪委、中石油纪委公开调查结果。
8 F2 F6 m5 z# c" R- }; p写成日期:2017年3月9日 3 J- g: i% r( u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