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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17-6-13 20:2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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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辽宁鞍山
致鞍山市委书记孙国相,海城市全国优秀县委书记孙巨先领导同志一封控告信:
$ q1 C! Y' m& v% s尊敬的鞍山市委书记孙国相领导同志,海城市全国优秀县委书记孙巨先领导同志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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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国!从严治党!错案纠正拖磨扯皮!监管问责竟如此形同虚设!1 \7 A2 i7 J- B# V! L
强烈抗议!质问海城市公安机关:请你局不要装聋作哑!请你局公开回答,为什么面对有罪证据就是不予刑事立案侦查?请问:一:凶器现在何处?为什么不予血迹及指纹依法鉴定?二:辽宁大学司法鉴定的法定法律效力呢?为什么不予承认?请你局出示证据证明?三:为什么对法院司法建议不予执行?请你局给出理由?四:为什么对行凶者的询问笔录以证明其犯罪事实不予刑事立案侦查?请你局对我所提供的证明其有罪证据给予公开质证。请你局公开出示否定行凶者有罪的证据证明。请你局给予出示书面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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