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绿色发展 建设美丽中国典范城市 成都商报记者获悉,《成都市中心城区树木移植(砍伐)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正式出台。《办法》对中心城区树木砍伐、移植提出三点原则,《办法》更是明确提出,凡一处移植(砍伐)树木30株以上(含30株)的,须经市林业和园林管理局审核后报市政府审批。 《办法》提出三原则 已为1800棵古树建健康档案 《办法》公布后,市林园局政策和法规处做了解读。解读人称,现行《成都市中心城区树木砍伐、移植管理办法》是在2011年制定并公布施行的,随着城市建设发展及相关市政建设的要求,原《办法》已经不能适应我市城市建设中树木移植(砍伐)管理工作的需要。《办法》的起草以《成都市园林绿化条例》、《成都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规定》为依据,更能体现依法办事的原则,同时强化了审批和监管。 为进一步保护城市绿化,发挥其降尘减噪的生态功能,成都市此次出台的《办法》明确提出三点树木移植(砍伐)的工作原则:禁止擅自砍伐,原则上不砍;严格控制移植数量,尽量少移;古树名木原则上不移,实行就地保护。 古树名木作为城市珍贵的绿色资源,在城市建设过程中也屡屡遭到侵害。成都商报记者了解到,近年就曾有一家公司为了自身建设,擅自将三棵古树移植,被林业部门发现后,被处以7.5万元的罚款。据此前市林园局的统计,成都市中心城区目前共有1800余株古树名木,此前,市林园局已为1800棵古树建立健康档案,录入每株古树的所有信息以及它们面临的健康问题,便于分类整理和后期的动态管理。 申请办理移植单位 完工后负责恢复绿化 对于树木的砍伐、移植的权限审批,《办法》也根据树木移植的数量进行了明确规定。《办法》规定,凡一处移植、砍伐树木30株以下的,报区人民政府审批。如属市管道路,需事前报成都市林业和园林管理局核准;凡一处移植、砍伐树木30株以上(含30株)的,报市政府政务大厅林业园林窗口,市林业和园林管理局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对于一些重大城建项目以及轨道交通项目确需树木移植、砍伐的,《办法》中也规定,应由业主单位择优选择具有相应绿化施工资质的专业施工队伍负责。同时,负责树木移植的单位要精心制定树木移植施工方案,严格按照树木移植技术规范组织施工并确保成活。树木移植之后,业主单位也不能“掉以轻心”,《办法》显示,申请办理移植、砍伐的业主单位要在建设工程完工后负责及时恢复绿化。成都商报记者 李秀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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