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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将挂车停高速服务区 被收1400余元停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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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7 11:15:20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四川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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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来开走留在服务区的挂车。市交通执法高速五支队二大队供图 华龙网发

华龙网2月6日17时25分讯 春节假期为省停车费,这位货车驾驶员只开走了牵引车头,把挂车部分留在了高速路服务区,等到节后来开挂车时,“代价”是交1400余元的通行费,这是怎么回事?

没有牵引车头 挂车“赖”在服务区不走

重庆交通执法高速五支队二大队的执法队员介绍,2月5日上午11时左右,他们接到路巡人员报,停在潼南服务区数日的“僵尸”商品车运输车挂车有主了,一辆渝籍牵引车正准备将该“僵尸”车拖走,为此发生了收费纠纷。

执法队员调查得知,该货车驾驶员1月18日凌晨从书房坝收费站进入渝遂高速,后到达潼南服务区休息,并将其挂车卸在服务区休息区内。为图方便和减少过年期间的停车费,当时该驾驶员只将牵引车头开走,留下商品车运输挂车,还认真地摆放好标志,却未告知任何服务区工作人员,也未留下任何联系方式。

执法队员说,这辆停在服务区的挂车有三十多米长,高约四米,可以容纳下二三十辆商品车,不过,在昨天货车驾驶员出现前,挂车没有车牌号,无法确认它的主人。

涉嫌偷逃通行费 补交1400余元

春节假期后,该驾驶员准备出车,就开车到服务区内准备将挂车拖走,没想被服务区监控人员发现。因该车系货运车辆,高速公路实行计重收费,其进出站重量差异明显,按重庆市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办法规定,该车涉嫌偷逃通行费,后被路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补交通行费1400余元。

“这辆挂车开走了,服务区还有辆挂车在等主人。”执法队员说,在潼南服务区还有一辆“僵尸”挂车,连轮胎都被下了,没办法拖走,路公司工作人员试图通过监控找到车主信息,但一直无果。

提醒:非特殊情况下 严禁在高速路网内车头与挂车分离

“在非紧急情况下,是严禁把挂车留在高速路上或停在服务区的。即使是故障,也要进行拖移处理。”执法队员说,车主图方便,把挂车留在高速路网内,不仅给通行带来不便,也给自身带来麻烦。

“货车车主把挂车留在服务区,仅牵引车下道确实能省一笔通行费。”执法队员举例,如果货车从书房坝收费站上道,在G93主线站下道,通行费为250元左右;如果只有牵引车下道,通行费则为100多元。而当牵引车头再次从挂车停车的位置就近上道时,带着挂车再下道时,又可省一笔通行费。

执法人员提醒货运驾驶员朋友,高速公路系封闭性道路,非特殊情况下,严禁在高速路网内转卸货以及车头与挂车分离,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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