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讯 去年5月,在宿迁市宿城区、湖滨新区相继发生多起向女性喷射腐蚀性液体案件,不少女性市民甚至晚上不敢出门。1月19日下午,宿迁市宿城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一审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罗某有期徒刑2年。 2016年5月至7月,宿迁市宿城区、湖滨新区相继发生多起向女性喷射腐蚀性液体寻衅滋事案件。7月4日晚10时30分许,一中年女性骑电动车沿着宿迁市区幸福北路由南向北行驶至一家旅馆门前时,一陌生男子从其身后向她喷射疑似硫酸液体,致其左侧腰部灼伤。就在此案发生前10分钟左右,一中年女性骑电动车,同样被人喷射疑似硫酸液体。 接报后,警方调查发现,5月和6月,宿迁市湖滨新区井头辖区发生4起类似的案件,作案手段相似。警方推断,这几起案件应为同一人所为。后经过警方缜密侦察,于7月7日晚将嫌疑人罗某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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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庭上,被告人罗某称,他在第一段婚姻中发现了妻子出轨,便要求妻子回家好好过日子,但妻子不仅没悔改,反而对其辱骂。他由此认为大多数女性都不是好人,所以产生报复心理。法院经审理后作出上述判决。 & F& Q: O5 _4 Q2 @, g.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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