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讯(崇法宣 记者杨力 实习生陈琳)1月9日,记者从崇州法院了解到,日前,崇州街头上发生了一起离奇车祸:肇事司机为一名80后男子,长期与一有夫之妇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后来,该女子丈夫打工回家,女方遂提出解除关系。受到激怒地这名“第三者”,设计驾车撞倒女方丈夫,致其全身多处骨折。对此,法院判决该肇事司机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 据了解,从2013年初起,万兴峰(化名)在崇州打工时,与有夫之妇的李芳芳(化名)相识,并同居在一起。2016年春节前夕,丈夫从外地打工归来,李芳芳遂向情夫提出“分手”,不料遭到万兴峰强烈反对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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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7 Q, [: {( P, x 此后,万兴峰一直怀恨在心,感觉李芳芳地“分手”,是因为其丈夫从中作梗。2016年3月11日下午,万兴峰以解决感情问题为由,邀约李芳芳在崇州江源镇街头见面。 当天下午6点,万兴峰驾车尚未抵达约定地点,便见到李芳芳与丈夫并肩走在一起,更加怒火中烧地他,立马驾车直接撞向李芳芳丈夫,致其全身多处碎裂性骨折。案发后,万兴峰留在现场,报警称发生车祸了。 对此,法院认为,肇事者万兴峰为泄愤,不计后果,故意驾驶汽车冲撞被害人,实施可能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其行为侵犯了公民的生命权利,构成故意杀人罪。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参照具体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 # c) I4 B4 j% v/ Z5 N' _( I! T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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