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虚弱的呼吸,惊惶的眼神,虽然已身负重伤,但坚强的黄麂妈妈,还是用颤抖的身躯,本能地护着身后受伤的幼崽。 这对蜷缩在临安村民家中卫生间的黄麂母子,是12月23日中午被当地森林公安发现的。 当天上午,森林公安接到群众举报,临安锦城街道联合村村民老任,在自家后山疑似使用禁用猎具,非法捕获野生动物。 森林公安赶到老任家中时,发现两只前腿被铁夹夹伤的黄麂。因骨折伤势严重,又失血过多,两只黄麂被紧急送往杭州动物园救治。 昨天,钱报记者从动物园得到消息,黄麂母子因前腿粉碎性骨折,只能采取截肢手术。这对可怜的母子,需要经历半年治疗才能康复,接下来的日子,它们还要学习用三条腿站立和行走。 猎获黄麂的临安村民老任向森林公安坦言:自己在家后山的竹林里埋下铁夹,只是为了防止野猪来拱坏毛竹林里的毛笋。上后山收夹子的时候,才发现自己捉牢的是两只黄麂,就拖回家里,本来是准备杀了炖炖吃的。 黄麂是浙江省的一般保护野生动物,也是麂类中体形最大的一种,体长约1米,体重25~30千克。喜欢生活在低海拔山区丘陵的森林、灌丛,以植物嫩枝、叶、花、果实、农作物为食。母黄麂每胎只产一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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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森林公安表示,每年的4月1日~10月31日为临安市的禁猎期,其间禁止在禁猎区(保护区)猎捕所有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全年禁止猎捕两栖类和鸟类野生动物。同时,还严禁猎捕国家、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 禁止使用军用武器、汽枪、毒药、炸药、排铳、铁夹、吊杠、电捕、地枪(地弓)及其他危害人畜安全的猎捕工具和装置猎捕野生动物。禁止夜间照明行猎、歼灭性围猎或者使用火攻、烟熏、挖洞、陷阱、捡蛋、捣巢、张网等方法猎捕野生动物。 “虽然现在临安市非禁猎期,但任某的铁夹子仍然属于禁用的狩猎工具,仍属于违法行为,将依据野生动物保护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临安森林公安方面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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