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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解决房屋漏水问题,去年3月,富顺县男子袁云财一纸诉状将楼上业主告上法庭。这一告,袁云财发现,房屋漏水与楼上业主的屋外花园有直接关系,还得知,楼上业主系富顺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简称富顺县住建局)的公职人员,其房屋部分手续和产权不合法,存在违法违章建设问题。 通过信访投诉,今年6月,袁云财收到一份来自富顺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的回复件。回复中认定,楼上业主于2002年12月申请办理的50m2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2002年10月办理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所属产权不合法,对其证件予以撤销,涉及违法违章建设问题由建设监察执法大队立案调查;同时还启动了问责程序。 2 ?- B# J/ W: _3 K, @7 }3 z
不合法证件是如何办得?违建部分又将如何处置?成都商报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采访。 * d" i- {' r3 d
原告自述:
' C2 ^7 V& h0 t( {2 s! G! z 家里漏水赢了官司
+ Q1 u- ]1 v* G5 q5 a 但问题没得到解决 8 w( @( R, J% S6 V' K4 |3 r+ C* r
2009年底,为了方便孩子读书,袁云财夫妇花30余万元在自贡市富顺县城买了一套建筑面积为150余m2的二手房。袁云财告诉成都商报记者,买房后没多久,客厅顶部出现了漏水现象,他找楼上业主处理,楼上业主不予理会。无奈,袁云财只好自掏腰包请人修补。可是,漏水问题始终断不了“根”,来来回回修补了四五次,花费3000余元。
9 W" T, g& P% c5 t+ g5 D- G 袁云财认为,漏水的主要责任在于楼上,遂多次找对方承担损失,却无果。2015年3月,袁云财一纸诉状将楼上业主告上法庭,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同年8月,当地法院依法判决,要求楼上业主停止侵权行为,但介于袁云财修补漏水的花费无相关票据为证,法院没有支持其索赔的诉求。 # |2 @! p" J" K; v& Z9 z
发现蹊跷: ) G3 ]: {2 ?. Q! Q$ S5 X2 ~: b
楼上业主系公职人员 $ u5 |' \4 ?/ C4 G" H! A3 g
房屋或存违建行为 ) E0 ?, d7 W% K, X. U/ B
袁云财所购买的这套房产位于富顺县北湖苑小区11栋3单元5楼1号,据卖方当时出具的房产证显示,这栋楼房共5层,袁云财购买的房屋是5楼,按理说他的房屋就是顶楼。可为何楼上还有一户?
3 G. ?" H0 C- Q: q" `6 [, n3 { 袁云财称,2010年,过户手续办下来,新、旧两张房产证出现了差异,原本的“共5层”变成了“共6层”。为何这样?袁云财不得而知。
' t6 j# P* e% [/ i “要不是打官司,我还不知道楼上业主的房屋存在问题。”袁云财说,楼上业主名叫何慧(化名),系县建住局的一名公职人员,产权是其女儿的名字。而何慧,正是袁云财所购房产的前产权人。袁云财称,购房前,5楼1号和6楼1号这两套房产均属于何慧一家人所有,袁云财购买5楼1号后,何慧一家人便搬到了6楼居住。 % X* \; Y7 e0 g# E% u/ X. E
袁云财告诉成都商报记者,该栋楼房是一梯两户,但是六楼却只有1户,只有何慧一家人,对门业主的房屋是楼中楼,仅从5楼正门进出。袁云财因此认为,何慧故意将一套楼中楼的房屋非法改装成两套房,并将其中一套具有合法产权的房屋销售给他,自己居住在存在产权问题的房屋内。 当事人回应:
) P4 [- J4 r$ n! p* ]5 c 绝无违规办理证行为 # R4 O1 m4 L& Q( ^) K v" q" s" X
“很委屈,也很没面子” ; x) B! ~/ l O) L m8 q8 W/ Q
今年年初袁云财通过信访投诉,6月,他收到一份由富顺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发文的回复件。回复中认定,楼上业主于2002年12月申请办理的50m2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2002年10月办理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所属产权不合法,对其证件予以撤销,涉及违法违章建设问题由建设监察执法大队立案调查;同时还启动了问责程序。
8 y5 y X( e. \. A8 T+ e 12月13日,何慧在电话中接受成都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绝对没有违规办证行为。但因此事,她受到单位领导批评;部分产权被认定为违法违章建筑,也着实感觉很委屈。
Y" e4 S- M, M 何慧称,买房子时,5楼两户为楼中楼,由于家庭原因,她与开发公司协商,没有在屋内搭建楼梯,而是将房屋分割为两套,分别在五六楼开门,一套归自己,一套归女儿。后来,开发商跑路,整栋楼所有业主产权无法及时办理。
0 z) G& i6 J6 x 何慧说,办理产权的过程中,两套房屋按规定办了两个产权证,缴纳了相关税费。6楼房屋确有部分产权是以女儿名义补办,在当时是通过了的,只是时间上有差异。“楼房验收在2002年7月就完成了,只是签字没有签完;补办的手续都是在此之后。”何慧解释称,完成验收的最终签字时间在2003年,因此导致办手续时间在前、验收时间在后的结果。 ; j" H- Q: d8 _; s
作为富顺县住建局的一名公职人员,如今被指居家违建房,何慧称“很委屈,也很没面子”;但事已至此,只能接受组织调查,承担相应责任。
" t, N% F, b9 m5 d. z 对于袁云财反映的情况,何慧表示,漏水问题确实存在,整个过程中,她先后五六次出钱修补,仅一两次由袁云财垫付,双方在沟通交流过程中有一些不愉快。为何会被投诉?何慧称,袁云财曾以漏水问题向其提出数十万元的赔偿,她没有答应,故被投诉。袁云财对此说法不认可。 * ^& w0 A7 m1 k6 d: F8 I9 C
县住建局副局长: ( |( ~& E+ e) r
现拟撤销不合法证件
0 A9 g& J! K5 i9 r 调查还在进行中
/ P* ^' @+ g) r3 K$ b, D; f/ {( ` 12月12日,成都商报记者来到富顺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该局副局长蔡文林接受了采访。蔡文林表示,袁云财所购房产始建于2001年,2003年通过验收后投入使用。“(该栋楼房)规划的是5层,但实际盖到了6层,是局部6层。”蔡文林说,这栋楼房是县里第一栋集资建房,房屋6层是一次性成型,不存在后续加盖问题。 2 @& V8 Z( W6 v0 t' R
蔡文林称,在接到信访投诉后,县局对此事进行了调查。调查发现,何慧所居住的6楼房产,实际面积120余m2,其中,70余m2办有合法产权,约50m2产权的取得存在问题,是在整栋楼竣工验收前自行办理的审批手续。由于年代久远,无法找到相关的凭证,手续是如何办的,现已无从查证。
& X) X1 _# K% O 蔡文林说,此前(今年6月)给出的处理建议有:撤销不合法证件、启动问责程序和立案调查处理违法违章建设问题。然而,时隔近半年,处理建议落实情况如何?蔡文林称,县局纪检部门已经对何慧进行诫勉谈话,但不合法证件还在撤销过程中,涉及违法违章建设问题也还在调查处理过程中。(记者 袁伟 摄影报道) / U% r% c6 r& Q
原标题:漏水官司牵出楼上违建房 楼上业主还是富顺县住建局的8 ]* N' I5 G- N3 S6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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