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凤凰网综合
% z& J- r8 u' K7 f' Z, g2 n只要家庭和私有世袭财产仍无可争辩地是社会的基础,女人就会处于社会的最底层。 在女性地位不断提升的今日,我们的社会两性究竟是否平等的问题,依旧存在于社会学者的课题和平常百姓的生活中。无可否认,男人在社会中承担了更多的角色和压力,但女性是否就因此需要相应地降低自己的地位?在看似“同工同酬”的男女平等社会,为何女性还认为自身处在“不平等”的地位?
. X* Y& v/ [( N( z老母为儿买房状告女儿要钱
i0 n% L* y1 M* y+ d据《北京晨报》报道,八旬的刁老太因远在深圳的女儿拒绝出资帮哥哥在北京买房,与女儿决裂,并一纸诉状将其告上法庭,提出每月8000元赡养费及支付300万元购房款等一系列诉求。报道称,刁老太及丈夫随儿子谢先生租房居住在北京,女儿则在深圳一家上市公司任职。刁老太认为女儿挣钱多、经济条件好,应当帮忙境况不好的哥哥谢先生在北京买房成家,并将自己名下的股票赠与哥哥。遭拒后,刁老太和儿子认为对方为富不仁,不念手足之情,在今年4月,刁老太又将女儿诉至法院,要求对方向自己支付巨额赡养费。0 [1 u! p3 N* ?4 J4 W) }. h+ m
女性=私有财产?
+ y0 p4 u$ I @) \& _在《第二性》中,波伏娃认为女人在私有财产出现以后便被废黜了。因为在多少世纪以来,女人的命运始终同世袭财产的历史有着密切的联系。男人关心财产胜过关心他的生命。无论是对他的众神还是对他的孩子,男人都不同意与女人共享。他不可能彻底地、永远地实现他的权利要求,但在父权时代,男人却完全夺走了女人对财产占有权和遗赠权。& q8 C# S S: `- x5 v. T: Y/ |+ f
就此而言,这种做法似乎是合乎逻辑的。假如女人是继承人,在很大程度上她要把她父亲家庭的财产转给她丈夫的家庭。于是她被谨慎地排斥在继承序列之外。但反过来,由于女人一无所有,她也就没有了做人的尊严。她本身就是某个男人的世袭财产的一部分:最初是她父亲的,后来是她丈夫的。, g6 o; q4 d) _# s6 F- s
在古时严密的父权制度下,从男孩子或女孩子出生那天起,父亲就可以把他们处死。但若是男孩子,社会通常会对父亲的权力加以限制:每一个正常的男婴都有可能活下来,而遗弃女婴的习俗却广泛存在,这个现象如今在中国的许多偏远地区依然屡见不鲜。7 g8 N9 G1 Z2 w# B b9 Q# Y
当妻子既属于父系氏族又属于婚姻家庭时,她便设法在两组关系之间保持一种不容忽视的自由。这两组关系是混乱的,甚至是对立的,每一组都足以支持她反对另一组。9 i( F6 y$ Y7 w$ K
) k" t; k! y: b/ M例如,她常可以在选择丈夫时自作主张,因为婚姻只不过是一件世俗的事情,并不会影响社会的根本结构。但是,在父权制度下,她是父亲的财产,父亲根据自己的意愿把她嫁出去。后来在附属于丈夫的家庭时,她不过是丈夫的一份动产,是她新加入的那个氏族的一份动产。
9 p; q3 M$ H( r, f. g& C只要家庭和私有世袭财产仍无可争辩地是社会的基础,女人就会处于社会的最底层。7 R% D6 j6 P5 A* _1 v* n
女性权益,既有外在事实上的不平等,也有内在感觉上的不平等6 B% O( X, _% D
不少女性认为,男女大体上是平等的,但在某些不太重要的方面,略有不平等的感觉。著名社会学家李银河在谈论“中国女性地位的问题”时指出。“我在工作中没觉得男女有什么区别,主要看自己的能力。只是在调动工作时能觉出来男的容易女的难。”
: L( i5 V+ d: G' a! f; q1 ^) T4 I一位离婚女性说:“过去我没觉得有不平等,尤其我们单位女同志多,所以没觉出来。可离婚以后,别人都同情我,好像一个女的没有个男的就不行似的。现在谁一跟我提这个我就反感。我的婚姻失败就是因为我太依赖男的了。别人的同情在我看来就是不平等。”
4 u2 n" s( X9 n( N不少知识女性并没感觉到外在形式上的不平等,但还是能感到有一种心理层面的、微妙的不平等:“从知识女性角度看,社会平等对我们来说不是很大的问题。从发挥自己的才干、创造自己的生活天地上,没感到来自男性的压抑。但是在观念层次上对女性的歧视还是存在的,尤其在学术界。学术界的男性中心比其他任何一界都顽固和明显。1 t1 y: j9 ^5 Q; U* s. H$ f$ |
李银河时常感到,对于那些从女性出发的观点,男性会嗤之以鼻,好像不屑与你争似的。女性总是不自觉地更重视人和感情,因此常常会有被攻击被伤害的感觉。社会逻辑的男性化在学术观念上是根深蒂固的。”9 w& \6 [# V; h/ T2 J*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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