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巡视组:
7 x8 c* Y5 U+ u) a" O5 m" d) u5 m& m$ X2 b9 e+ ]9 k* Z
检举人:何强、张德礼、周天均等几千个农民,住四川省宜宾市兴文县麒麟苗族乡兰厂村五组,(见我们的身份证和群众的签字名单复印件证据) 0 d2 Q$ r2 S. g6 [0 U
被检举人: 杨冬生,2003年至2011年任宜宾市委书记,从2011年起任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厅长 . ~% f7 H& \$ U' d: k! R' i
6 f4 O2 s+ X& x0 f. O 被检举事由:几年以来,我们向杨冬生反应兴文县违法征地行为,他不但不责成执纪执法部门依纪依法查处,反而把我们的检举信批转给被检举单位,兴文县委县政府,致使我 们反映的以下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 3 h% T( J& q" e: X6 x+ Q) m
2 ]2 [8 c; n1 C7 V) g
一、致使我们反映兴文县违法征地的行为长期得不到查处。 1、《土地管理法》第45条规定:征收基本农田,35公顷以上的耕地,必须经国务院批准。但是,兴文县人民政府征收我们的良田好土有四千多亩,是没有国务院批文就“未批先征”的违法征地行为。 2、省政府令第268号第六条规定:修建大中型水库,项目法人或项目主管部门在省政府通告发布后,要会同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实物调查细则及工作方案,组成调查组开展实物调查工作。调查结果应由调查者和权属人签字认可,其编制的实物调查报告,要报经市政府确认。 而兴文县人民政府却在省政府没有发布公告的情况下,擅自进行实物调查,其调查结果未经我们村民小组和农民签字认可,也未经宜宾市政府认可调查结果,就把我们四千多亩良田作为荒山林地征收,以荒山林地的征收补偿标准对我们进行补偿,我县光明坝几千个农民上万亩基本农田耕地也是未经国务院批准就征收的,都是67.44元一个平方米,而县政府却以34.50元一个平方米的标准来补偿我们,激起了我们的强烈反对。 3、省政府第268号令第7条规定:项目法人或项目主管部门要编制移民安置规划大纲,一是要报省政府或国务院批准,二是要听取我们的村民的意见,三是要先移民后建设,四是要向我们安置对象公布大纲内容。而兴文县人民政府却没有按以上规定办事,至今没有召集过村民开会征求意见和公布安置补偿事宜,就动用大量警力来强占我们的良田,进行先建设后安置。 4、国务院国发<2006>第31号文件第二条规定:社会保障费用不落实的,不得批准征地。省政府川府发<2008>15号文件第二条规定:为失地农民买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的费用为社会保障费用,严禁“未保先征”土地。 而兴文县人民政府却在没有落实我们失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情况下,“未保先征”。 5、党中央国务院三令五申:严禁动用警力干涉地方行政事务。 而兴文县人民政府在2013年10月15日违法动工用地,在2013年12月27日被我们拒绝违法动工用地后,竟然动用了几十辆警车和大量警察到违法用地施工现场为违法施工的犯罪行为保驾护航,当场抓走王南分、何湘、杨成荣、张云智、张德分、杨朝福、周天均、胡大军等八个农民,引发了我们广大农民到县政府门口聚集喊冤的群体上访事件。兴文县人民政府在没有对以上违法征地行为对我们有一个交代的情况下, 又于2014年2月18日又强行动工,引起了我们广大村民的强烈不满和誓死反对,现在,矛盾激化,一触即发。
: Z$ z8 c5 g3 G- j- r. i8 ~
6 p! v; W3 v0 p8 }; L$ t$ ~. x 二、我们的诉求: 1、杨冬生作为原宜宾市委书记,县任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厅长,包庇纵容兴文县人民政府“未批先征”我乡四千多亩基本农田耕地,和“未批先征”光明坝上万亩基本农田耕地,违反了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政治纪律,并触犯了刑律,超过了《追诉标准》的几百倍,请求依纪依法对杨冬生相关责任人作出纪律处分后,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2、杨冬生把我们的检举信批转给被检举的兴文县委县政府,使我们反映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例如,我们反映在一个县内不可能有两个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标准,我们要求按县政府对光明坝征地的补偿标准来对我们失地农民实施安置补偿,并落实“先保后征”“先安置补偿,再动工用地”等政策。请求上级对调动几十辆警车和大量警察来镇压我们的兴文县政法委书记朱远鹏和兴文县公安局长刘维林作出纪律处分,对被违法抓去的八个农民实施国家赔偿,以平民愤!以防止发生恶性流血事件和百人上京上访事件发生。 3、请求上级调查是否是四川省国土资源厅越权审批我乡四千多亩基本农田耕地征收?还是他们官僚主义作风严重,没有到现场考察我们四千多亩高产稳产和中产稳产田中有两千多亩是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良田好土?还是明知我们的田土是基本农田而故意作为荒山林地来审批用于修建水库?其违规审批或官僚主义的渎职审批该如何追究纪律、法律责任?宜宾市和兴文县参与把基本农田谎报为林地荒地骗取批文的责任人是那些人?请依纪依法进行处理。 4、请求调查2011年上级拔来退耕还林补贴款108万元,被南厂村总支书记陈正国、文书张德庆伙同县镇相关领导贪污,已构成犯罪。但是,兴文县纪委却只是撤销了陈正国支书、张德庆的文书职务,以陈正国、张德庆已退赃款为借口,没有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对涉案的其他人员也没有追究纪律、法律责任。请求上级对贪污上百万元的经济犯罪大案立案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告知我们检举人,并对县委书记钟军涉嫌包庇犯罪行为作出处理。 5、我们揭发兴文县人民政府违法征地和滥用警力镇压村民的违法犯罪行为,杨冬生应该责成宜宾市政府或市纪委等市级相关有权受理该信访案件的部门来调查。但是,杨冬生不但不责成市级相关部门立案查处,却将我们揭发检举兴文县人民政府的材料转给兴文县人民政府这个被揭发举报单位,形成了被揭发举报者自己查处自己,和由被揭发检举单位的下级来查处上级的荒唐腐败格局。为此请按《信访条例》第44条规定,对杨冬生和宜宾市级相关有权查处兴文县违法征地和滥用警力信访事项,不但不立案查处,反而还把我们的检举信转给兴文县人民政府的违反信访工作纪律的行为进行严肃的查处,并将查处结果答复我们检举人。
; M( K( H$ l* Y% [
( A8 p0 ~1 T& f: m3 Y @ 现在,我们揭发检举杨冬生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应该由由谁来查处?是否受理此揭发检举信?请求在法定时限内答复,如不受理,我们将逐级上告。
; v3 H" ]0 l2 d# P 回复联系电话:13890938948 15196969495 检举人:何强、张德礼、周天均等广大村民 2014年9月18日 1 s/ v: j) R7 L* _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