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苗圃拆迁补偿的信访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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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6 i9 s% E0 K! V* u, Q尊敬的四川省级各位领导: 我是四川省三台县中太镇七一村的普通农民陈国琼。女子杜春燕在家务农,儿子杜阳在乌鲁木齐现役军人,丈夫杜明万因2007年与三台县瑞鑫公司发生车祸超成植物人于2011年去世,因在我丈夫发生车祸救治四年期间以及跟瑞鑫公司打官司耗尽家中全部积蓄并四处欠债,处于无以为生异常艰难的境地。所幸绵阳市扶贫协会得知后紧急救助30万元,在此基础之上,不辜负扶贫协会关心支持和希望,我们母女俩力争勤劳致富。我们兴养殖、办苗圃、植庄稼,起早贪黑,没日没夜、不敢有丝毫怠倦,我不仅要忍受其夫去世所受到的伤害和刺激,还要照顾鼓励其女杜春燕自立自强,艰苦创业。其女也立志奋发,日以继夜,甚至已年过30多岁仍拒不结婚,生怕再给国家添乱。 就在希望在即的关键时刻,正在修建的绵西高速公路,正好要穿过我家,使我们大量投入即将获利的希望再一次化为了泡影。本来修路是利国利民的好事,对于这种公益建设,我们很理解,同时也大力支持!绝不会占国家的任何便宜。但是,接下来的行为真是大煞风景、令人心寒。中太政府和施工队一起组织人员强拆房屋推到、并掩埋苗木、拆毁饲养场,不给我们半点喘息时间另找住处和财产减少损失。 今年7月21日我女儿利用网站投递到省委书记信箱反映苗圃补偿等问题,省领导得知比较重视立即转发呈成市级办理,而市级转发呈成县级办理,因此县级转发呈成中太镇政府办理,而他们为了应付上面而保住乌纱,县级部门听当地官员们一面 之词,既不到现场实地调察考证,又不到村里了解落实情况,仍然将我们的苗圃按1元钱1棵计赔,这种赔付极不合理,从本质上说,实际上就是鲸吞了我们的全部投入和孤女寡母夜以继日所付出的劳动成果。这种和我们卖出的价格相差了几十倍的所谓赔付,将使我们再次前景返贫,因此,我们认为这种赔偿标准极不合理。还坐在办公室出文,反说我们所反映的问题不实,这种欺负孤女寡母的行为确实令我们难以接受。 我再次恳请县级及县级以上有关部门根据相关文件到现场核实苗木性质,对我们的几千棵树和一千多株花卉的价值做一个客观评估,让我们能够得到一个公平、公正、合理的赔偿处理结果。
@4 Q! K2 W0 i 陈国琼 2016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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