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媒体报道,河南某县一中学下发通知,规定各科“可怀孕生二胎”的教师名额,有的学科甚至要排到10年后。“为什么让她生,不让我生?”这是在郑州某公立职业中专学校任教的赵女士的疑问,她33岁,今年打算生二孩,但被学校“婉拒”:“人太多要排队,你还年轻,再等等吧!”而拿到“通行证”的女教师今年已41岁,争到名额还是沾了年龄的光。(8月5日《人民日报》) 今年全面放开二孩政策以来,“你生吗?”成为了大家谈论最多的话题之一,许多家庭也为此跃跃欲试。最近一段时间以来,在一些以女性职工为主力军的单位规定排队生二孩的新闻不时进入公众视野,引起社会舆论的关注。为此,笔者也真是醉了,生二孩还要排队? 在全面放开二孩政策之前,也就是去年的时候,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在一份关于加强员工计划生育管理的征求意见稿里面,就出现了 “入行满一年的已婚女工可提出生育计划安排申请”、“员工生育计划一经确定,对未按照计划怀孕而影响工作安排的,一次性罚款1000元……”这样的“神条款”,如此要求,当时被曝光后就引起了社会舆论一片哗然,许多网友表示对于这样的规定直接就“被雷倒”了。而今,在全面放开二孩政策之后,也就是今年以来,又是河南某县一中学下发通知,规定各科“可怀孕生二胎”的教师名额,有的学科甚至要排到10年后,看到这样的“神通知”,笔者真是醉了醉了,国家生育政策的落实、妇女合法生育权利的保障,居然被“卡住了”,真不知会让这些女教师心中作何感想。 根据中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51条,妇女有按照国家规定生育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也就是说,任何单位不得侵犯妇女生育自由的权利。同时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3条,劳动聘用合同或服务协议中不得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由此可见,诸如生二孩还要“排队”,还要按学科规定“名额”,甚至还要凭年龄拿“通行证”……这些“神规定”是明显违反法律法规的。 当然,或许校方也是出于教师编制太少、面临开不起课的“无奈”,但是不能因此就剥夺女教师自由生育二孩的权利,更不能出台这些“神规定”,不仅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而且还从感情上伤害了女教师们的心。(彭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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