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新都区检察院对蒋某涉嫌交通肇事一案依法提起公诉,该案系新都区首例滴滴车交通肇事案被提起公诉。 去年11月22日23时许,蒋某驾驶“雪佛兰”小型轿车利用“滴滴打车”软件在新都区一茶楼接上乘客陈某与何某,沿成德大道送乘客去新都区马家镇北星小区。车行至北星村十字交叉路口左转弯时,遇王某驾驶的“金杯”小型面包车对向直行通过,蒋某所驾车右前部与王某所驾车前部发生碰撞,随后两车与路口交安设施碰撞,事故致司机蒋某、王某、乘客陈某与何某受伤,两车及交安设施受损。乘客何某医治无效,于次日死亡。经认定,蒋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据悉,该案是新都区首例滴滴车交通肇事案,新都区检察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检察官对案件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审查,及时提讯犯罪嫌疑人后发现,蒋某利用打车软件从事营利活动时未提醒乘客系安全带,转弯时未让直行车先行,安全驾驶规范意识不高,是导致本案发生的主要原因。在听取了被害人陈某的意见、分析全案证据后,最终审查认定犯罪嫌疑人蒋某涉嫌交通肇事罪,并依法向区法院提起公诉。 新都检 成都商报客户端记者 张柄尧 9 ^! X2 U- C, h" ?,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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