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干加实干,必须打造作风过硬、充满激情、奋力拼搏的干部队伍,如此必须依靠务实、管用、有力的制度机制作为保障。
二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形势下,伴随着少数干部的“各种特权”被清零、“违规福利”被取消、“灰色收入”被封杀,少数干部思想困惑增多,做工作干事情动力不足、积极性不高,出现了廉而不为、廉而不勤、懒政怠政等问题,表现为能力不足“不善为”、动力不足“不想为”、担当不足“不敢为”,成为制约各项工作推进的重要因素。省委建立“三项机制”,就是要引导广大干部鼓足主动担当、积极作为的勇气。
三是我省一些从严管理干部的制度建设走在全国前列,也得到了中央的认可。省委将“三项机制”作为对党建工作的一次再创新、对党建制度改革的一次再深化、对干部人事制度的一次再完善。
鼓励激励机制:
首次进入“十强县”奖励100万元
鼓励依据: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贫困县扶贫绩效考核结果为主要依据,充分运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平时考核、综合研判等结果。
主要措施:评优评先、考核奖励、选拔重用。凡是在评优评先中获得一定荣誉,考核和选拔方面就有相应的奖励。比如,对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前10名的县(市)和前5名的城区,以省政府的名义授予陕西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年度“十强县”和“五强区”称号。相应的,对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第一名和首次进入“十强县”“五强区”的县(市、区),各奖励100万元;其他“十强县”“五强区”,以50万元为基数给予奖励,较上年每进步或后退1位分别增加或减少10万元。奖金分配应发放到人。同时,每年结合各项考核结果,按照一定权重,综合评定出10名优秀县(市、区)党政正职,优先提拔使用(贫困县党政正职就地提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