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传播网讯(冯鑫 许鹰)自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2016年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后,金口河区法院结合实际,及时对会议精神进行贯彻落实。 一是召开党组会议传达会议精神。4月27日,召开院党组会议,由纪检组长汇报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学习《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外部人员过问案件信息留存留痕工作的通知》等制度规定,对近期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工作进行研究部署。 二是近期召开全院干警大会,部署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学习上级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对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不得过问案件、“全程留痕”等制度规定,通过办案系统及时正确录入过问案件信息进行培训指导。对落实主体责任,统一使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纪实手册》进行讲解。部署开展“作风建设规范年”活动,加强五个方面的司法作风建设。三是强化审务督察工作。每半月开展一次工作纪律、工作状态、诉讼服务窗口态度等日常审务督察;每季度开展一次落实“会见规定”、庭审规范的专项审务督察;开展“三个一”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同时,实施视频审务督察,提高监督检查针对性、实效性。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及时点名道姓通报批评。 四是查漏补缺,补齐短板。针对我院专职监察员调离的实际,为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积极向组织部门汇报,争取尽快增补一名专职监察员。完善廉政制度建设,抓紧建立本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考核办法》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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