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传播网讯(冯鑫 许鹰)2016年3月31日召开的全省法院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上王海萍院长在讲话中通报了宜宾南溪区法院被告人脱逃事件,会后,院党组高度重视,由分管院长立即组织全体法警开会学习。 针对刑事案件中安全工作方面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每名法警就如何加强和完善安全防范工作提出意见,并采取四项措施严防被告人脱逃。 一是强化警示教育,定期进行警务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责任意识。牢固树立庭审安全无小事的观念,时刻紧绷安全这根弦,提高忧患意识,克服麻痹大意的思想,防范于未然。 二是规范法警执法,按规定配备警力和单警装备,遇警力不足时,必须申请调警,不达要求坚决不能开庭。每次庭审前制定周密的预案,任务到人,明确职责。执勤法警必须严格按照《四项规则》的要求执勤,并在任务前检查执勤所需的枪支弹药、警械具、通讯工具和交通工具等装备是否齐全完好。 三是加强警务技能训练和处置突发事件演练,提高警务保障能力。在加强体能、技能训练的基础上针对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进行处置演练,增强应变能力,确保关键时刻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 四是加强法庭、羁押室、囚车、警械具等装置的维护检查。定期对装备进行检查和测试,保证装备能正常使用。在庭审前对法庭、羁押室、囚车、警械具等装置进行逐一检查,防止被告人脱逃。 " ?, N5 H( z( C- _, d!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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