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的气温最高可能超过20摄氏度,转眼即将进入夏天,而性侵害案件也可能进入高发期。昨天,江北区检察院对辖区近三年的强奸、猥亵案件进行了统计分析,同时也联合重庆晨报推出“夏季防性侵攻略”,教你有效预防、面对性侵害。 案例1 让未成年女儿去酒吧陪酒 这个妈是怎么在当 去年6月一天晚上,未满14岁的女孩小文,用小姨的身份证在某酒吧谋得一份陪酒的差事。其母亲认为这可以让孩子积累社会经验,只要不喝太多就行,并没有反对。 当晚,小文在酒吧认识了一名30多岁的男子。男子后用啤酒、红酒灌她。小文最终不胜酒力,被男子带到宾馆开房,她短信求救也被阻止。最终男子被判强奸罪,获刑四年。 “莎姐”检察官罗慧分析认为,亲子关系淡漠,导致了小文的悲剧。小文的母亲是80后,居然同意孩子去酒吧从事陪酒工作。此外,女孩醉酒没有直接用手机联系母亲,说明了双方的信任程度。而作为家长,最最不该的是,明明知道女儿在喝酒,并没有制止或者多打几个电话确认安全。 案例2 女子正确处置 施暴者获刑 去年7月一天晚上,身无分文的17岁小飞爬进21楼一户出租屋内,图谋盗窃。他却发现一名衣衫单薄的20岁女子,正在睡觉。 小飞找来水果刀,威胁女子与其发生了性关系,并拍下视频。不过,女子并未大喊呼救,还在聊天中套出了对方的真实姓名。最终小飞强奸罪成立,获刑两年半。 罗慧分析认为,该女子有三点可取之处:她足够沉着,没有大喊大叫,以保证人身安全;通过聊天、存电话、送诗集等方式稳定了施暴者的情绪;第三,保存了证据,该女子没有选择立即洗澡、把衣服床单丢掉,这极大程度减小了警方调查取证的难度。 分析 七成性侵案发生在晚上 在江北区检察院近三年办理的性侵害案件中,有72.9%的案件是发生在晚上,时间包括18点-3点。该院“莎姐”检察官罗慧分析认为,黑暗的环境作案可能性更大,施暴者往往通过灌酒等方式来实施性侵害。 近五成案件发生在夏季 在江北区检察院近三年办理的性侵害案件中,有48.6%的案件是发生在夏季,主要集中在6-8月。这些案件中,有51.3%的施暴者是熟人,除了特别信任的关系外,还包括朋友的朋友、见过面的网友等建立了一定信任关系的人。 两种犯罪心理你要了解 在性侵害案件中,犯罪分子无非都是这两种犯罪心理:临时起意、早有预谋。昨天,江北区检察院“莎姐”检察官罗慧,教大家如何预防、应对。 临时起意的,一般是其不健康心理的敏感部分受到了刺激,因此产生了作案动机。比如,单身女性衣着单薄、走夜路等。应该注意观察施暴者的异常举动,如目光等,然后寻求有效的救助。此外,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降低施暴者对自己的关注度。 早有预谋的,相对来讲更不容易被察觉,如果是建立了一定信任的熟人的话,更容易制造作案机会。最好避免与对方在封闭的环境下长时间的单独相处,从对方的经历、行为等细节上判断是否有潜在的危险。比如,如果对方有无类似的不良口碑经历。 本报记者 陈翔 1 |/ t& T9 g" l0 y) T' o(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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