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快讯 郭某夫妇在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某写字楼内,注册投资公司虚构投资炒外汇,诈骗多人2180万余元。后经该公司会计报案,两人被抓获。今天上午,《法制晚报》(微信公号ID:fzwb_52165216)记者获悉,郭某、刘某夫妇因涉嫌集资诈骗罪,被昌平检察院批准逮捕。 2010年,郭某在昌平区先后注册北京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及北京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自任法定代表人。 2012年,郭某与刘某结婚,刘某也参与到公司的经营活动中。 该公司主要以投资外汇名义吸引社会公众投资,并陆续在天津、长春、哈尔滨、临汾、阜新等地成立分公司,按照投资期限设定不同的回报率,投资一年回报率为13%,半年10%,三个月7.88%,到期后可以续存,可以提现。 公司成立之初,基本按照合同约定将高额收益回报给客户,正因为如此,多数投资者在期满将利息取现后,继续将本金投资以期获取高额固定收益。 2014年开始,公司已经无力再向客户支付收益,但仍以投资名义吸引社会资金。 2015年6月,郭某、刘某两人将北京公司所有账目销毁后逃往四川成都隐居,同年12月被抓归案。 经调查,2014年6月至今,包括北京、天津、哈尔滨、长春等分公司的投资者共计损失2330万余元未退还。 + j0 I) A- a# D! ?9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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