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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二孩配套政策或月底出台 产假拟增加5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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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14 09:18:0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四川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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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金强

焦点“全面二孩”政策自出炉后,一直是市民关注的焦点。生育假应该延长多少天?男方陪产假会不会增加?重庆什么时候制定出台配套政策?

全国人大代表、民建重庆市委主委、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沈金强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计划在本月底,市人大常委会将修订《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落实重庆“全面二孩”相关配套政策。

“老百姓关心关注,前期做了大量的工作,常委会争取一审通过。”沈金强透露,这次属于大面积修改,70多条条款就要修改40多条,其中城镇职工们最关注的产假就准备增加50天。

何时修订?

重庆的时间表是3月底

前两天,国家卫计委主任李斌说,到目前为止,广东、上海、湖北等13个省区市已经完成了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修订,多数省份将于3月底完成地方条例的修订工作,全面二孩政策正在依法有序的实施过程中。

“关于全面二孩,重庆也有时间表,就是本月底。”沈金强说,全国人代会结束之后回到重庆,本月底将计划召开重庆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一个重要的议程就是修订《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落实“全面二孩”政策。

修改什么内容?

独生子女奖励“老人老办法”

重庆市上次修改《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是在两年前,当时仅对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的两处内容作了修改,突出“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规定。

“因为涉及到二孩政策全面放开,修改之处比上一次多得多。”沈金强说,按照多次调研和开会沟通的情况,要修改40多条条款。

修改的内容,除了围绕“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来展开之外,还包含了很多配套政策内容,包括调整完善生育政策、奖励保障、技术服务、法律责任等重要内容。

沈金强透露,本次条例修改将删除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同时明确按照“老人老办法”的原则,“法律修改前按照规定应当享受奖励扶助的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独生子女父母和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父母,可继续享受奖励扶助”。也就是说,“全面二孩”政策正式实施后,之前享受独生子女奖励扶助政策的三类人,拟可继续享受奖励扶助政策。

与“老人老办法”对应的是“新人新办法”,全面二孩政策正式实施后,此前享受独生子女奖励政策的独生子女父母,生育了二孩,那么就从“老人”变成了“新人”,不再享受奖励政策。

产假拟增多少天?

一致趋向于增加50天

生育假应该延长多少天?这是市民比较关心的问题。沈金强说,按照目前的修订前期准备工作来看,对比全国其它省市,一致趋向于增加50天。

据了解,根据2014年3月26日重庆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关于修改〈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的《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女年满二十三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晚婚的职工,增加婚假十个工作日;晚育的妇女,增加产假二十个工作日。增加的婚假、产假视为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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