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在河北代表团全团会议上表示,明年将取消现有高考中四分之三左右的加分项目,只保留少数民族、烈士子女等少量加分项目。(3月6日《京华时报》) 这是一个令人欣喜的好消息。若用一句话概括其意义,那便是: 必须承认,高考加分政策有着良好的初衷:高考“唯分数论英雄”有着显而易见的缺陷,它只能反映一名考生对书本知识的掌握程度,却无法全面反映一名考生的综合素质,更无法展现一些考生的特长。在“唯分数论”导向之下,应试教育大行其道,素质教育步履维艰。正是为了弥补这一缺陷、改变这种导向,高考才有了各种加分政策,以期纠正应试教育之偏,结出素质教育之果。 然而,播下的是龙种,收获的可能是跳蚤。看上去很美的高考加分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却逐渐异化、变味、走形,乃至与初衷南辕北辙。笔者曾在一篇文章中概括高考加分的“三宗罪”:一是导致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钱权交易,各种丑闻层出不穷,各种神通花样翻新,严重损害了高考的公信力;二是有些加分项目反而强化了应试教育——当培养学生的特长和兴趣只是为了获得高考加分,它就会异化为更加疯狂的应试教育,增加了学生和学校的负担;三是对农村学生尤其是贫困地区学生不公平,因为他们没条件、没机会学习各种特长,很难获得高考加分,致使重点高校中农村生源比例偏低,城乡教育鸿沟越拉越大。 正所谓“兴一利生一弊”,任何公共政策都是利弊相依的,关键要看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就高考加分政策而言,其利在于可在一定程度上破除“唯分数论”,让综合素质较高或特长考生获得优先上大学的机会,但相比而言,其引发的种种弊端更加严重和普遍,更加突出和刺眼——如果说高考“唯分数论”是一种较低层次公平,高考加分政策是为了追求更高层次的公平,那么现在的问题是,不仅更高层次的公平如同镜花水月,连较低层次的公平都屡屡遭到破坏,这自然让人们无法容忍,宁愿回归到“分数面前人人平等”的较低层次公平。 在这个意义上,大幅度削减高考加分,并非表明高考加分政策一无是处,更不是否定素质教育,而只是利弊权衡的结果,是“两弊相权取其轻”。尤其让人欣慰的是,这次削减高考加分项目没有拖泥带水,而是大刀阔斧、快刀斩乱麻,现有高考中四分之三左右的加分项目都将被取消,对很多加分项目不惜采取“一刀切”。这是维护高考基本公平的需要,也是对民众呼声的诚恳回应,显示了中央提振高考公信力的决心。 减少高考加分,就是增加高考公平,尽可能压缩加分项目,就相当于将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钱权交易的生存空间压缩到最小。这是一种“釜底抽薪”的办法,它比加强监督更有效,比事后究责更管用。高考公平事关千万考生的切身利益,关乎无数家庭的喜怒哀乐,清理、规范高考加分意在维护高考基本公平,而素质教育只有建立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才能开花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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