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男友未婚同居,还怀了他的孩子。期间,因为他赌博我提出分手,后来他写下协议,表示再赌博就分手,并赔偿我10万元青春损失费。但是,在我怀孕期间,他继续赌博。现在我提出分手,请问是否可以按协议索要青春损失费? 案例 同居分手女子索要“青春损失费” 兰女士说,她和男友谭某同在石家庄打工,经人介绍并确定恋爱关系。 今年端午节期间,她还和谭某一起回老家办了订婚仪式,准备等春节时举行婚礼。 从老家回来后,兰女士发现谭某染上了赌博的恶习,工资输光了不说,还经常从自己包里偷拿钱。 几次争吵后,兰女士提出分手,可谭某不同意,还主动写下一份协议书,表示以后不再赌博,如果再赌,愿意分手,并向兰女士支付青春损失费10万元。 写下协议没多久,兰女士发现自己怀孕,而且谭某又背着她去赌钱,把工资输光后,又从信用卡透支了2万余元。 兰女士毅然决定离开谭某,并做了人工流产。谭某也不死心,说兰女士打掉孩子侵犯了他做父亲的权利。 & S3 @% o' F; I8 s+ A7 \9 J)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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