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的何婆婆驾驶一辆捷达车在车库碰了一辆劳斯莱斯的保险杆,劳斯莱斯更换保险杠需花费16.5万元。何婆婆只买了交强险,保险公司最多赔两千元。何婆婆说,自己退休,老伴残疾又有病,实在无力承担,希望与劳斯莱斯车主“好好协商”。劳斯莱斯车主表示,车是何婆婆损坏,就该由其赔偿。 这本是一起小事故,却因为捷达“碰”劳斯莱斯而“伤不起”。何婆婆负事故的全责没有异议。何婆婆没给捷达车买第三者责任险,将风险与赔偿责任都担在了自己头上,这种“省钱”很不可取,让自己尝到了苦果。 但此事也有其他值得思考的方面。那就是,将“奢侈宝贝”置于公共场所时,“宝主”难道不用承担任何风险与责任? 不禁想到前几年发生的一起类似事故。温州的朱小姐驾驶一辆雅阁车与一辆价值高达1200万元的劳斯莱斯发生了“轻微剐蹭”,劳斯莱斯估损价值为200万元,朱小姐也要负全责。如果说武汉的何婆婆咬牙吐血,或许还能赔完16.5万元的话;那么温州的朱小姐可能倾家荡产也赔不起200万元,绝大多数车主也不可能投保200万元第三者责任险。事实上,在类似案例中,一些豪车车主会自己埋单。对旁观者而言,该如何看待其中的公平与风险? 不妨打个比方,如果富人把一件价值连城的古董“供”在家里,外人自然管不着,也不可能碰坏。但若是富人拎着易损的宝贝上街闲逛,让其他路人都“小心呵护”乃至“退避三舍”,你觉得这对劲儿吗?哪个路人能保证自己绝不会“犯错”?“一不小心”的代价就是倾家荡产,无疑将给普通人带来巨大恐惧。这种恐惧又是谁造成的? “马勺难免碰锅沿”。富人将价值几百万乃至上千万元的豪车开上公路或放在公共停车场,谁能保证绝不会“碰”?谁“碰”了就算谁倒霉,就要赔个底儿掉?这算不算是另类“碰瓷”? 正因如此,有专业人士提出,在法律层面应该增加这样的条款——富人应当有保护自身奢侈品的义务,包括为奢侈品投保,不能将使用奢侈品、尤其是在公共场所“嘚瑟”的风险转嫁给其他人。这才是权利与责任对等,也是公平的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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