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 X) ]4 j' d我叫王广波,男,生于1973年8月20日(省份证号码430682197308200535),汉族,初中文化,居民,户籍所在地湖南省临湘市,联系电话15760570191. 我系外省籍人,在2015年11月4日租有位于四川省南充市营山安化乡街道上一门市,面积约30平米,开酒厂,租期为5年。 2015年12月21日上午10时左右,当地人安化乡街道上另一家酒厂宋正志唆使其儿子宋某某(有犯罪前科)等社会闲杂人员共8人(其中有2人携带刀具)来到我的门市,一进门就喊话:“你酿的酒喝不得,砸”,接着有人拿着刀对准我说:“站着不许动,如果动,就弄死你”还有人说:“不要给他多说,砸”。当时门外站着4个人,门内站着4个人,同时动手进行打砸,将盛满的大酒缸5个和小的玻璃酒瓶5个砸烂,同时还有一个人用砸烂酒缸的碎片砸向我,幸好我及时避开,才未被砸到,该碎片砸到其他的酒具盖上,酒具盖被砸变形,可想而知,力度是有多么大?不仅损失白酒约1200斤,而且室内堆有粮食(高粱)约1500斤被酒水侵泡,就连地板也被酒水侵泡松动破烂变形,特别是在进行砸酒缸时,室内烤酒炉还在燃火,如果不被我及时关掉,那么造成的严重后果,不堪设想。当时来的人有的拿着刀对准我说:“不许你在安化街道上酿酒了,再来的话,就弄死你”话音刚落,他们就跑,我就撘乘出租摩托车追赶到他们前面,其中有一个人就说:“先把那个出租摩托车司机打死”、这时有4个人拿着刀直追我,逼着我跳悬崖,高度约50多米,致身体多处软组织受伤,在悬崖下我就向安化乡政府打电话求助(电话号码18081561555),接电话的邓林乡长说:“你没有来乡政府报道,出了事情我们管不了,你自己去找110”多么让人寒心。前述问题发生后,我曾多次向营山县公安局新店派出所反映情况,我手里还有些录音证据,为何证据确凿,至今还无处理结果(不知是否有背地关系,才不给处理。难道没有关系就无法拥有自身的合法权益吗?)现冬季售酒火热时期,做生意的一年上头就盼过年能有个好业绩,错过这阶段,让我这上有老下有下的平明百姓如何生存,综上所述,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今特专此反映,望上级领导督促有关部门尽快处理: 1.依法尽快将凶手捉拿归案,追究刑事责任 2.依法赔偿当事人的一切经济及精神损失 3.对安化乡个别领导严重不作为,严肃追究责任 无论情况反映到哪里,我相信自会有公道地。 $ I) \- N7 V# M" m4 d% V' K0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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