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曾是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市环境保护局临聘工作人员,也是合同工。因都江堰市不明政策,我们于2014年8月底被迫下岗。 我们当中有的已在环保局上了十几年班,最少的也上7、8年,工作上从未出过错,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但为了支持单位以及市政府政策,我们还是无奈地离开了自己付出全部青春所热爱的工作岗位。 有句话叫好说好散,虽然我们被迫离开,但至少环保局及都江堰市政府应该把我们的社保补起,上了那么多年班,一直要求单位按照劳动法规定,为我们办理社保以及住房公积金,但单位一直说在打报告申请财政拨款,至今我们已下岗1年多了,数次向环保局、市政府询问什么时候补起保险及公积金的问题,他们就一直说在研究。问环保局,环保局说报告已经交了,领导也签字了,但财政上没钱,卡起了。问财政局,财政局说这事得找人事局,人事局又说人是环保局聘的,找环保局。就这样,至今我们的保险及公积金也没补起。难道都江堰市环境保护局及都江堰市政府就能公然地知法犯法,无视国家政策法规? 为此,我们不得不把都江堰市环境保护局及都江堰市政府知法犯法这一事实公诸于世,以维护我们“临时工”应得的合法权益。我们请求如下: 一是补起我们的社保; 二是补起我们的住房公积金; 三是补起我们工作这么多年来的加班费,因为每年国家所规定的节假日,我们从来加班未曾领过加班费。 如果都江堰市环境保护局及都江堰市政府不能依照国家相关规定补起我们的社保等,请如实向我们书面说明原因,如果是因为都江堰市财政没钱,无法履行国家法律法规,那么,请都江堰市环境保护局及都江堰市政府在中央电视台及人民日报上登报说明,我们将予以谅解,不再追究,自认倒霉! 都江堰市环境保护局 临时工 . y4 g; D5 z, P* 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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