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彭东 许鹰)近日,犍为县法院民一庭对胡某、兰某等57人诉四川川南减震器集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件进行了集中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胡某、兰某等57名原告均长期在被告公司处上班,其中最长工作年限30年,最短工作年限也有7年。由于被告公司新厂搬迁后上班路途变远、部分原告病休假后续假未得同意、工作岗位调整不适应等情况,大部分原告选择陆续旷工,被告则以旷工为由解除双方劳动关系。原告等人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经济补偿金、未休年休假工资和加班工资等;被告认为原告等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被除名,原告的请求不符合法律规定,请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鉴于原、被告双方分歧严重,且当事人人数众多,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又涉及我县大型企业,从化解矛盾纠纷、解决问题的角度出发,民一庭坚持平等自愿、尊重双方诉讼权利的原则,面对面倾听原告表达利益诉求,了解企业当前所面临的经济下行压力,通过数十次多方面坚持不懈的做双方工作,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公司一次性支付原告共计52万余元补偿款。该57件劳动争议案件调解成功,既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了民生,又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企业了压力、维护了县域经济社会稳定。 3 Q/ C0 F' p6 b0 H+ O, v) x/ {-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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