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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南充 遭遇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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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20 21:57:2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四川广元
法制传播网据企业家日报(作者杜江    记者: 张德兵) _+ ~- Y" B6 R' o+ J( e' [

见到南充东大彩印有限公司董事长杨春林时,他正躺在南充市骨科医院的病床上,一手拿着输液吊瓶,一手拿着电话向客户催收货款。杨春林说,为保证公司员工的工资,即使尾椎骨断裂躺在病床上,也不得不理这些事情,想来也十分悲催。他告诉记者,如果顺庆区政府能够及时兑现奖励资金,可能他也不会有如此窘境。

       2008年,本是南充人的杨春林怀着一腔报效家乡的热情,把位于广东的东莞市东大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托付给自己的舅子,跟随南充市顺庆区招商引资团队,在顺庆区潆华工业园区重新创立了南充东大彩印有限公司。当时,他根本没有预料到,自己老老实实相信地方政府回到家乡干事创业,却因为顺庆区政府的不诚信,竟让自己以后的发展道路如此之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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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以美丽的承诺,顺庆区政府成功招引回杨春林的东大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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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杨春林介绍,在回到顺庆投资建厂前,他在广东省管理经营广东省东莞市东大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2008年,顺庆区招商局的刘中华、张俊波两位副局长到广东招商引资,多次上门拜访,邀请他到顺庆投资发展。起初,他并未在意。同年10月份,由顺庆区政府副区长向贵瑜带队,有区招商局两位副局长刘中华、张俊波,环保局王局长,物价局何副局长等人一行的招商引资团队再一次的登门拜访,盛情邀请他到顺庆投资发展,并给他承诺:只要他到顺庆投资,建设用地、工商、税务、环评等相关手续由区政府派专人协助办理,公司享受招商引资企业一切优惠政策;只要他到顺庆投资,区政府将给予落户企业多项奖励政策。和所有进驻园区的企业一样,平等的享受优惠政策和奖励政策,区政府决不搞不平等甚至歧视性待遇。

        在招商引资团队诚恳、盛情的邀请和庄重的承诺下,杨春林心动了。

        2008年11月,杨春林回到南充顺庆考察,得到了当时的区委、区政府的主要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的盛情接待和郑重承诺。他说,当时他的感受就是,顺庆区委、区政府对招商引资工作十分重视和关心,以及对投资创业的客商的真诚,他的眼前仿佛看到了到顺庆投资发展的广阔空间和美好前景。于是,他决定到顺庆投资发展。

        然而,顺庆区政府之前的一系列美好承诺,甚至是以后双方达成的招商引资协议相关条款,并没有按照杨春林所预想的得到顺利落实。从回到顺庆区潆华工业园区投资建厂开始,他首先“享受”到的,就是顺庆区人民政府的不平等甚至歧视性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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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顺庆区政府多次失信,东大公司“享受”到不平等甚至是歧视性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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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双方磋商,2008年12月19日,顺庆区政府与杨春林签订了招商引资协议。《协议书》约定,鉴于公司项目属顺庆区招商引资重点项目,为降低该项目入驻成本,扶持该项目尽快做大做强,区政府给予多项奖励政策。2008年12月29日,双方还签订了《补充协议书》,对多项奖励政策加以约定确认。

       签订好招商引资《协议书》,杨春林按协议约定,及时缴纳了10万元的土地保证金,为进驻顺庆进行积极的准备工作:迅即回到广东,开始对公司发展战略进行大幅度的调整;将东莞的公司托付给自己的小舅子管理,把自己的精力和重点投资放到顺庆区这个新公司上。

       然而,自协议书签订以来,杨春林却遭遇顺庆区政府一连串失信。

       按照协议约定:顺庆区政府(甲方)应该在2009年5月31日前将平整后的土地交付给东大公司(乙方),并为乙方提供进场建设所必须的道路条件和建设外部环境条件。可是, 2009年5月,杨春林来到顺庆准备接收土地时,地块还是签订协议书时看到的山包包原样,根本未平整。区政府的失信让他十分的郁闷。面对此情此景,他一度产生过回广东边干边等的想法,可是东莞那边的厂子已经作了大幅度的调整,一时半会恢复生产根本不可能。而眼前的顺庆厂区又没有开工建设的条件。最终,他只好选择无奈的苦苦的等待。这一等就是一年多,直到2010年6月,区政府才将平整好的土地移交给他。经过近十个月的紧张施工,2011年5月,厂房竣工,从6月开始,公司着手生产设施设备的购置、运输、安装、调试等工作,2012年初,公司生产线全面投入生产。

       公司投入生产后,开始着手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工作。不想,这一次区政府又背诺失信,让他再一次郁闷。

       协议书约定:“为了保证乙方生产线项目顺利进行,甲方应成立专门项目组,积极主动地协助乙方办理园区建设过程中的各项政府审批手续”。可是,2012年2月,杨春林向区政府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时,区政府却没有任何人来协助办理。无奈之下,杨春林只好来来回回地自己去办理这些权证。

       更让杨春林感到窝火的是,在办理土地使用权证过程中,协议书约定的“乙方享受财税政策、规费政策、扶持政策可按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南顺府发[2007]43号’文件执行。甲方积极协助乙方争取中央、省、市各级政府各项优惠扶持、奖励等政策”的条款,非但犹如镜花水月,难以兑现,而且自己在此过程中“享受”到的确是种种不平等甚至是歧视性待遇。

        按“南顺府发[2007]43号”文件精神,政府奖励政策金额可以直接抵扣土地费。东大公司与区政府的协议地价是9.6万元/亩,而应该享受区政府协议约定的奖励有三项,分别是2.6万元/亩,4万元/亩和1万元/亩,合计7.6万元/亩,那么,公司实际交纳土地费是9.6万元/亩减去三项奖励总和7.6万元/亩后的差额2万元/亩。况且园区其它企业也在这样执行。然而,在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时,国土部门却要求他按协议地价全额缴纳。否则,不予受理。当他被迫同意全额缴纳土地费用时,却被告之,公司所占用土地是“插花地”,区政府还未解决好“插花地”的土地性质,土地款莫法收,土地使用权证无法办理。无奈,他又只好陷入苦苦的等待之中。直到2013年,区政府终于解决了土地的使用性质问题,通过“招、拍、挂”的流程,将土地落实到东大公司名下,土地款才缴脱,才办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郁闷的事情一件接一件。

       2014年2月初,东大公司给区政府写了申请,请求区政府按协议约定派人到公司查验和兑现奖励。同期,潆华工业集中区管委会也向区政府递交了申请,请求区政府按协议约定兑付东大公司的奖励。

        可是,区政府收到申请后,并没有按补充协议约定10日内派人到公司进行查验,更没有按协议约定30日内兑现奖励。直到2014年5月15日,区财政局才给东大公司兑现奖励11.0896万元。按招商引资协议约定,区政府应该兑付的奖励总和是253.3194万元,比照兑现率不足4.5%。

        同是园区的企业,一些企业在缴土地款时,直接用协议约定奖励金额充抵,而自己的企业却被要求全额缴纳土地款,这本身已经让杨春林想不通;全额缴纳了土地款,按程序、按协议约定申请,至今得到的兑现率不足4.5%,让杨春林更加想不通了。想想自己的企业遭遇到顺庆区政府这般不平等甚至歧视性的待遇,杨春林不由得感到心寒和心灰意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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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次又一次请求政府兑现协议奖励余额,却遭遇政府无限期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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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遭遇这么多的不平等待遇,你向相关单位和领导们反映过吗?采访中,记者问。

       “反映过的,没有结果”。

        杨春林满面愁容地介绍,因为区政府没有按照约定如期兑现相关政策和承诺,导致公司不得不从本没有预算的资金中抽取出近320.00 万的资金,用于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等相关事项,加之在潆华工业园区修建厂房等,到南充自己目前的实际投资已近5000.00万元。同时,因为近年来纸业行情低迷,去年原材料降价潮中,公司亏了近300万元。目前,公司资金链时刻处于断裂的危险之中,有时,员工的工资都不得不延时发放。在这种时候,如果政府能及时全额兑现本该2014年就该兑现的奖励资金,完全可以缓解企业燃眉之急,帮企业度过难关。但就是这样一个小小心愿,顺庆区政府至今迟迟未予兑现。

       “政府一点诚信都不讲,这难道就是南充的投资环境吗?”

         尽管心怀抱怨,杨春林在政府不救的情况下只好想办法自救。

        2015年5月,杨春林在自己的厂房里面开了一个名为“128”灯饰场,企图通过这个短平快的项目回笼一点点资金,缓解公司资金的紧张状态。可天有不测风云。7月9日,他在灯饰场悬挂灯饰时,因为梯子突然滑到,从高处摔下来,导致尾锥骨闪骨折,至今还需要作两次手术。

        在这样艰难的过程中,杨春林仍相信顺庆区政府会兑现协议。他说,他去找过区长黎明,黎明表示:该执行的要执行,具体的事务让他去找副区长代俊。代俊听了他的诉求,没有表态是兑现还是不兑现,说是他来顺庆任职时间不长,待他了解情况以后再说。期间,他也曾多次去找过相关的职能部门,职能部门的人告诉他,材料都上报给区上领导的,只要区上领导签字就可以给他公司兑付奖励余款。领导不签字,职能部门说了着不了数的。同时,他还请他战友的哥哥,曾经也在顺庆区政协工作的老领导杨培元先生多次找黎区长、代副区长,以及经科局、投促局等领导和单位,得到的回复依旧:“正在研究,请耐心等待”。

       就这样,区政府早该兑现给东大公司的242万多元奖励,就这样拖起了。

       万般无奈, 2014年11月6日,杨春林向南充市纪委、优化办进行了情况汇报。11月24日,杨春林从市纪委、优化办获悉,市纪委、优化办领导高度重视他反映的情况,相关领导作了重要批示,批示件在11月上旬就转给了顺庆区委、区政府。2015年元月29日,顺庆区政府副区长代俊签批意见:“请经科牵头,召集招商、财政、法制办等方面认真研究并提出意见”。

       这一次,杨春林满以为期盼着事情应该得到圆满落实了。不料,负责协调处理此事件的张副局长告诉他,经科局召集区投促局、园区管委会、区发改委、区财政、法制办等单位研究了几次了,大家一致意见是如果不兑现协议,区政府存在违约的事实。如果按协议约定兑现奖励,又与(国发[2014]62号)精神相左。通过大家商讨,准备启动法律程序,由区法院出面,毁止区政府与东大公司的招商协议,当然,区政府该承担多大责任就承担多大责任。今年3月下旬,他从区经信局获悉,经信局已经将投促局、财政、法制办等单位共同协商后的统一意见,形成专题报告上报给了区政府相关领导,等待区上领导批示。

        杨春林对记者说,区政府以 国发[2014]62号文件为由,拒绝兑现东大公司的奖励余款,这是有问题的。他研究过,针对(国发[2014]62号) 文件,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以川办发[2015]31号明确要求:各市(州)、县(区)人民政府,要全面、准确贯彻国发[2014]62号精神,营造企业发展良好环境,切实履行与企业签订正式合同中的合法合规承诺事项,及时协调处理企业投诉事项,杜绝承诺不兑现、承诺缩水等现象。还有,国发[2015]25号文件的出台和施行,给区政府处理东大公司兑现奖励余额事件更是明确了“按协议兑现”的处理方法。也就是说,顺庆区政府仍必须按照协议兑现奖励。

   鉴于此,2015年5月29日,东大公司再一次给区政府递交了申请,请求兑现余额奖励。6月9日,杨春林从区政府办获悉,申请件已经转发到该区投资促进合作局,接着又从区投促局综合股张股长处获悉,投促局已经向区上分管领导秦常委和李副区长作了情况汇报。询问结果时,得到的回复是“区上还在研究,请耐心等待”。

        一个按协议约定本该在一个半月之内兑现完结的事情,顺庆区政府硬是用一句“正在研究,耐心等待”的话,从2014年2月拖延到了2015年7月不予落实,而且还在无限期的拖延之中,这着实让人不可想象顺庆区政府的执政能力和行政效能。
        【记者补记】
         记者了解到,为营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亲商重商的服务环境和安全有序的法治环境,国家、省、市相继出台的配套的法规、政策——
        ——2013年10月15日,南充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南充市关于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的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对以承诺各种优惠条件吸引投资者,但投资后的优惠政策不兑现,不落实,故意或者过失使中央、省、市关于对外开放的政策及改善投资环境的规定得不到贯彻落实的行为,将依规问责。
        ——2015年4月18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投资促进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15]31号)之八中明确要求,各市(州)、县(区)人民政府,要全面、准确贯彻《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14]62号)精神,营造企业发展良好环境,切实履行与企业签订正式合同中的合法合规承诺事项,及时协调处理企业投诉事项,杜绝承诺不兑现、承诺缩水等现象。严肃查处“吃拿卡要”和“乱作为”等行为。
        ——2015年5月10日,就《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14]62号)文件中涉及的相关事项,国务院发出《国务院关于税收等优惠政策相关事项的通知》(国发[2015]25号)文件要求规定:国家统一制定的税收优惠政策,要逐项落实到位。各地区、各部门出台的优惠政策,有规定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没有规定期限的又确需调整的,由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按照把握节奏、确保稳妥的原则设立过渡期,在过渡期内继续执行。各地与企业已签订合同中的优惠政策,继续有效,对已兑现的部分,不溯及既往。同时,还明确规定《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14]62号)规定的专项清理工作,待今后另行部署后再进行。
        国家、省、市都有明确的规定要求,然而,顺庆区政府在具体执行中却背道而驰,不仅完全忘记和搁置政、商双方签订的协议,而且公然漠视国家、省、市的相关法规、政策规定,对招商引资企业的合理诉求以各种理由予以推诿搪塞。这样不讲诚信、漠视法制的行为,无疑是对南充招商引资良好环境和经济发展环境的公然损害。
       我们期盼南充市委、市政府对顺庆区政府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依法依规依纪给予纠处,督促顺庆区人民政府早日处理兑现东大公司的奖励余额等合理合法诉求,切实塑造起诚信政府的良好形象,努力打造南充良好的投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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