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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席上的刘艳丽女士。
* ?: @. S2 L. I被告席上的苏平女士举证。
昨天下午,西城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名誉权纠纷案件。动物保护人士刘艳丽将另一位动物保护人士苏平告上了法庭,理由是苏平在网络上发表了一篇文章,文章中称刘艳丽行骗多年。刘艳丽认为自己做动保人士多年没有拿过捐助者的钱,苏平的文章侵犯了她的名誉权,索赔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记者旁听了庭审,采访了两位当事人以及多位认识刘艳丽及苏平的动物保护人士。多位动物保护人士称,因缺少监管,动物保护人士之间因为捐助的钱起争执是普遍现象。 □案情 动物保护者称遭到诽谤 本案的原告叫刘艳丽,她是一位动物保护人士,是公益团体“与牠同行动物福利促进协会”(以下简称“与牠同行”)的负责人之一。官网上的信息显示,“与牠同行”正式创立于2013年9月,总部设在英国,是一个以宣传素食和提高动物福利为目的的非营利性、非政府性的小型慈善机构,目前主要在中国和美国设有分支机构。 被刘艳丽告上法庭的女子苏平,也是一位动物保护人士。刘艳丽说,2015年6月18日,苏平发表一篇名为《起底:与牠同行刘艳丽多年行骗》长微博,捏造事实,指责她所进行的动物救助行为是出于个人敛财等目的。该微博发表后,在社会上产生了不良影响,致使她社会评价严重降低,人格尊严受到严重贬损。基于此,刘艳丽要求法院判决苏平在全国性媒体上刊登道歉信为她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立即删除对她有侮辱、诽谤内容文字及图片;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和公证费1220元。 称所收捐款将用于救助 “她没在现场,为什么我们在现场拍摄的这些照片出现在了她的国外网站上,还写上紧急救助的信息,希望大家捐款。”法庭上,苏平称,去年8月3日至今年6月18日,国内发生多起拦车救狗事件,她每次都作为志愿者到现场救狗,而刘艳丽没到现场,却把现场志愿者拍的图片发到了自己所谓的公益组织国外的网站上,“她写上紧急救助,实际上就是让大家捐款,评论也显示多人已捐款,但这些钱并没有到我们手上”。 苏平称,刘艳丽的捐款全部来自国外,她的公益组织的资质在国内也无法查询,她因此质疑“与牠同行”的资质及募捐款项的使用情况。 针对苏平说法,刘艳丽称,当时自己的公益团体有志愿者在救狗现场,在网站上募捐的图片和信息是志愿者提供。“我确实是要把募捐到的19000元款项交给现场志愿者的救助小组,我要求他们提供给狗看病买东西的收据和发票,他们说太忙没有时间提供,没有发票我怎么能把这些钱给他们?” 据刘艳丽讲,现在这笔钱已经打到了北京一家宠物医院的账户,这家宠物医院是和“与牠同行”的合作医院,接下来这笔钱将会向社会开放,用于给流浪动物做绝育。 因为双方需要提交捐款支出情况等证据,该案将择日再开庭。 □追访 苏平曾因保护动物打架被拘 据苏平称,1996年,她26岁,当时在外企工作,因为喜欢小动物,她时常捡流浪的小动物回家,家里流浪动物多的时候有十几只。 2011年4月,苏平在大兴区黄村镇租了一个小院,起名“秀儿园”。现如今秀儿园里养着90多只狗、十几只猫,这些猫狗几乎全部都是从拦车救狗救猫的现场拉回来的,她还专门雇了两个人,每天定时定点地为它们喂饭、喂药。 苏平说,这个小院维持下来,每个月有15000元的支出,这其中还不包括医疗费用。此外,苏平自己还经营了一家翻译公司,但她说自己平时放在工作上的精力并不多,“我现在90%的精力全都用在狗上,既然把它们拉回来,就要对它们负责”。对于平时秀儿园的支出,苏平说,“光靠我自己的能力是不行的,我也需要募捐,我的账目支出都对大家公布”。 苏平还曾因保护动物被警方拘留。2013年9月,因为邻居把一只3个月大的金毛犬举起来摔下,苏平和邻居打了起来,双方都受了伤,警方介入后,两人都被拘留了7天。 刘艳丽动物保护者也需关爱 刘艳丽租住在顺义区的一处房子内,家里常年养着6只狗,全部是残疾狗。此外,刘艳丽在通州有一个基地,里面养着40多只狗,她雇了一位阿姨照顾狗的生活。“这些残疾狗几乎都是捡到的流浪狗,有的被打断了腿,有的被车撞了,它们在外面没有办法生存,在基地狗太多阿姨照顾不过来,我就带回家里养。”刘艳丽说,平时她要上班,母亲还要帮着喂狗、遛狗。 “其实这个圈子里的人也需要关注。”刘艳丽说,十几年来她接触过无数的救助人,她发现这些救助人也很需要关爱,这些人之间也经常有些矛盾和纠纷,几乎都是因为钱引起的。刘艳丽解释说,她知道有很多救助人都很辛苦,一些年纪大的大姐、阿姨,每天要花好几个小时骑着自行车去喂流浪猫,所有的猫都喂完了经常都晚上11点多了,“她们很多人都是用退休金去买猫粮”。还有一些办救助小院收留流浪狗的大姐为了救助狗倾家荡产,连自己的家人都照顾不好,“真的很心疼他们”,她因此想发起关注动保人心理健康的活动,让动保人们能够和心理咨询师进行交流。 圈内人因善款起争执很普遍 昨天下午,多位动物保护人士来到开庭现场,他们大都熟悉刘艳丽和苏平两人。他们表示,刘艳丽和苏平的案子只是个例,动物保护人士之间因为捐助的钱起争执是普遍现象。 记者采访的3位动物保护人士均表示,动物保护圈内,救助人因为个人经济实力有限,救的狗多了必然要靠捐赠人的捐助。但作为个人或是一些小的救助组织没有能力保证每一笔钱都做好账,再加上很多人的救助理念不同,一些人觉得只要保证狗猫的温饱即可,一些人则更关注保障动物的福利,因此圈子里因为捐助款项发生争议的事很正常。 动物保护人士鲁奕玲称,“圈内缺少规范,缺少监管,出现问题再正常不过,但大家都不容易”。 鲁奕玲说,动保人在救助动物的同时还忍受着非议,甚至是忍受着舆论的压力,这是很难的,很多人都想过放弃,“我自己也曾经接受捐赠者的钱,就有人质疑我是不是自己花了这些钱”。 □律师说法 社会捐助监管难度大 北京市京师(武汉)律师事务所黄卫东律师称,无论是有监管单位的公益组织还是没有登记的小公益团体,捐助款的使用监管难度都很大。 黄卫东称,我国法律的具体规定是任何社会组织都需要进行登记,但是在是否登记这个问题上,并没有相关的处罚规定。公益组织均是非营利性质,但在实践中却难免涉及到捐款问题。这些组织的存活需要募捐,绝大部分都是靠社会捐赠。公益组织的管理上,一般来说按照谁登记谁管理的原则,没有登记的小型公益组织需要靠组织者自我监督。 黄卫东说,因为公益组织的资金来源于不特定的人群,捐款人也是不特定,且费用的使用不是单一的,“这个监管起来很难,很容易产生糊涂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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