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无房产、无存款,离异,无工作,仅有的财产是一桶俄罗斯产的稀有金属钠,重量90公斤,每公斤2.4万元,早年人家欠钱押给我的……”这是一名“老赖”饶某对自己财产的申报。 执行这一案子的是杭州上城区法院执行局的程法官。在平时抓“老赖”找对方财产时,程法官查封过房子、银行存款、金银首饰、股票和其他有价证券及值钱的东西。可对于饶某提出拿90公斤金属钠来抵债(抵执行款)时,程法官说自己一时间还真的不知该怎么答复对方。 饶某看起来是认真的,她特地在今年8月5日给程法官寄来一封信,声称:“程法官,接到贵院执行通知书后,我积极配合贵院执行……”在信里,饶某的意思就是,现在自己几乎一无所有,值钱的东西也就那90公斤钠了。 后来,饶某还在周末找到程法官做进一步解释:“钠是密封存放在铁桶里的,放在我余杭良渚农村亲戚的家里,据说可以卖给钢厂,它遇水会爆炸的……”并且郑重其事地在法院的《财产申报表》财产栏中写明:金属钠,重量90公斤,每公斤2.4万元。 饶某是因为2012年11月与男友一起替一个老板做了一笔20多万元外债的担保,最后被卷入官司的。在当事人官司胜诉并向上城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饶某男友和他们的老板都表示还不出钱。 “你与其他两个被执行人加在一起,只要还20多万元就行了,你这200多万元的好东西卖了好像太可惜了,不如想想其他办法吧。”程法官对饶某说。 “我没办法,我没有工作,除了有个儿子要负担,主要由我服侍我妈,我妈的养老金供一家人开销……我知道你们法院公道,卖多少是多少,哪怕二三十万元,我亏了也行。”饶某一脸真诚地说。 “我们法院卖房、卖车,一般都是市场流通物。钠能不能在市场流通,进行司法拍卖?你这个钠密封在桶里,怎么鉴别?它保管不善又可能爆炸,卖给谁呢?”程法官一头雾水,有些无奈地说。 “这桶钠我也卖了四五年没卖出去,我想你们法院路子广,说不定有人看见会买的。我无房、无车、无存款,不信你们查,我只能卖这个宝贝了。噢,对了,我下周把说明书带来,多拍几张照片给你看看……”饶某仍继续坚持说。 看见如此认真而又执着的饶某,程法官只好让饶某先回去,然后上网查询了有关资料并咨询了相关专业人士,他发现,原来钠的价格只有40元左右一斤,看来饶某是被人骗了。 因为饶某手里的90公斤钠的价值对于20多万元执行款来说只是很小的数额,加上对这笔钠进行鉴定(法院拍卖或处理查扣查封的物品时要事先对其价值进行鉴定)的费用又是个不小的数目,以及钠是危险化学品不好保管,程法官和同事经过讨论后,昨天决定放弃查封这90公斤钠,另想办法执行这个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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