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 郑大龙和杨升健以偷铜为由,将熟识的费某夫妇先后骗至房山区一山洞内,逼问出家庭财产及银行卡密码后灭口,最终取走对方1500元(本报2014年1月25日曾报道)。记者昨天获悉,市二中院一审判处郑大龙和杨升健均为死刑。 现年35岁的郑大龙和43岁的杨升健均是四川省人,郑大龙在京无业,杨升健曾在房山区一个煤矿打工。 法院查明,2013年2月7日,两人经预谋后,谎称偷铜将47岁的男子费某骗至房山区周口店一个山洞内,逼问其家庭财产、银行卡密码等情况,后使用透明不干胶带闷堵费某的口、鼻腔,并扼压其颈部,致费某死亡。 当日,两人又以相同理由将费某之妻骗至该山洞内,使用同样手段逼问其家庭财产、银行卡存放位置等,致对方死亡。郑大龙、杨升健随即前往费某夫妇暂住处,掠走银行卡,并在次日从费某银行卡内取款1500元。 法院还查明,2011年12月至2013年2月间,郑大龙、杨升健伙同他人多次盗窃电缆线、变压器等,参与盗窃的金额均有10余万元。 此外,郑大龙伙同他人预谋后,以出卖为目的,于2005年7月3日将一名1岁的男婴从河北省拐骗,后将男婴售给一对夫妇。 法院认为,郑大龙构成抢劫罪、盗窃罪、拐卖儿童罪;杨升健构成抢劫罪和盗窃罪。对于抢劫杀害费某夫妇,法院认为两人的作用相当。 法院数罪并罚,均对郑大龙、杨升健决定执行死刑。 ! ^+ J/ Y. {. d9 B7 w8 k/ \8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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