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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谁搏夺了我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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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10 10:03:5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四川成都
是谁搏夺了我的权利
尊敬上级领导
我是绵阳市北川县擂鼓镇擂鼓村4组村民吴元祥,多年来为自己主张合法权益,可是地方有关部门不但不解决我的问题,还对我百般刁难,不得已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此事。首先是在四川5.12地震后,当地政策规定凡属于有祖业的家庭,除国家维修的房屋外,还有60平方米的清水房作为补偿,而我至今没有得到,其他有祖业的社员都分到了60平方米的清水房,已分得清水房的社员有:陈少富、陈祥禄、扬金辉、扬金明、黄天富、姚德贵等等,我要求有关部门按政策给我补偿该分到的60平方米的清水房。
其次是因5.12大地震,我的老房屋受到了严重损毁,法院也有损毁程度鉴定书,我的房屋还能遮体度日。在09年我在擂鼓镇新广场上韩忠明书记对我说“你放心,你的困难知道,党和政府会关心你的等等”,安慰于我。结果后由镇上张德辉副镇长(是镇上拆迁管理负责人),派人来拆迁我房,就由本队长及他人在一边拆一就叫姚队长给我所谓赔偿款3000元,当即拆迁完后就以上万余元的价把我祖房的木材卖给他人,他们这种恶劣的做法于理于法不容啊!我私人财产来不及收捡,损坏丢失。
因我对他们的这种做法不服,找他们说理,后来又给我补偿金200元,其后,又对我包产地栽种的3万余株白果树苗被队长伙同他人于夜晚毁之一旦,然后压底株数给了1000元赔偿,而其他社员特别是干部栽种的树苗却按2元/株赔偿。
从“5.12”地震以来,我一个残疾贫困无力之人,未得到应有的补偿和照顾,我多年来向有关部门反映此事,希望得到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解决。
其次,我于1975年12月19日下午给本生产队加工改造土地,挖未放响的哑炮,我被冲上天而受伤成了残(现有关证明为据)。二次又在92年10月16日给擂鼓镇农机站去装车,在车箱内被货车撞伤,双腿骨折,(存有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经两次受伤使我终身残疾,带病在身,丧失劳动力,有气无力,常发病无法医治,生活无能为力。曾找村支部经研究决定说给我办理残疾证,却被镇上人大主席席成安及个别领导阻拦,一直未办理解决。家庭历史也得不到澄清落实,造成我家庭破裂,妻离子散,孤苦伶叮,生活难维持,深感痛苦难忍,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无门,期盼有关部门调查核实解决为盼!
我家庭历史事由,我家在解放时期划定是小土地出租成分,而文革时期造反派头目席成安,派干将陈正业、街道办张永富等人强行抄家,抄走我爷爷吴锡彦的相片、土地契约证、家谱等相关资料,砸箱逼母交出爷爷保存的一面五星红旗等。并违法将我家划为地主成分,至到1979年3月21日被县公安局发纠错通知一文:“经反复调查证实报县委会批准,予以纠正,按土改成份对待”。(有公安局存根)。
党收粮筹款,后被国民党朱益清暗杀,爷爷48年死后由我父亲继续接任他的重任,给地下党筹款收粮,这些情况现在都有证人,我父亲吴昌棣1959年去逝。
吴元泽烈士历史:吴元泽是我大伯吴昌槐之子,属大娘高氏1933年所生,吴元泽刚约一岁,大伯就去世了,大娘就改嫁到苏保沟(乡)文仕新家。当时我父母还没有孩子,又有抚养吴元泽的能力,所以爷爷就把吴元泽托交给我父亲抚养,这也是理所当然之事,也有责任。一直到吴元泽长大17岁于50年去当兵。在他当兵走的时候,还对我父亲留言说“等我当兵回来后,我要把爷爷的事情弄清楚,处理好……”去部队后52年就入了党,他所在部队是志愿军179师535团,于1953年5月在朝鲜东线方形山战斗中牺牲,同年8月16日被批准为烈士(省、县烈士英明录存有)。但数十年来烈士的英名和党给烈属的荣誉却被当地政府及个别人并以席成安为首的一手策划,别有用心地篡改,把烈属荣誉强加他人享受,而烈士直属亲属得不到荣誉享有,却反遭蒙蔽岐视、压制迫害。2002年我的承包地被镇政府人大主席席成安、赵云(镇驻村干部)强行扣压,还说:“你再闹,我们要镇压你……”。多年来,我一直在向相关部门反映我的实际境况,我是一个残疾人,生活十分困难,我爷爷为老革命家吴玉章筹款筹粮作为地下党的活动经费,1948年被国民党土匪暗杀,父亲也继续为地下党作了应有的奉献,我的哥哥也为了保家卫国献出了自己的生命。我希望政府有关部门能给我一个圆满的答复和实际困难被解决。
再次请求书
请求事由:(内附原申诉书一份)一并喊冤、哀求明断,因我申诉请求任当地政府个别领导(黑势力、地头蛇)席成安拉帮结派一手遮天,滥用职权,感情代替政策、欺上瞒下、对上级指示(批示)不给落实、推三说四、教唆我兄弟之情破裂,对我施加压制、软硬兼施,仍拖骗压手法逼得我有残疾病体加重、忍气吞声、故再次请求上级领导喊冤得正、匡扶正气、扶以正气、作以执明之路。
现因5.12大地震,我的老房屋受到损毁、法院也有损毁程度鉴定书,我的房屋还能遮体度日,及在09年我在擂鼓镇新广场镇上韩书记个别对我说:“你放心,你的困难知道、党和政府会关心你的等等”安慰于我。事结果后由镇上张付镇长(是镇上拆迁管理负责人),派人来到拆除我房,就由本队长及他人在一边拆一边就叫姚队长给我所谓赔偿款3000元,当即使拆完就以万元以上卖外地拉地,我私人财产来不及收捡,损坏丢失。因为我质好房料给了低额赔偿不服,我找他们说理,及又付给补偿金200元,后来一直未给任何政府所发放的救助金,连春节都分文没有,在其全,又对我生产地栽种的3万于株树苗(我想找政府政法部门裁定数额之前,就被队长伙同他人领先晚之间被毁之一旦,以压数低额给我赔款。)
以上之因,一直对我残疾贫因无力之人,未得到当给我的求助分文,而无忧无困的人却得到2元/株赔偿,对此我正不怕邪、要当面质问政府领导的性格,让已被受到压制解决,逼得我产生对个别领导更加痛恨,哭天无路,叫天不应。只有盼求上级领导,多方暗访群众,不听结派之口作违党之举,给以按党的正确政策,作明确明断、得到党的求救。
以上请求盼作明示
                               请求人:吴元祥
申诉书
因我家庭历史和我哥吴元泽烈士的身份及烈士家属认定有误被歪曲至今,一直得不到当地政府以坚持公道正派职能原则给以解决落实加以纠正,而我被反遭压制歧视以至含冤到今,故再次向上级中央执政执法部领导申诉:
申诉事由下述
一、我现处境状况:我于1975年12月19日下午给本生产队加工改造土地,挖未放响的哑炮我被冲上天而受伤成了残(现有关证明为据)。二次又在92年10月16日给内古镇农机站去装车,在车箱内被货车撞伤(存有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经两次受伤使我终身残疾,代病在身,尚失劳力,有气无力,常病发无法医治,生活无能为力。曾找村支部经研究决定说给我办个残疾证,却被当地政府个别领导(镇人大主席席成安阻拦所为)扣压、直至不给办理解决。家庭历史相继也得不到澄清落实。造成我家庭破裂、妻离子散、孤苦呤叮,生活难以生存,深感痛苦难忍,叫天天不应,叫地地无门,衙门为谁开,无钱休进来。强龙压不住地头蛇,龙游浅滩遭虾戏,山高皇帝远之故。以此逼向我中央上封宝剑部申诉喊冤,盼你们为我作主。
二、家庭历史事由:我家在解放时期规定是小土地成份。而在文革时却被别有用心,想当官发财的席成安(原文化大革命,是延安野战军驻擂鼓区的造反司令)所谓造反派头头为首,他以权谋私策划指使下,大搞打、砸、抢、抄、逼供为手段,以派干将陈正业,街道主任张永实(同吴昌慧密切有关之人),卢万全等人,强行抄、砸、抢、逼供,抄走我吴锡彦爷爷的相片、土地契约证、家谱,砸箱逼母交出爷爷叫保存的一面五星红旗,同时又给我家划为地主成份直到1979年3月21日被县公安局纠错通知一文“经反复查证证实报县委会批准,予以纠正,按土改成份对待”。(有公安局存根)这才得到纠正。以上所为由席成安操纵造成。为申诉要求追回被抢走之物,特别是宝贵的五星红旗不能丢,不受辱,归我传世宝。
三、我家祖宗三代历史:我爷爷叫吴锡彦又叫吴俊三,抗日时期就给老祖父吴玉章作事,直到解放战争为地下党收粮,当时的伪政府叫朱区政朱益清政府,爷爷是作他下属(管账会计),而朱把收的粮食勾结土匪把粮食运走了(有证人证明为据),爷爷无法向地下党交待,而爷爷知道就派吴定吉去给地下党送信,此时朱益清却派人在任家坪上面魏家沟处想将吴打死,吴定吉即未被打死,吴定吉(此人解放后担水卖,政府查清楚给了生活补贴)代伤成残(后叫吴爪手)。此后,大婆常对我母亲还说:“老该死的,把我二娃子害惨了……”。但后朱益清却对我爷爷记恨在心,以机报复。以叫爷爷去吃夜饭做假账,爷爷给拒绝,以请爷爷、(魏二是爷爷的佣人一同前往)去吃晚饭之机,在回家途中(现镇养老院卷帘门处)暗派人将爷爷、魏二打死在此,当时吴昌棣父无力安埋,就地把爷爷埋了,直到50年又才将爷爷尸骨正式移迁到赵家沟埋了。爷爷1948年死后由我父继续接任他的重任,给地下党收粮(石岩村肖明成所知)。我父于1959年去逝后由母亲主家。
四、吴元泽烈士历史:吴元泽是我大伯吴昌槐之子,属大娘高氏,1933年所生,吴元泽刚约一岁,大伯就去逝了,大娘就改嫁到苏保沟(乡)文仕新家。当时我父、母也未带有一个孩子,又有抚养吴元泽的能力,所以爷爷就把吴元泽托付给我父亲抚养,这也是理所当然之事,也有责任。(有吴元龙2002年12月16日亲笔证明)。一直到吴元泽长大17岁于1950年去当兵(1949年他就在当地当民兵工作)。在他当兵走之前,对我父亲还留言说:“等我当兵回来后,我要把爷爷的事情弄清楚,处理好……”。去部队后52年就入了党,他所在部队是志愿军179师535团(说是干部),于53年5月在朝鲜东线方形山战斗中牺牲,同年8月16日被批准为光荣烈士(省、县烈士英明录存有),但数十年来烈士的英明和党给的烈属荣誉却被当地政府个别人席成安为首一手策划,胡作非为,包办代替,烂用职权,互相勾结,拉帮结派,官官相护,玩弄移花接木,张冠李代,以感情代替政策,违法违纪,篡改烈士历史,改名、改时、改地,伪造历史真相。把烈属荣誉强加他人享有,而烈士直系亲属得不到荣誉,却反遭蒙蔽岐视,压制挞害。政治上受到压力,后代无能上学,无人成才,虽以前我们对历史略有知晓,只能敢怒而不敢言,忍气吞声,是地主成份,无能言表自由,就连我当兵的权力都剥夺了。直到1979年成份得到给纠正后,加之在2002年为包产地被席成安(镇人大主席),赵云(镇干干部调驻村官干部)策划下,强行把土地给扣压,还狂言说:“你在闹我们要镇压你……”。致使我生活痛苦无力,难以支持。从此我二哥与他们论理争吵,去找上级并才查出了我家历史档案材料,发现历史的真伪由来,我们才有今天扬眉吐气的时候,有了申冤的铁据(所有历史证据可查)。
2002年3月队长姚德贵在修高速公路,占了我的包产地,为此产生了纠纷,姚德贵队长把我弄到镇政府找人大主任席成安解决此事,席成安说:“你地主娃娃要翻天了”,我就说翻你席土匪的天,你文化大革命晚上带人来抄我家,因此错化我家为地主成分,随后我大哥任永龙和我二哥吴元章找武装部拿档案来看,是不是地主娃娃,才知道是革命烈士家属。1979年2月21日由北川县公安局对我们的地主成分给予了纠正。
五、吴元泽烈士实属何人抚养:雍氏所谓是抚养吴元泽的人吗?此人乃是北川县小坝地一个逃难妇女,爷爷为了给她找碗饭吃,爷爷把她带到安县麻石桥王兴涛、吴昌会家当保姆,(镇柳林村高岑老人高成刚详知),吴昌会嫁到安县麻石桥家庭是国民党,系国民党团长(有土地证,邮信件为凭)家属,于1953年才搬到内古镇后才叫雍氏去吴元龙家(有据可查)。吴元龙的父亲叫苏子兴,母亲叫孙氏,是苏的大婆娘,是雍氏后收的孙氏为干女,苏是收的干儿子(他弟叫苏子旺是前内古乡的武装部长郑有滦的姐夫哥)。吴昌生的名字是雍氏给取的。吴昌生的二婆娘叫肖氏,吴元明是肖氏所生。而吴元泽去当兵时雍氏还在安县吴昌会家,何谓抚养吴元泽之理,(有证明人证明为据),实属歪曲。不重历史事实,制造伪证,掩人耳目。任人唯亲,欺上瞒下,所以七人调查为慌子,是预先策划的,有企图目的动机,用以亲朋关系作调查对象,作假伪证,收买人心,值得试问?如其一:吴元泽去当兵雍氏在何地?是从何地、何时去的?吴元泽出生在何时何地?有来龙去脉(有省、县烈氏英明录,土地证、证人证明)来由众所周知。如其二:王元国(吴昌会之女)以拉帮受贿,以王秀华(管烈属登记卡的主管)肖兰芳、赵贵珍(解放后的乡长)、夏泽珍,凡益丰等人(均是吴昌会结拜姊妹、情人),原来都是有权有势同王亲密无间,常来常往的好帮凶,为王效劳出力,不言而喻。公道公正执政执法在哪里?
如其三:民政局为王元国效劳任意泡制伪证,相互勾结,双方受益,以假乱真。从烈属表面上三项空白不难看出,政府给的烈属优抚金,四项款不朝镇烈属登记卡账上转,就连假烈属也未得这四项钱?所谓民政局个别领导所策划的七人调查作欺人之谈假面具打着红旗反红旗干违法、违纪沟当,试问政府职能在哪里?结果他们自己暴露无益,弄巧呈拙,不是吗?
如其四:王元国2004年9月26日在王家沟钓鱼台设宴席请客拉帮收买人心,吴元龙勤务忙得不可开交,喜上眉梢。可想王远国是有预谋策划的,别有用心,企图的。试问:党一贯反腐倡廉表率何在?此众所周知。
六、我祖宗三代房产来由:我爷爷吴锡彦又叫吴俊三,爷爷只有我父亲兄弟二人,婆婆张氏所生二子一女,大儿叫吴昌槐,他妻叫高氏,二儿叫吴昌棣我父,妻叫席氏(天会)共成二代人大伯吴昌槐只有一子就是吴元泽,在吴元泽约刚一岁左右,父亲就死了,母亲高氏就改嫁去苏保沟(乡)文仕兴家,爷爷就托我爸抚养吴元泽到长大当兵止。当时我父母未生有一子,并有能力抚养吴元泽,也是理所当然之事。此时雍氏还在吴昌会处。
我爷爷兄弟二人老祖房各半住在现内古镇和平村(现今擂鼓村)四组,共同二代住地。雍氏是我爷爷的佣人魏二(矮子)的老婆,魏二在世二人不同,暗地同吴昌牟勾搭,当魏二死后,成了他的“老婆”,(吴昌牟去国民党当兵逃跑回来),他母亲又改嫁到漩坪刘家。吴昌牟又把老房正房卖给刘世兴(有刘妻、后代人在),吴昌牟他去漩坪母亲处,后成了五保户死了。再后我父母从老业被赶出后,在街上买了房子(我们现住地),至于街上丰盛号(原茶房),是我爷爷于民国32年所买为由老祖父吴玉章帮父联系业务,产供茶叶作库房用,爷爷死后交我父继承老业。吴昌会初来擂鼓因无房住,租给她住的,我父看在妹面上,后她们是53年搬到内古来,(有安县土地契约),后来吴昌会用拉拢收买,勾通干部,伪造假名(把土地契约在下方改成吴俊三就是吴昌会手笔伪证),(县房产局邓跃名制造伪证)蒙骗真相,却成弄巧呈拙之实。变作她的房产。
七、申诉为此决不让她嫁出之女得占侵占,要得到真相大白(有土地契约可查),我为何多次上访得不到解决有因:我申诉以上事实,都有历史档案可查证据,证人。也多次信访、上访、但当地未作答复解决,是在我忍无可忍无奈之下,以卖口粮,三天吃二顿,忍饥受饿,卖粮、讨饭来筹积车费,于2003年3月代上历史档案材料同二哥来京上访的,在火车上却受成铁四段工作人员无故查问,我们把上访的资料交给他们查看,并在晚上1点左右被乘务员在陕西凤州车站强行叫下车,借口说给我们找换乘特快车,明早就可达到北京为由,对我俩下站加以隔离审查,查看所代的材料,在我们抗争下……,才让我二人同住一起。(实有当地派人跟踪)。在车站住了三夜后,就被我当地派出所人李德益、武装部副部长车兴于二人借说来接我们回去解决,实是阻拦我们上访抓回之实。在途中因我怕材料被他们抢走,我就跳车跑了,后我才回家的。但我二哥被他们带到绵阳一下车就被所长苟永章等5人将二哥身份证和材料给没收押回北川内古。以此前后任意还拘留我二哥两次(有拘留证)来威吓我们上访,在他们来压制、阻拦下,他不服就在同年4月只凭身份证,户口册再次求访,我们上访如此受阻,不问不理(镇武装部副部长狂言说:“你们再上访,我就抓你们回去……”)。请问政府?难道只许州官放火,胡作非为,不许百姓点灯,只许奸官称霸,不许庶民百姓喊冤?请问我们上访是否有罪?正义公道在哪里,执政为民表率在哪里,执政为民表率在哪里?
即后,在2004年4月我不怕忍饿讨饭,露宿又上京求访,把材料一份给了电视台。相继又在2005年9月11日再次上京,给四川绵阳市驻京办事处(北京海淀区)绵阳宾馆宋主任一份材料,当时就给了车兴于之手,宋主任还说:“回去给他解决”?来抓我回去的有县民政局汤央西、派出所警务人小赖三人,一回来后又置之不理,不作答复。(此材料又转交给了镇人大主席之手),有关派出所两警务员来我门口叫我去派出所开座谈会,我想我不是坏人,闹历历史问题不是犯法?属何性质:我拒绝去,后又才叫到镇政府二楼会议室,会议中,全由他们一帮说话不断,没有我说话余地,全由他们搪塞混过了时间,会终无结果,结束了座谈会,而是挂羊头,卖狗肉。县政法委书记姜曦问席成安,关于吴家的案子是怎么一回事,镇政府席成安说:“关于吴家的案子是吴昌会和樊谊峰搞的”,一次2006年元月三日镇武装部何部长闲谈中劝我说:“不要去上访了,不要给政府过不去,你的困难我们是知道,要给你解决的……”。我想是阻拦上访,安慰我,我不是给政府过不去,而是以席成安、车兴于为首一手策划泡制,烂用职权,相互勾结,上下串通,行私舞蔽,任人唯亲,欺上瞒下,干违法违纪,以假乱真等不正当手法,致使我历史冤案一直得不到解决,在我无法忍受之下,逼我上诉的,只要我有一口气,达到要弄清为止。
2004年现人大开会讨论,并出了通知书,交村妇女主任赵燕带回通知书,请她与镇政府把吴元祥的事情解决好,免得他到北京告状,把他的妻子调解好,生活困难由镇政府商量补助一些,一直没有解决问题,随后张丙高来闹事,镇政府给张丙高解决生活费2900元,没有给我解决一分,这就是人大主任席成安的手段,一直压制。
并在2005年9月13日,用特快快件给中央胡主席、吴邦国委员长各书信材料一份,也未作回复?为什么多次上访,信访得不到落实解决和回复?是有当地扣压阻拦之因的。地头蛇以此无恶不作,山高皇帝远,猴子称霸王,我朝庭无后台,无钱上贿拉关系,只望你们为我申冤了。
2008年6月10日地震后,席成安利用职权将侄儿席斌安排修建灾后重建工程,从而变成总包工头,从中谋利二千多万元,实际上与金大中、韩忠明、李光辉、张得辉一伙专权贪污,从魏四娃拉的生活材料,他就说:“拉回来就光分”,吴元章出来说:“我前几天也拉了几车回来,你发什么牢骚”,魏四娃就用石头砖块打吴元章,我看到就去劝架,我就说:“有什么事情说清楚,不要动手打人”,魏四娃转身就朝我身上打来,还有他的弟弟魏五娃、魏小娃的两个娃,他们叔侄四人打我,把肋骨打断了3根,有医院照片做证,当时转到绵阳医院医了7天,医院李伟主任说:“你被人打了,叫打人来付医药费,再来医”,就这样把我请出了医院,然后我带病去找政府,政府叫我找派出所,派出所母所长说:“我调走了,不管了”,就这样你推我、我推你,至今一直没有解决。
2011年地震修房子时偷工减料,在修第一层楼时,卫生间的管道安反了,楼上的管道安在楼下正房中间,我找杜元洪反映情况,杜元洪说:“我现在不空,下午打点小麻将,50元补助不够用”,我就说:“政府叫你当领导,你就应该承担责任”,他立即取下安全帽打我头部,后来姜大昆来劝架,后来我说不管你怎么修,对于你这类人我不敢相信,你们修的好我就要,修的不好我就不要房子,直到现在房子还空起没修好,我要修的房子共计3层,为啥子反起整,偷工减料,房子修在5号地,户口本上写在6号地上,上面来查弄虚作假,我再三要求退地基和退钱,他们一直不理。他们搞没须有的方式,伪造我的名字及手印,手印不是我的,名字是仿造我名字签的,签名字是街道办的人签的,不属于擂鼓村的领导人签的,该函件是由我们村妇女主任赵燕送给我的。
至今我向你政府部门喊冤申诉,坚持公道正派职能权力,求真务实还我家数十年不白之冤。如在得不到具体落实解决,我死不瞑目,在我痛苦无耐,难以生存,无法忍受之时,就代病、忍饥讨饭、露宿受冻,请天下群众替我申冤、公正。
以上申诉,获请高级领导以明查暗访、广泛深入调查了解,查明直假档案实据,按党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有错必纠的原则,对有损党的政策,利益的个别变质份子,让地方黑势力结党营私,欺上瞒下,中央政策向能落实,盼上组应严惩不怠,决不手软,确保党的英明,伟大政策深入民心,永放光芒。
我再次向中央重诉,作以下所在质疑,深切要求明断。
一、为什么当地以席成安为首一帮能独断遮天,包办代替,互相利用,勾结对我们多次信访、上访及回复却阻拦,扣压致以得不到解决落实。
二、为什么当地不正之风吃香,扬威,正气受压,岐视。
三、政府公道、正派、执政为民,求真务实,三个代表先进性,表率体现职能在哪里?
四、为什么却对有生活实力,能力的人而给救剂补贴,反而对确属困难无援、残疾无能,尚失劳力,难以生存确丝毫得不到政府的关照、温暖,政府方针扶贫在哪里?
五、对山高后帝远,猴子逞霸王,强龙压不住地头蛇,中央政策不能落实,体现是所在吗?
六、为什么北川县政府和擂鼓镇政府不正之风,贪污受贿,得不到纠正、查办。
以上质疑是我对当地政府对面执行中央政策反其道而行之,任人唯亲,随心所取,我行我素的执政、违纪、违法行为的表现。也是我千言万语向中央喊冤申诉之原因,故再三请求中央亲临我地明查暗访,查明实情为此作出终结落实解决明断之略,是我唯一切盼!
综上敬请有关执政执法部给予授理,做出明断。
                               申诉人:吴元祥 呈
                                 二00七年七月
上访书
上级有关领导:
你们好,我在你们繁忙的工作中打扰你们,敬请你们谅解盼复!
我叫吴元祥,男,现年54岁,家藉四川省绵阳市北川县擂鼓镇和平村四组,兹因我家蒙受数十年历史之冤和烈士荣誉待遇应属何人享受,而为此上访,请求中央给予明查暗访,深明实情,给以明断,其详叙于下:
在于79年3月21日,县公安局通知,才得知我家庭原是地主成分,经查纠错,故才有今天我被蒙蔽数十年历史伸冤之事,故予上访。
解放前我家历史:我爷爷叫吴锡彦,又名吴俊三,抗日时期就给吴玉章老祖父办事,直到解放战争48年,为地下党收粮支援解决军,当时当地政府叫朱区政,区长朱益清,而把所收的粮食用去赌光……。以此我爷爷就派人给地下党送信通知此情,送信人叫吴定吉却在途中被朱益清派土匪打伤,(此人后残了,解放后叫吴爪手,他在四清中政府查清给了补贴,于近前年去逝)打伤地点现任家坪上面魏家沟。事后朱知我爷爷派人送信给党组织,就记恨在心,事后就供请爷爷吃晚饭为名叫我爷爷给他做假帐来欺骗地下党组织,当爷爷未同意后就在回家途中,现擂鼓镇敬老院卷帘门处被朱区长暗派人打死爷爷和魏二(是爷爷的家人)。我爷爷被打死后,我父当时无力安埋,法时就只能勉强埋了,后我父又接任爷爷的重任,继续给地下党解放军组织收粮,(此情现石岩村肖明成所知、可查)。直到50年我父吴昌棣又才将爷爷的尸骨正式移迁到赵家沟埋了。(此事擂鼓镇胜利村书记陈明静所知)。
至于我哥吴元泽事由:
我哥吴元泽是我大伯吴昌槐之子,于1933年所生,大娘叫高氏,那里吴元泽才刚一岁左右,大伯就去逝了,高氏又改嫁去苏保沟(乡)叫文仕新家,当时我爷爷就把吴元泽交给了我父吴昌棣抚养,当时我父也未代有一子,那时我家是有能力抚养吴元泽也是理所当然之事,一直到50年吴元泽长到17岁(而49年就在当地民兵工作),为保家卫国就去报名当兵在他未走之前并向我父亲说:“等我当兵回来后,我要把爷爷死的情况弄清楚处理好……”。去后他在部队52年也入了党,当时所在部队是中国人民自愿军179师535团(听说他还是干部呢),呈53年5月在朝鲜东线战斗中牺牲。于当年8月16日批准为光劳烈士(县烈士英名录有存)。但数十年来他烈士的英名和党给的烈属待遇一直却被当地个别领导玩弄以移花接木,张冠李戴的手段,以私人感情代替政策,涂改历史,改时、改名、改地技巧,却被强加它人享受,我们直系亲属并遭岐视数十余年,使我家无力上学,无一个成才。在以前我们虽对我家历史略知详情,但当时我们地方成份,受压制无力言表,直到79年成份纠正后及2002年为包产土地纠纷争中短波,土地给压扣之因,才被我二哥找上面又查出了有关历史档案材料,至此才得知历史事实真伪,以此才有今天上访的依据原由。
鉴于吴元泽英名烈士历史被篡改属实,原本名为吴元泽却被改成吴言泽;出生于1933年却改为1936年;当兵时间是50年10月被改成52年4月,把当时抗美援朝的时间都歪曲了;当时当兵去是家住在擂鼓大队去的。而改成石岩大队;连持政人员吴昌生把真名叫苏子兴也改了;所有真实历史被篡改,是何等狡猾,毒辣怎能相信,不言而喻。
关于吴元泽实属何人抚养之实作以详述:
所为雍氏此人她乃是原北川县小坝一个逃难妇女;我爷爷为给她找碗饭吃(现高岑老人柳林村高成刚所知),才把也带到安县吴昌会家当保姆,而吴昌会他是53年前就嫁到安县麻石桥王兴涛家(有原始当地土地证为证),他怕清查他的历史直到53年吴昌会才搬到擂鼓,后来叫雍氏到吴元龙家。吴元龙的父亲真名叫苏子兴,孙氏是雍氏所收养的干女儿,吴昌生是收为干女婿。吴昌生此名是由雍氏给改的,吴昌生他取有二妻,大妻叫孙氏,小妻叫肖氏,孙氏只生了一子就叫吴元龙,肖氏所生有吴言明及女等。吴元泽去当兵时,雍氏还在安县吴昌会家,她属一个保姆,何为抚养吴元泽之实呢。真是颠倒事实,无中生有,难以置信。此实请求上级尊重历史,详细明查,求真务实,还我历史真面目,房产归还原主,以顺民心。让党的英明政策永放光芒。
我家祖宗都系北川擂鼓地藉。现我父吴昌棣(于1960年去逝,母亲席天惠97年9月28日去逝她一直同吴昌会不合,相持至死),现大姐吴元芬67岁,大哥吴元洪64岁,二姐吴元芳,二哥吴元章,小妹吴元秀及我吴元祥,我们都为家庭历史都抱有一线真实希望,只请求中央才是可靠保证。
以上所述,都是历史档案可查为证。(如房产证,持证人都被篡改,在下边所改有“吴昌会是吴俊三”字迹)。真是胆大包天,不顾国法之手法。拉拢领导以欺骗、送礼、达到她的可耻目的,因当地执法不严,有错不纠,官官相护,打击报复,我们为此不服,加之无钱请律师,连上访车费等以卖口粮三天吃两顿,夜露宿,逼此来上访。
我们在2003年3月代上历史档案真伪材料,我同二哥来京上访,在火车上就遭成铁四段工作人员询问,在到达陕西凤州车站却就被乘务员又叫我们下车,借口说给我们另找特快明早可到达北京。实是一路扣押我二人,(有当地派人跟踪)就被又隔离询问,查看所代材料,在我当时反对抗争下……。才让我们同住在一起,后又被车站派出所留住了三夜,后被擂鼓镇工作人员车兴于、李德益二人所谓来接我二人回家解决(结果至今也未按真实历史和党的政策执行解决)因当里我怕档案材料被他们没收,就自跳车逃走,后我才自行返家。但我二哥吴元章被带至绵阳车站一下车被派出所所长苟永章等五强行把身份证档案材料给收光,又押回北川。因二哥不服、又在同年四月,就只凭当地户口册又再次上访,结果一直不晓。
2004年4月我又独自来京上访,我把上诉信和材料交给了中央电视台一份,至今也未回复,故我再次来访为由,敬请中央领导授理。作复。
并对于县政府领导有关所发文件,所有各批示内容原文如下并附:
一文:北川县擂鼓镇人武部,陈明仕县长批:“杨县长请责成民政局查实落空,陈明仕2004年12月2日文”。同文上面下方陈县长9月19日批:“目前证据尚无法定论,建议你们依法上诉。陈明世9/19”。
二文:中共北川县革命烈士英名录和县民政局和擂鼓镇政府取得了《烈士家属登记卡》共三份的学习认识,一文批:“请县民政局细致查实,按明世县长、杨县长的批示认真办理,雷建新2013.1.7”。
三文:北川县民政局:“关于擂鼓镇吴元章认定烈士吴元泽的烈士家属有误的调查情况和处理意见:王久华县长批。熊局长,现吴元章、吴元祥六同志反映李勇局长调但事宜有误,请你与纪委监察部门联系,由他们出面和你们协作,再次调查吴元泽烈士认定问题”。王久华2003.2.24。
四文:对我们检举揭发材料上所批:“请尊照局依法查清汇报,李春寿2004.12.6”。
对以上批文材料和所对(烈士家属卡1989年的表所更改,伪造,可加对照,给以查实,定论。
以上综述一直未得到真实调查,正确解决,故亲自上访申冤,细查明示,给我一个老人的解决。
                               上访人:吴元祥  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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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四川省北川县革命烈士英名录
和县民政局和擂鼓镇政府取得了
《烈士家属登记卡》共三份的学习认识
我找过擂鼓镇政府,取得了一份《烈士家属登记卡》,又写了一份申诉材料,找陈县长反映情况,又找了民政局,取得了两份材料,经过反得学习,对照三份材料内容,认为其中两分错误较多,其错误如下:
一、不能把烈士吴元泽的名字串改为吴言泽;
二、不能把烈士的出生年月1933年串改成1936年;
三、不能把烈士的籍贯串改由原来的北川县擂鼓公社擂鼓大队,串改为(家庭住址石岩村)又改为石岩村2组;
四、不能把烈士参加革命年月串改为入伍年月(1950年参加革命)串改为(1952年入伍);
五、不能把烈士吴元泽1952年入党串改为空白;
六、不能把作战牺牲时间地点原因串改为牺牲病故时间;
七、不能把烈士吴元泽的父亲吴昌槐串改为吴昌孙(森);
八、不能把吴昌槐的独儿串改为吴昌孙(森)的子,又串改为长;
九、不能不直系亲属情姓名() 关系串改为95.11(55元);96.7.1(60元)备注现定35元,94.1.1年50元用年月、钱、画搪塞。
十、不能把对烈称呼(子)串改为对烈士称呼(长子)。
十一、不能把(烈士)家属登记卡原所在部队串改为空白;
十二、不能把直系亲属情况串改为三项空白,以上属实。
请求:中共四川省北川县父母官对串改烈士吴元泽的历史作严肃的处理。
                        吴元章 吴元洪 吴元祥 吴  强
                        吴  华 吴  阳 吴元芬 吴元芳
                        吴元秀
  
                                     2003年1月2日
北川县民政局
关于擂鼓镇吴源章申诉认定烈士吴源泽的
烈士家属有误的调查情况和处理意见
  
抗美援朝英雄吴元泽,中共党员,其中兄弟吴元章对民政局的七人询问材料学习后的看法与分析是:看不见吴元泽祖宗三代的家在哪里,总结后送给民政局三句话(三种利益:相互勾结,互相利用,共同受益)。
第一利益
民政局找的证人李德林的第三个兄弟的女人, 是民政局管烈士家属登记卡王秀华的妹妹王秀琼,肖兰芳的证明人是民政局管理(烈士)家属登记卡王秀华的老人婆妈,属民政局内部人员家属李德林、肖壮芳保护者(烈士)家属登记卡直系亲属情况三项空白表里面有4项钱的数据,现定35元,94.1.1年50元(95.1.1年55元,96.7.1年60元),保护着不朝擂鼓镇烈士家属登记卡片上转,假烈属吴昌森也没有得到上面这四项钱,得的是每月25元,请问民政局干部这些钱在哪里?
第二利益
是雍氏干女婿吴昌森(原名苏之兴)、吴元龙、吴元明的利益由擂鼓镇干部推见,雍氏一户吴昌森(原名苏之兴)、吴元龙、吴元明组成的三代人,和平年代,笔尖狠下功夫,写成了吴言泽是吴昌森的长子,1936年生,1952年入伍。民政局又将擂鼓镇烈士家属登记卡吴言泽改为吴元泽,也是1936年生,1952年入伍写在了民政局烈士家属登记卡上,民政局保管有中共四川省北川县烈士英明录一份,上写真正英雄吴元泽,1933年生,1950年参加革命,1952年入党,1953年在朝鲜东线作战中牺牲,吴元章今天要找的亲人也正是1933年出生的吴元泽也给的出来了,七人证明所抚养的是1936年生,1952年入伍,雍氏:吴昌森、吴元龙、吴元明,他们得到的是假名字假烈属(吴源章祖宗三代抚养的是1933年生,1950年参加革命,1942年入党),希望中共四川省北川县人民政府的父母官,给抗美英雄烈士吴元泽一个历史真面目。
雍氏的干女婿原名苏之兴(政名吴昌森)干孙子吴元龙、吴元明组成了三代,吴昌森原名苏之兴解放前是国民党部队一战士国军,过擂鼓时休整了一段时间,国军走时他当上了逃兵,后来给雍氏当上了干女婿,后来又在碾房碾米与(吴锡彦的第二个女人)发生男女关系(众所周知)被碾房,房主打了一顿,并赔粮三石(约1500斤)并挂红放炮,质问这样的,国军逃兵隐姓埋名又在家族中干过坏事的人,与他的干妈雍氏及儿子(雍氏吴昌森原名苏之兴干女婿)、干孙子吴元龙、吴元明组成的三代人有何资格成为烈士家属,吴昌森的情况有证明三张。
第三利益
王远帼的父亲王兴镛原系国民党部队中的团长,家住安县大北街邮局下隔壁焦公馆,有证明一张,上面记载有一个团行军路线,经过几省返川,这样的国民党军官家属王远帼吴昌会,解放后采取了各种手段把吴俊三(吴锡彦)买张绍成的房子变成了王远帼,吴昌会的房子,(串改土地证)串改契约,(吴俊三是吴昌会)七个字,所以王远帼的证明上看不见抗美援朝英雄吴元泽中共党员正宗、祖宗三代吴锡彦(吴俊三)原配妻张氏第一代,吴昌槐、吴昌棣第二代,吴元泽抗美援朝(烈士),吴元洪、吴元章、吴昌棣第三代的家,现在才知道吴俊三(吴锡彦)唯有一点心血,买丰盛号张绍成的房了也被国民党团长军官家属王远帼吴昌会给抢占了,有买房契约、档案材料一份请参考。
希望中央四川省北川县人民政府的父母官,青天大老斧给1933年生的吴元泽抗美援朝英雄,中共党员一个(革命烈士)光荣匾挂在吴俊三(吴锡彦)第一代,吴昌槐、吴昌棣第二代,吴元泽抗美援朝英雄(烈士),吴元洪、吴元章、吴元祥第三代(正宗三代)人的门上,这是中朝两党对烈士的尊敬,也是中朝两党对烈士家属的敬仰。
检举揭发
国民党家庭王远国、吴昌会霸占共产党革命家庭吴俊三祖宗三代房产,犯罪事实如下:
第一罪 霸占他人申请,把张远达的申请变成王远国、吴昌会的申请。
第二罪 霸占他人契约和收款文约。
第三罪 霸占他人姓名,在收款文约上写成吴俊三是吴昌会。
第四罪 霸占他人房产,敢把安县的土地证拿到北川县建设局房产管理所来使用。
以上四罪千真成确,犯罪人员王远国、吴昌会敢用蒙骗、瞒天过海、移花接木,蒙住了90年代北川县建设局房产过户、上户办公人员的双眼,实属蒙混过关,犯罪人白天做作美梦,异想天开,狼心狗肺,狗胆包天,实属罪大恶极,世间少见,以假乱真,破坏了房产管理法,破坏了求真务实,实事求是党的政策。
检举人要求北川县人民政府坚持打击以假乱真,依法惩处犯罪人员。
检举人要求和希望,北川县房管所使用阳光办公,求真务实,实事求是执政为民,屋归原主。
此致敬礼
            检举揭发人:吴元洪、吴元章、吴元祥
                         2004年11月10日
红旗为什么这样红,战士鲜血染红了它
抗美援朝革命烈士中共党员吴元泽祖宗三代牺牲家庭
人员历史简介
第一代:吴俊三,妻,张氏
第二代:大称吴昌槐,妻,高氏,二儿吴昌棣,妻,席氏
第三代:吴元泽、吴元洪、吴元章、吴元祥
现以查明:老英雄吴俊三与大儿吴昌槐,随从人员魏1948年为收公粮,支援解放战争,遭到地主朱益清和土匪的暗杀,为国牺牲。
吴俊三,大儿吴昌槐,随从魏二共牺牲三人,牺牲后,安葬是吴俊三的二儿,吴昌棣安葬的,吴昌棣又接过父亲,收公粮任务,完成了共产党交给自己收公粮的任务,支援了解放战争,吴家共牺牲四人。
声明
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以任何阴谋手段,按插国家党户口人员,侵入保家卫国,牺牲人员,红色祖宗三代,玷污牺牲人员的鲜血,以经安插了的,请各级党政领导追究刑事责任依法惩处,确保战士鲜血更红,更在吴俊三的户口、姓名、契约、房产、烈士荣誉已经受到侵犯和瓦解。
请各级党政领导纠错,还烈士和历史一个本来面目。
请求纠错人:吴元洪、吴元章、吴元祥
此致敬礼
                                  二00五年一月四日
求真务实,实事求国,有错必纠   有反必肃,全心全意,执政为民
国民党团长家庭            共产党牺牲家庭
魏泰真家在安县            吴俊三家北川县
魏家土地证有权            吴家拥有契约权
魏家另有焦公馆            吴家还有文约权
魏土地证房玖间            吴家契约房一间
魏家参加国民党            吴家参加共产党
魏家欠下血债史            吴家三代保江山
魏家想躲血债史            弃房而逃入北川
魏逃北川没房住            文革抄吴三次家
魏家抢窃房契约            吴家值钱的抢完
魏媳昌会兴涛妻            抢占俊三姓名权
魏家抢占俊三房            抢占俊三契约权
魏媳抢占男姓权            抢占远达申请权
过户上户眼擦亮,执政为民没轻狂,是男是女辨摸查,男女不分犯错误
国民党妻侵男权,俊三远达大丈夫,如今吴家喊申冤,契约本是俊三权
请示归还契约权,请示归还姓名权,请示归还房产权,归还远达申请权
知心话儿对党讲,请示执政官纠错
国权、名权、房产权神圣不可来侵犯
此致敬礼
请求纠错归还房产契约权人:吴元洪、吴元章、吴元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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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告书
我是一名普通的老面百姓,家住四川省绵阳市背川县擂鼓镇和平大队四,农民。
只因我的爷爷吴隧锡彦,曾用吴俊三在1948年夏天的一个雨天的夜晚。擂鼓区的区长。朱益清请他去吃饭,吃饭时我爷爷就提出了有关收的公粮存入的地方。随后就开始记公粮账。当天晚深夜后。我爷爷离开朱益清区长家回去了。我爷斧回家必经这路就是现在的老年协会活运室。但是当地他走到这里时,家然从不同的地方出现几个人用手枪就将我爷爷打死在现在的擂鼓镇老年协会活动室门口,并且在此地停放一年之久。最后由我爷爷的二儿子,也就是我的父亲吴昌棣安葬。
事后经查明,当晚是由朱益清区长,已早预定好的人李玖常。李玖招,染颜顶,就接朱区长的暗示打死了我的爷爷。这件事都有证人的证言,而且还有的还健在。
因为我爷爷当时在擂鼓负责收购公粮工作,只是心想着将一份粮通知共产党的部队派人速速接去。可是这批粮食却被区长朱益清、朱应柏、凡应贵、梁颜顶、凡树平等九人在现今的安县花垓赌出去了。当时我爷爷就义正严词地盘问。所以朱益清区长才暗示李玖常等人将他用手枪打死。
我爷爷共与奶奶张氏生下二男一女,即吴昌槐、吴昌棣、吴昌会,吴昌槐与高氏结婚后生一独子。叫吴元泽,但是吴昌槐因死去,吴无泽的母亲无法生活,便改嫁到苏保一个姓文的家中,将小小的吴元泽留在吴昌棣和席天惠夫妇抚养。因当时吴昌棣和席天惠刚结婚不久还没有生小孩,所以由爷爷当时传交将吴元泽交给吴昌棣席天惠抚养,当1948年爷爷被土匪打死后,在1950年吴元泽就立志加革命,投身到中国人民志愿军赴朝作战场上。被中国人志原军179师政治部于1953年8月16日批为烈士。
因吴元泽烈士生前是由他的爷爷吴锡彦和他的叔吴昌棣,老婶席天惠共抚养大的,一直到当兵去。吴元泽是吴昌棣的儿子。而吴昌森实属昌名,吴昌森本身姓苏。叫苏志新。与吴锡彦根本无一线一毫的血缘关系,而根本就不是吴家的成员。
我爷爷的姑娘吴昌会。即吴昌槐、吴昌棣的妹妹她没有结婚时,我爷爷当时在擂鼓见到一位妇女,沿街讨要。爷爷便同情她。问明情况,得知她姓雍。便将其带回家,给吴昌会当保姆。从那以后雍氏就与吴昌会行影不离。在吴昌会结婚时,嫁到安县王兴涛为妻。雍民也一起陪同吴昌会到安县王家,仍旧扶持左右不离。但是在五十年系清匪反霸时。吴昌会为了逃避当时政策,就想回擂豉找我父亲,吴昌棣帮助想法,吴昌棣当时在擂鼓为茶叶有装茶叶的库房。当时便把茶叶库租借给吴昌会暂时居住一时。这时雍氏也是一同回来的,可是在1950年雍氏将昌棣席天德一家人赶出后,吴昌棣一家人只好在当时的擂鼓通往苏保路上的茅村树那个地方搭小草棚居住。
清匪反霸的土改时期,吴昌会到家乡后将吴锡彦的房子从吴昌棣那借到居住后,一直没有回到安县王家,此时雍氏仍旧不离左右,从此吴昌会将军烈属的牌扁挂在自家门口,雍氏当时在吴昌会家里,便现吴锡彦说了,为了爷爷考虑到吴昌槐早年病故后,也就同意了,就这样苏芝兴从此就变成了吴昌森子。就这样吴昌森先与孙氏结婚。生了吴元化。孙氏死了,吴昌森又与肖氏结婚生下吴元明。但是吴元泽烈士的抚恤金。吴昌会、吴元龙、吴元明先后均都拿到。而我家真正是吴家的人却受不到。并且在文化大革命时期。由吴昌会本人理发卢万全、黄远群、郑友恋策划为了达到吴昌会永远居住吴锡彦的房屋和吴元泽的军烈属的名誉目的,而进行非法抄家,将吴昌棣全家乱翻一气。当时吴昌棣已故去。当时将吴昌棣之妻席天惠弄得人不象人。鬼不象鬼。并且强行逼供信。让席天惠承认是地主,在万搬无奈的情况下,一个老年女人。看在六个还没成人的子女情份上,屈打成招。这是为了我做保全性命而已。但是在一九七九年三月二十一日北川县公安局又给我们母亲席天惠平板,我们吴家才抬起头来。
可是一波示平又一波。此川县当时志有关人在吴元泽烈士的抚恤金问题上,又开始对我家进行压制。以上已经将我爷爷,伯父、父亲、吴昌会,雍氏,苏志新怎样变成吴昌森、吴元龙、吴元明的来历,以及吴家怎样在文革期间被抄打成地主。而又平反的过程的基本详情就清楚。
下面就专门讲一下关北川县当地政府对我吴氏家族的政治上压制情况,问题出合理合法,的要求与条件。
关于吴元泽烈士家属归属问题;接着中心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民政部关于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的有关规定,烈士的家属是指烈士的父母配偶,儿女,没成人的弟弟妹妹,以及扶养过烈士成人的亲属与监护人。但是雍氏、苏志新、吴元龙、吴元明、吴昌会、王元帼以已后人。他们享受烈士的一切待遇。但是安照有关政策规定,他们这些人不能享受烈士的一切待遇一切待遇名誉和国际上的抚血金。就连吴锡彦的家产都应无条件地归还给吴元泽烈士的真正家属这是法律和政策所归定的,任何政府部门和任何个人均不得以任何欺诈手段夺取!
我为了彻底查清楚吴氏家族的历史,一直是冒着生命危险多次找到北川县政府和有关人员。就连陈明世县长多次签字批示,副县长王九华亲笔签字批示过,但是民政局和擂鼓镇政府的何刚等人不但不给予及时查处,反而还变本加历地,想压制和控制我向党中央国务国务院反映真实情况,在二三年的三月我与二哥去北京,但是在火车上,到了风州火车站。就被扣下了,不准去北京,并且还将我弟兄二人当成法轮功人处理,随后通知四川省锦阳公安局,擂鼓派出所的人员把我们押回家,并且还将我们的身份证和一切有关证件全扣押了。不过,当时幸亏我保存了一份完整的证具,跳飞车跑了,我二哥被押回,这件事风州车站派出所可以查实。
另外,我为了查实家族的历史,造得妻离子散,当地玫府有关人员还在我家附近按装窃听器监视我的行动,说句实话,我本来不愿意到北京来的,因为经济危机,身体是伤残,因工被哑炮崩到半空中而落地,有医院的证明。可是人的一世,为了一个德字和名誉,我的老辈子,吴玉章老人对我吴家的后人说过:“一个人活着要做好事,不做坏事,一个人做一件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的,几十年如一日做好事,这才是最难最难的啊!”吴玉章是我们的祖辈,吴玉章老人解放前曾任成都师范大学校长,解放后被毛泽东主席调往北京担任国大校长。
我吴氏家族都在为党为国为人民做好事,哪有什么地主之类的人呢?同在朝鲜战场上的黄继光、陈开芪二位和吴元泽,吴言泽的事情基本是一类的。
现在我正式提出以下要求与解决条件:
1、依法查处北川县民政府怎样从吴元泽烈士的名字又变成三人?
2、依据查实北川籍入朝参战烈士有擂鼓人:吴元泽、
王德友、周德明、何盛开四人,那么北川民政局和擂鼓政府无中又生出两个吴元泽,共用意何在?
3、文革期间将我家打成地主,使我家弟兄六人上不成学,并且受气。
4、吴昌会、吴元龙、吴元明、王远帼等人为什么享受烈士人名誉与抚恤金?
5、依法查处吴昌会、吴元龙、吴元明、王远帼等人非法烈士家属的名誉,抚恤金夺取的财产。
6、吴昌会在安县北大街的焦公馆和吴昌会在擂鼓的房子名是吴昌会名字,那么她的两县两地均都有不动产的房屋,请依法查清楚。
7、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宪法和民法通则有关规定。有关部门应赔偿我吴氏家族的精神损失和名誉损失。
8、依据有关政策规定恢复我吴氏家的军烈属名誉,限期由北川县武装部擂鼓镇武装部,公开将烈士家属光荣牌扁挂到吴氏的大门上,以告慰吴元泽烈士在九泉之下的亡灵。否则法不容人。朝鲜人民军不容,朝鲜人民不答应天理不容。
9、真正享受吴元泽烈士家属名誉的人是,吴元祥和吴阳。
10、依据安县和北川房产换证办公室获得的吴昌会的房产档案材料中以说明,吴昌会在骗取政府的信用,特别是北川房产换证办公室查获的一份契约当时擂鼓乡长朱益清,韩少林等人签字的交字性证具,在左下角这样几个字样:(吴俊山是吴昌会),这几个字迹还不清楚了。安昌镇一九五三年二月老式产权证上有户主魏秦贞,长子:王兴涛,媳、吴昌会,孙子:王远东,孙女:王元帼,儿子:王兴镛,当时安县的县长胡海签字,这是有具可查的无虚假。
我现在是冒着性命危险给你们中央领导写这份控告书,地政府暗中派出了我的街坊邻居监视我的志向,并且随时所有对我不利的因素出现。
我的各项材料分别交到北川县人大,检查院,但均无结果,五十多年了,为啥无人过问,现在土地被当地政府收购,种地权力都没有了。怎么生活下去。速请上级领导,真正把百姓的事当成正事办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三个代表应当落到实处,千万不要让地方官使用两面三刀的手法损害党的光荣传统。
                           控告人:
                                  吴元祥
如有不实之处,甘愿法律责任!
                                 2004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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