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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广安市广安区城北建华路5号的一名住户,近期,沙沙大楼二楼住户在居民楼内违规饲养了多只犬只。据夜间听辨,犬只数量不止一只。自其养狗以来,犬只(据多方了解为马犬,属烈性犬种)经常在深夜及凌晨时段狂吠不止。这种持续的噪音严重干扰了我及家人的正常作息。家里小孩因长期夜间惊醒导致精神萎靡,严重影响身体状态和生活质量。针对此问题,我已多次到社区进行反映。虽然社区工作人员曾多次上门劝解,但养犬人拒不整改,依然我行我素。我的诉求与法律依据:
, b3 {5 t- y' ~ U; ~8 y! T* u1. 关于安全与合规性: 马犬属于烈性犬,具有较强的攻击性。在人员密集的居民楼内饲养此类犬只,且数量较多,对附近居民的人身安全构成了极大的潜在威胁。
+ M: l, r* y1 }4 `0 e2 n3 X7 J- e. m2. 关于噪音扰民: 犬只深夜狂吠已构成严重的噪音污染,违反了《广安市犬只管理办法》第八条之规定:“饲养犬只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 G. _- z/ S6 k
3. 关于登记与免疫: 根据《四川省预防控制狂犬病条例》第二条,对任何犬只都必须进行登记、免疫和检测。我质疑该养犬人是否已依法办理了相关手续。
4 |: f0 _. T& P恳请相关部门:
; {$ i. K* _7 i1 J; A# V1. 依法对该养犬人进行查处,核实其是否办理了犬只登记、免疫等相关证件。6 n5 P g$ f( s+ F: p& H8 [
2. 依据《广安市犬只管理办法》,责令其立即整改,消除噪音干扰。
) X" q8 {4 n+ c/ N* ^. ^- ]( H3. 若其饲养的犬只为禁养烈性犬,或无法提供合规手续,请依法予以收容或采取其他强制措施,保障居民楼的安全与安宁。
0 ~* g4 e4 u- y0 m, L, s望相关部门尽快介入处理,还我们居民一个安全、安静的居住环境。% Q; _' I* `0 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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