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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 S* Y d& t我是广安市广安区城北建华路5号的一名住户,近期,沙沙大楼二楼住户在居民楼内违规饲养了多只犬只。据夜间听辨,犬只数量不止一只。自其养狗以来,犬只(据多方了解为马犬,属烈性犬种)经常在深夜及凌晨时段狂吠不止。这种持续的噪音严重干扰了我及家人的正常作息。家里小孩因长期夜间惊醒导致精神萎靡,严重影响身体状态和生活质量。针对此问题,我已多次到社区进行反映。虽然社区工作人员曾多次上门劝解,但养犬人拒不整改,依然我行我素。我的诉求与法律依据:$ R0 ?+ m8 V0 \: j2 B! H, L
1. 关于安全与合规性: 马犬属于烈性犬,具有较强的攻击性。在人员密集的居民楼内饲养此类犬只,且数量较多,对附近居民的人身安全构成了极大的潜在威胁。9 ~$ [: s8 t0 d# Q9 ?
2. 关于噪音扰民: 犬只深夜狂吠已构成严重的噪音污染,违反了《广安市犬只管理办法》第八条之规定:“饲养犬只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 k. D3 d- r$ w' b
3. 关于登记与免疫: 根据《四川省预防控制狂犬病条例》第二条,对任何犬只都必须进行登记、免疫和检测。我质疑该养犬人是否已依法办理了相关手续。
2 J0 [, K- X6 o恳请相关部门:
5 x% \+ l9 v# n; C$ K1. 依法对该养犬人进行查处,核实其是否办理了犬只登记、免疫等相关证件。
& f4 K. v+ B# N8 X2. 依据《广安市犬只管理办法》,责令其立即整改,消除噪音干扰。; }0 G- s' B d7 K
3. 若其饲养的犬只为禁养烈性犬,或无法提供合规手续,请依法予以收容或采取其他强制措施,保障居民楼的安全与安宁。
# R$ @: b# D1 T% ~$ y望相关部门尽快介入处理,还我们居民一个安全、安静的居住环境。; b. q: ]0 s; k8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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