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武汉的张先生与女友吴女士相恋三年,这期间,吴女士以各种理由拒绝张先生肢体接触的要求。 张先生原以为女友不愿同房,是因为还没有结婚的原因。他内心感叹女友是一个传统的好女孩,更加珍惜女友吴女士。 三年后,张先生向女友求婚成功。可是在两年的婚姻里,女友以工作为由经常出差,长期和张先生分居两地。
恋爱三年,结婚两年,张先生与女友同居时间只有十几天,更夸张的是他从未与女友成功同房。 经过多次的沟通,吴女士仍然拒绝与张先生同居同房。张先生一气之下将女友起诉到法院,要求她归还15万彩以及价值五万元的三金。 家住武汉的张先生身材高大长相帅气,因自身条件优越所以他对人生的另一半要求也比较高。经过多年的寻觅始终没有找到理想的对象。
有一天,张先生所在的公司举办了一场大型宴会。张先生一眼就看到了人群中最亮眼的吴女士。吴女士肤白貌美身材高挑,闪烁着耀眼的光芒。 张先生为吴女士的美丽而倾倒,对她一见钟情。在这之后,张先生苦苦追求吴女士。可是吴女士对张先生始终淡淡的,不拒绝也不接受。 在经过不懈的追求后,吴女士被张先生表现出的真诚和热情所打动,最终同意做他女朋友。
张先生在和吴女士谈恋爱的三年里,他们做过最亲密的事,莫过于拉拉小手。吴女士对于张先生身体上的亲密接触非常排斥。 起初,张先生觉得吴女士肯定是因为女性的矜持,所以不愿意和他同房。张先生在心里庆幸自己捡到宝了,女友不仅长得漂亮,还保守传统。
所以张先生也不想为难女友,他在和女友的恋爱期间始终保持着绅士的态度。没有经过女友的同意,不会碰她一下。 为了和吴女士更进一步,在谈了三年的恋爱后,张先生终于向吴女士求婚成功。 领证前夕,张先生带女友吴女士前往金店购买了价值五万余元的三金首饰。双方在亲朋好友的祝福下举办了一场浪漫唯美的婚礼。 可是让张先生没有想到的是:新婚当夜,吴女士以太累为由拒绝张先生同房的请求。张先生没有多想,也许是因为太累了,他也沉沉的睡去。 第二天一大早,吴女士就拖着行李跟张先生说:他要到外地出差。妻子吴女士这一走就是两三个月。回来后在家也就只住一两天,而且还以工作太累为由拒绝张先生同居同房的要求。 婚后的两年时间里,吴女士就以这样的方式,反复躲避拒绝张先生的同房要求。之后,张先生实在忍无可忍,找岳父岳母埋怨,希望得到他们的理解和支持。 岳父岳母来到家里,将吴女士好一顿说。张先生原以为经过父母的挽劝,吴女士会回心转意。可岳父岳母走后,吴女士又恢复了本来的样子容貌,仍然坚决的拒绝张先生的同房要求。 张先生实在不愿放弃肤白貌美的妻子,但经过多次沟通无效后。他一气之下将妻子起诉到法院,要求与妻子离婚。并返还他15万彩礼,以及价值五万余元的三金首饰。 被丈夫起诉到法院的吴女士感到很惊讶。她不敢相信,丈夫仅仅因为她不愿同房,就要和她离婚,并且还要她返还彩礼。 吴女士说,她如果现在和丈夫离婚,那么她就属于二婚,对她产生了不利的影响。所以丈夫现在要求她返还彩礼,是不合理的她不同意。 那么,法院会如何判呢? 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属实,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提起诉讼之前,有关组织应进行调解。如若双方感情确实破裂,调解无效,应当准许离婚。 张先生和吴女士结婚两年,两人共同生活仅十几天,且并没有同房。符合夫妻感情不和分居两年的离婚情形。 而且吴女士作为张先生的妻子,不愿履行作为一个妻子应尽的义务和责任。且他们虽结婚两年,可是共同生活仅十几天,没有达到事实婚姻的情形。 所以,法院支持张先生要求返还彩礼的诉求。
最终,经过法院调解,张先生选择撤退退却一步,与妻子好聚好散。他只要求吴女士,返还十万元彩礼,和价值五万元的三金首饰。之后他们正式签署离婚协议,并办理了离婚手续。 对此,有网友说,国家不提倡彩礼,人民法院一般是不支持退还彩礼的。
有网友解读说,如果双方存在共同生活的事实,法院是不支持退还彩礼。 但具体到张先生和吴女士的婚姻,他们双方共同生活才十几天,无法认定他们存在共同生活的事实。所以法院才支持张先生返还彩礼的诉求。
还有网友说这样的例子屡见不鲜,吴女士做的不地道。张先生是一个男人,有生理需求很正常。 那么结婚不能同房,大家能够接受吗?这样的婚姻又能坚持多久呢?欢迎留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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