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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2日,鑫鸿文旅按照公开招标程序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挂网,2024年10月21日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第一名中标候选人:福建省交建集团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交建),投标金额:51865491.57元;第二名中标候选人:中建地下空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地下空间),投标金额:52273393.03元;第三名中标候选人:宇轩建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轩建业),投标金额:52446666.66元。 2024年10月29日,收到投标人中建地下空间提出的质疑,质疑第一中标候选人福建交建存在属于被限制投标的情形,不具有参与投标的资格;福建交建存在围标串标情况或挂靠、出借资质的情况。 2024年10月31日,收到投标人赣阳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阳建工)提出的质疑,质疑一是福建交建存在符合限制投标的情况,其不应该被列为中标候选人;二是福建交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有关资料、澄清)可能存在弄虚作假或隐瞒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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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4日,鑫鸿交旅通过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直接发布“中意”的中建地下空间成为中标人的公告,公示时间2025年1月5日至1月7日。二、谁敢破鑫鸿文旅“中意”黑幕阴霾,重塑公平之光? 从这一系列错综复杂、疑云密布的事件发展脉络来看,鑫鸿文旅的行径已然突破了公平公正的底线,监管部门的不作为也令人心寒,而中建地下空间的“幸运中标”更是充满了荒诞色彩。那么,在这重重黑幕之下,究竟谁有勇气挺身而出、打破僵局?谁能秉持正义之剑,斩断这利益勾结的乱麻,还招投标领域一个清明之境?让我们深入探寻这背后的答案,期待着那束驱散阴霾的公平之光能够早日降临。(一)鑫鸿文旅:权力滥用下的“中意”之私 1. 在整个事件中,鑫鸿文旅作为业主单位,本应秉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维护招投标秩序,然而却沦为了公平竞争的破坏者。其所谓的核查过程,漏洞百出,难以令人信服。对于福建交建在西藏自治区相关失信记录的核实,仅仅通过网上查询便草率下结论,却对中建地下空间在深圳光明区的安全生产事故以及四川遂宁的拖欠工资问题,要么核实方式敷衍,要么完全忽视其严重性,这种厚此薄彼的做法,怎能不让人怀疑其背后的真实动机?难道仅仅因为“中意”中建地下空间,就可以对其他企业的问题吹毛求疵,2. 从招标流程的启动到中标候选人的确定,鑫鸿文旅的种种行为都充斥着权力的任性。在福建交建提出合理质疑后,未给予其应有置选人的解释机会,便迫不及待地将中建地下空间推上中标候的位,这种无视规则、一意孤行的行径,严重损害了招投标制度的公信力。其手中的权力究竟是为了推动公共项目的顺利实施,还是沦为了为特定企业谋利的工具?而对自己“心有所属”的企业百般袒护吗?(二)监管部门:沉默背后的失职之责 1. 前锋住建与前锋发改在面对福建交建的质疑和申诉函时,选择了置之不理,这种不作为的态度令人心寒。作为行业监管部门,他们本应是市场秩序的守护者,是公平正义的捍卫者,但在此次事件中,却完全背离了自己的职责。他们的沉默是对鑫鸿文旅不正当行为的纵容,是对众多合法投标企业权益的漠视,更是对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严重伤害。难道他们与鑫鸿文旅之间存在着某种不可告人的默契,才会如此默契地选择不作为吗? 2. 在整个招标过程中,这些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究竟体现在哪里?为何在明显存在诸多疑点和争议的情况下,没有主动介入调查,没有对鑫鸿文旅的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约束?他们的失职行为无疑为黑幕的滋生提供了肥沃的土壤,让公平之光在这片土地上愈发黯淡。(三)中建地下空间:问题缠身缘何能成为“幸运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