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爆雷的两年多前,全君发现她和李新辉夫妻两人的账户资金已不足50万元,而他们需要退还的资金已达到10亿元之巨。不够支付利息和本金,李新辉开始打白条。
曾为湘南地区最大敬老院的夕阳红公寓现状 资金链断裂危在旦夕,夕阳红公寓表面上依然光鲜。到访考察、取经的人仍然络绎不绝。 11月5日,坐落在衡阳市雁峰区岳屏镇文昌村的夕阳红公寓,一片沉寂。 灌木已很久没人修剪,枯叶落满了空旷人行道。停车坪里仅有的几辆车,锈迹斑斑。如果不是门卫阻拦,外人可能以为这里已经没有人住了。 毕竟,这与它曾经的繁荣景象形成了强烈的反差。 5年前,曾是湘南地区最大民办养老机构的衡阳夕阳红公寓,因非法集资爆雷,涉案金额28亿余元,32人因犯集资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获刑,成为湖南打击养老诈骗犯罪的典型案例。 案发后,当地启动问责,多名干部被处理。时任衡阳市雁峰区民政局局长、副局长、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福慈股股长等四人被追究刑事责任,一审中,夕阳红公寓非法集资后期任雁峰区民政局局长的卢雅琴等三人因滥用职权罪等被判处5年至7年不等的刑期。二审法院以该案“部分事实不清,可能影响到罪名的认定”发回重审。 多名专家指出,近年来,养老领域非法集资案频发,但追究民政相关负责人渎职责任的情况并不多见。专家们建议,防范非法集资的关键除了要打早、打小,越早损失越小,还需要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金融办、公安机关等协调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并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来打击;此外,行政处理和刑事查处可以同时进行,并非一定要先行政处理才移交公安。夕阳红公寓成立伊始就用高息诱惑老年人投资,雁峰区民政很快对其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并定性,下发通知或作情况汇报;后续衡阳市、雁峰区两级金融办都监测到夕阳红公寓非法集资,区政府知晓相关情况,但未能阻止犯罪继续。 十多年里,夕阳红公寓一度成为当地的“明星”养老企业,且持续获取民办养老机构的运营补贴。最终,非法集资的“庞氏骗局”走向崩塌。 “养老事业的典型”:一开始就引诱老人办卡集资 夕阳红公寓是由衡阳本地人李新辉在岳屏镇文昌村创办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它的另一个名称叫岳屏敬老院,听起来像公办养老院。2004年5月20日,夕阳红公寓获衡阳市发改委批复;2005年11月10日,雁峰区民政局局长办公会批复同意兴建;2006年1月7日,经雁峰区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局批复登记。夕阳红公寓一期获得35亩划拨土地,2006年3月破土动工。一年后,建成住房16栋,养老床位960张,可容纳1000名老人入住。此后二期该公寓又取得部分划拨土地,共使用文昌村王家组63.4亩划拨土地。 夕阳红创办时任雁峰区民政局局长的周年生告诉,夕阳红公寓系当时区政府的招商引资项目,由区里划拨土地建设,手续齐全。“当时县里的养老事业刚起步,民间资本办养老在内地还比较少,所以夕阳红模式还是衡阳市的第一个典型。开业时,省民政厅还有领导过来。” 此后,夕阳红公寓成为衡阳市养老行业的“明星企业”。
曾为湘南地区最大敬老院的夕阳红公寓现状 在官方的介绍资料中,夕阳红公寓是湘南地区最大的民营养老机构。由于较好的住宿条件和环境,许多衡阳市内的党政机关退休干部或公务员家属,也选择入住或投资夕阳红公寓。一位投资了夕阳红公寓、退休前当过警察的老人说,“夕阳红是(当地)养老的金字招牌,很多领导都有来夕阳红调研。” 公开资料显示,2015年11月至2017年12月,多位衡阳市领导、湖南省民政厅官员等曾到夕阳红公寓调研。2018年9月,民政部规划财务司在湖南省民政厅领导陪同下到夕阳红公寓调研。 夕阳红公寓爆雷前半年的2019年6月,衡阳市人民政府发给民政部、财政部的《关于将我市列入全国第四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城市的函》中,还将夕阳红公寓旗下的孝德天下集团作为“旅居、度假候鸟式养老服务项目”的典型。 在后来衡阳中级法院的刑事判决书中,夕阳红公寓自始至终只是李新辉用来非法集资的名头。判决书称,自2005年11月起,李新辉聘请曾德仕(另案处理)进行公众集资策划营销,引诱老人办卡预定入住养老公寓,入住的老人,根据“预交房费”或“入住保证金”的多少,享受不同折扣的住宿优惠;不入住的老人,则获得8%~14%的年利率作为投资回报。2019年11月,夕阳红公寓无法兑付本息爆雷。据公安机关统计的报案人数,7896名老人共交纳入住保证金为9.67亿余元,已支付利息1.35亿余元,经计算损失金额为8.3亿余元。 在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李有星看来,在我国养老事业处于初步发展阶段时,预付费入住模式,有明显的金融属性,但也可以是正常的商业消费行为。当犯罪分子打着养老名义,并模糊非法集资与正规商业活动的边界时,确实容易让人产生一些混淆。 “正规的商业活动,会对老人的权益做合理安排,比如老人想入住随时都能住,保证金也随时可以退。”李有星说。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彭冰说,养老需求确实有一定特殊性,并非全是即时消费,很多是预期消费,有一定时间差。但识别非法集资并非很难,在金融活动中关键看资金提供方的主要目的。“如果绝大部分老人提供资金是入住消费,那是正常商业交易。如果他并不立刻入住,显然他也不会交那么多钱。非法集资机构明白这一点,为了大量和高效吸资,他们就用比存银行高几倍的利息来引诱老人提前交钱,此时老人交钱的目的也就变成投资,并演变成集资参与行为。” “无法鉴定”的集资嫌疑:变着花样逃避临管 夕阳红公寓开业伊始就吸收社会资金,早在2007年就引起了当地官方注意。 档案资料显示,2007年9月17日,雁峰区民政局向岳屏敬老院(夕阳红)老年公寓发出了一份关于立即停止向社会融资行为的通知(雁民字【2007】24号)。该通知称,“经调查自去年5月以来,你院聘请大量业务员在社会上广泛宣传,以发‘铂金卡、贵宾卡、爱心卡’三卡优惠服务采取‘入住预定’的形式向社会融资,且募集资金数额较大,严重违反了国家有关规定……经局务会研究,形成下列决议:一、撤销夕阳红公寓筹备处。二、撤销夕阳红公寓营销部。三、立即停止公寓以‘预定入住’为名而进行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集资行为,责成公寓只能按物价部门核定的价格收取入住服务费用及押金……” 然而,夕阳红公寓的吸资模式没有因为上述通知而停止
曾为湘南地区最大敬老院的夕阳红公寓现状 2009年3月20日,雁峰区民政局在一份《夕阳红涉嫌非法集资情况汇报》中,进一步介绍夕阳红公寓向老年人办卡融资的情况,“数额巨大,在社会上造成较大的影响,引起省、市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据统计,该项目一期融资总金额3042.6万元,计932户,二期预定款2570万元”。最后,区民政局指出,其将上述情况向市处置非法集资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报后,后者向省办通报了情况,并提出:“夕阳红老年公寓融资一事已定性为涉嫌非法集资,并已提出整改建议;希望我区加大整改力度,落实具体措施。” 后续夕阳红非法集资的苗头并没有遏制,周年生回应澎湃新闻称,“非法融资不属民政管,我们主要管好公寓内老人的安全、做好服务,我们没有打击非法集资的执法权”。 雁峰区民政局作出上述汇报两年之后,夕阳红公寓的问题再次被提出,但非法集资的定性反而变得模糊。2011年4月21日,衡阳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打非办”)向雁峰区政府发送了《关于核查夕阳红公寓有关问题的函》:“近期,夕阳红公寓以全面启动二期工程名义,组织青年男女,在市内主要街道进行宣传,发放邀请函。打非办认为,该公寓有可能向社会公众集资。” 2011年5月16日,雁峰区民政局核查后称:从目前所掌握和了解的情况看,“公寓确有一种以资金投入4万、6万、8万,拿年息具体措施没有确定证据,建议区政府领导成立调查小组对夕阳红公寓财务介入,以便了解事情真相,掌握动态防患于未然。” 2011年8月23日,雁峰区政府向衡阳市打非办汇报称,区长批示后,由区民政局牵头,区财政、审计、监察全面参与,基本摸清了情况,“夕阳红公寓账面资金1.1亿元,来源主要为投资人李新辉2555万余元,预定房费7112万余元,约1510人,各应付款1334万余元”。 汇报还称,夕阳红公寓与社会特定对象(自愿入住公寓人群)签订入住合同,未发现“承诺还本分红或者付息”文字及行为事实,所收款项基本用于夕阳红公寓的二期工程建设,未发现用于“发放贷款、金融租赁、外汇买卖、证券期货等非法营利活动”的行为,至今区民政局也未收到任何投诉,更无确切依据证实,因此无法鉴定其有集资嫌疑。 但在2011年10月17日,雁峰区民政局向夕阳红公寓下发的一份收取预定房费的监管意见中,则明确指出了其“庞氏骗局”的隐忧。 监管意见称:对于到期的未入住办卡人群一旦要求退款,贵公寓只能采取“收新还旧”的方式退还“预定房费”,“无新”则不能“还旧”,风险随时可能爆发。因此,责令贵公寓立即停止以“入住预定”、“办卡优惠”为内容的社会宣传行为,停止隐瞒潜在风险诱导社会公众参与集资的行为。 2012年6月,一起由湖南都市频道报道的“衡阳夕阳红老年公寓住一月老人全身长褥疮危及生命”事件,再次将夕阳红的非法集资问题推到台面。 2012年8月2日,衡阳市打非办给雁峰区打非办发送了夕阳红老年公寓的风险提示,并提到,“虐待”老人事件严重影响了夕阳红公寓的社会形象,可能引发夕阳红公寓集资风险,应制定夕阳红公寓风险处置预案,做好应急准备;督促夕阳红老年公寓制定入住订金退还总体方案,并督促落实。2012年8月13日,雁峰区政府办公室制定了一份《夕阳红老年公寓风险处置预案》,该预案疑似抄袭外地方案,文件中还有“向巴中市政府报告”的字样。文件显示,该预案于2012年8月13日下发给了各街道、乡镇、区直各部门。 2013年,《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出台。养老机构按要求需要取得设立许可才可营业。2015年4月13日,经衡阳市民政局审查批准,夕阳红公寓获得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 知情人士介绍,在因“预定房费”问题频频被查之后,李新辉换了个概念,用“入住保证金”来掩盖其吸资名目。“交纳相应保证金方可入住。保证金分入住、医疗、善后三部分,入住保证金是用于交纳房费,医疗保证金是入住期间遇突发疾病送医院抢救治疗费用,善后保证金是老人去世后委托公寓方办理身后事的费用,三项保证金共计2万~20万元不等。各项保证金实行入住时交纳,退房时扣除实际消费金额,余额退还的方式进行结算。自2007年开园以来,至今无一例因合同终止而不按合同履行退保证金的案例……” “保证金”之说,成为后来夕阳红公寓应对金融、民政等部门非法集资质疑的惯用说辞。 案发后,在接受司法机关审讯时,李新辉说,他曾经向银监部门和民政部门报告以收取入住保证金的模式集资,未获批准同意。他认为民政部门默许他对外公开集资。 疯狂地“自救”:借新还旧和撒钱谋上市 2015年10月19日,国务院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省、部委及各直属机关对非法集资监测到位、预警及时、防范得力,一旦发现苗头要及早引导、规范、处置。 实际上,在2015年4月取得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后一个月,2015年五六月间,夕阳红公寓已不能兑付“保证金”的本息。 据判决书显示,2015年9月,李新辉购买夕阳红公寓周边90多亩土地进行开发的想法没能实现,即古八井项目失败,对外投资也亏损,李新辉意识到无法保证对之前积累的集资还本付息,但他自救的方式之一:继续向老人们隐瞒事实,从2016年开始大幅度扩大集资规模,以偿还以前的集资款和利息,即借新还旧。
曾为湘南地区最大敬老院的夕阳红公寓现状 澎湃新闻注意到,一审法院认定,从此时起,李新辉吸资行为的性质变成了集资诈骗。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只要继续下去,一定会走向集资诈骗。因为只要许诺给人高息,就会出现借新钱还旧钱,庞氏骗局迟早要崩盘。”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彭冰向澎湃新闻介绍说。 “以吸资为目的养老公寓,前期可能还会将资金投入养老主业,到后期更多用于挥霍、冒险性投资,花钱没有科学决策,导致集资款严重损失,最后融资越多、返利越多、亏空越多,雪球越滚越大。所以,像这类机构后期的吸资手段也会越来越疯狂,并血本无归。”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李有星说。 李新辉供认,夕阳红公寓每年的运营成本大约五六百万元,因为之前的资金使用成本高,每年集资过亿就是为了借新还旧以保证不会崩盘。2008年起,他陆续投资成立中锋投资置业管理有限公司,通过该公司向宏华房地产公司投资了6000万元本金。投资了爱心觉乐7000万-8000万元,爱心觉乐的子公司包括珠江果酒公司,该公司购买的纯净水设备200万来自入住保证金。投资同富共赢公司2000多万,衡阳县瓷泥矿1000多万等,上述投资无一盈利。 李新辉想到的另一个应对崩盘的办法就是运作夕阳红公寓上市,通过资本市场来解决无法兑付集资款本息问题。为此,他成立了湖南孝德天下养老产业管理有限公司。 据判决书中的证人证词,李新辉首先运作夕阳红公寓到马来西亚上市,为此支付了3000万元,但上市没成功,亦未退款。之后又运作夕阳红公寓到美国上市,经过深圳前海亚洲时代公司考察,夕阳红公寓是民营非营利性单位,所使用的土地为划拨土地,并不符合上市条件。李新辉仍要一试,因此成立了孝德天下集团公司将夕阳红公寓纳入资产包,但此举又需要满足夕阳红公寓所使用的土地性质为可转让使用的商业用地。孝德天下后来在美国OTC板块上市,但没有流通价值(不能公开发行股票)。 在运作夕阳红上市的过程中,李新辉又以孝德天下将在美国上市为由在深圳雇佣团队对外销售老年卡。李新辉与团队按照六四比例分红,共集资约1000万。在衡阳,他向公司员工、亲戚朋友以及对外通过销售所谓孝德天下原始股的形式集资3000万,该笔资金基本投入到美国OTC上市准备中去了。 2017年6月,全君发现丈夫李新辉账户和自己账户资金已不足50万元,不够支付利息和本金了。李新辉的办法是,客户来退本金或者领利息就通过打白条来拖延。全君估计,当时需要退还的资金约10亿元。 资金链断裂危在旦夕,夕阳红公寓表面上却依然光鲜。 公开资料显示,作为明星养老企业,那几年到访夕阳红公寓考察、取经的人仍然络绎不绝。几任衡阳市委书记、市长,分别于2015年11月、2016年4月、2017年12月,到夕阳红公寓调研。2017年9月15日,时任衡阳市政协主席廖炎秋(2023年2月因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率省市县三级政协委员一行,到访夕阳红公寓。2017年12月20日,时任湖南省民政厅副厅长,衡阳市民政局局长、党委书记等也到访过夕阳红公寓。 爆雷与处置 据新华社报道,2015年全国非法集资发案达到历年最高峰值。随后,各地养老公寓爆雷频频。 湖南省公安厅曾通报,2018年湖南全省养老领域非法集资案45起,涉案金额35亿。据不完全统计,湖南全省涉及养老领域非公企业有327家,其中有37家企业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风险等级极高。 据蒸湘区法院判决书,2018年7月,2019年6月,雁峰区民政局根据安排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大宣传、大排查和大化解”行动。排查情况统计表显示,该局此次行动共排查养老机构8家,未发现任何非法集资风险隐患,也未排查、上报任何行业领域重点风险线索。 2019年6月21日,向政府部门签下“不参与非法集资承诺书”时,李新辉正在以“打白条”的方式应付众多受害人。此时,距夕阳红公寓爆雷不到5个月。 2019年11月,因“白条”不能兑付,大量老人陆续聚集到市、区政府反映情况。当年11月15日,衡阳市公安局雁峰区分局刑拘了李新辉、全君、袁阳斌、周玲4人,另有28人陆续被捕。 衡阳养老领域的“明星企业”就此陨落。随后,雁峰区区委、区政府成立了“11·25”专案处置小组。 据刑事判决书,2005年至2019年11月,李新辉伙同其妻全君等人以夕阳红公寓的名义,通过召开推介会,在菜场、超市、广场等公共场所散发传单宣传等方式,以老年人群体为主要目标,用到夕阳红公寓养老、投资等为幌,并诱以高利或高额回报,吸引公众签订“入住合同”,收取“入住保证金”,从而变相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人民币28亿余元。经司法鉴定,至鉴定时止,李新辉、全君等人非法集资已造成夕阳红公寓无法退回的本金计人民币8.75亿余元。 2022年5月22日,衡阳市中级法院一审对李新辉等32人以集资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刑事责任,其中,被告人李新辉、全君、袁阳斌被判处无期徒刑,周玲被以集资诈骗罪判处十四年有期徒刑,另外28人被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二年一个月至九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曾为湘南地区最大敬老院的夕阳红公寓现状在2020年11月侦查接近尾声时,夕阳红非法集资案冻结扣押的涉案资产约2亿元,夕阳红公寓的资产评估1.84亿元。目前追赃挽损和信访维稳仍正在有序进行。 2024年11月7日,一位80多岁的老人告诉澎湃新闻,他十几年前用退休金投资了夕阳红公寓,原来想着八十岁时可以去住,现在他在三个子女家里轮流住。案发后,他一共收到了两笔退赔款,第一笔是按10%的清退比赔的,第二笔是约3.2%的清退比,总计1000多元。 雁峰区民政局养老科吴科长告诉澎湃新闻,案发时夕阳红公寓里居住着300名老人,目前剩100多人。为保障夕阳红公寓运转,财政继续在补贴该公寓。但公寓不对外营业,人员只出不进。现在里面住的老人有的因为投资,房子卖了没地方去,有的家里没有人照顾,确实困难比较大。目前政府计划等老人们都安顿好后,寻求各方关注,看是否有机构来承接运营该养老公寓,或者有其他更增资增效的处置方式。 吴科长介绍,针对夕阳红公寓非法集资案,当地吸取教训,根据省民政厅的要求,全区养老机构严格监管,所有机构收取的大额资金均在建设银行统一开设账户,确保资金都在政府监督之下,民政部门每年还要检查2次。老人们入住公寓不准收押金,费用按月收取。 “现在全区仍然是8家养老机构,其中7家是民营的,规模都不大,只有100张床位左右,但入住率都不错。社区养老服务中心也在建设当中,目前全区的养老机构处在一个良性运转状态。”吴科长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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