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辅助访问 联系我们关于我们文明投稿
关闭窗口

简单4步,开始与 传播网-传播网门户网站(www.icbw.com.cn) - 传播网! 对话吧!

1. 打开你的微信、朋友们选择添加朋友   2. 使用扫一扫功能扫一下上面的二维码
3. 扫描后出现详细资料选择关注就好了   4. 现在开始与我们的官方微信对话吧!

传播网-传播网门户网站(www.icbw.com.cn) - 传播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微信扫一扫,快速登录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打开微信扫一扫
查看: 1223|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涪城区卫生局就涉嫌“医托”行骗 约谈涉事门诊部负责人

[复制链接]

70

主题

83

稿子

347

积分

中级会员

Rank: 3Rank: 3

积分
347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5-4-17 16:20:3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四川
    本网讯(记者 董建襄)针对近期不断接到群众反映被“医托”骗至涪城区某门诊部就医的投诉举报情况,近期,涪城区卫生局和区卫生执法监督大队联合召开专题会议,告诫约谈了涉事的门诊部负责人。
    在告诫约谈会上,区卫生局通报了近期多起群众投诉在城区医院或车站附近遭遇陌生人花言巧语带至涪城区某民办门诊部花费数百数千元医药费用而病情未见好转的问题,区卫生执法监督大队通报了近期专项执法检查该门诊部时发现的医疗服务许可、从业人员执业资格、药品及收费等信息未按规定公示和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等违法问题。在对该门诊部负责人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告诫其现有问题严重危害性后,依法提出了帮促建议和整改要求:一是从思想上深刻认识,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自觉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和社会群众的监督;二是加强内部管理,严格依法执业,提升医疗服务质量,严禁雇佣“医托”欺骗患者;三是立即停止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服务活动的违法行为,限期一周整改医疗服务信息未公示等问题。
    下一步,区卫生执法监督大队将把该门诊部作为重点监督对象,加大执法监督频次,对查实的违法问题坚决严肃立案查处;区卫生局将结合对该门诊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年度校验工作,严格现场审查,督导整改改进,达不到标准,坚决不予通过校验。
2 c5 l9 N' L. s# e: a. ~+ R
新浪微博 QQ空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 传播网-传播网门户网站 ( 蜀ICP备19023435号 )  

GMT+8, 2024-11-1 13:28

Powered by WW.ICBW.COM.CNtechnical support:传播网

川公网安备51010602002315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