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 知恩图报是一件好事,但凡事都讲究一个“度”,一旦超过了某一个界限,恩与怨就会变得模糊不清,报恩也就成了积怨;对“谭某华事件”来说,她的恩情有些过度了。
王某祖,湖南人,他在村子里面是出了名的老实人,宁愿自己吃点亏,也不会去麻烦别人,在村民眼中,他为人老实,种田、养猪都是一把好手;他经人介绍认识了谭某华,并结婚生子。 王某祖跟妻子一共生下了一儿一女,本该是其乐融融的家庭,然而王某祖经济能力十分有限,他跟妻子经常都因为经济开销问题发生争吵,两个孩子也受到了两人的影响,对这个家庭的感情并不深厚。 谭某华嫁给王某这么多年,感觉自己是被步步紧逼,有时候甚至连饭都吃不饱,她就有了外出打工谋生的想法。
谭某华一个人在外打拼,吃尽苦头,一到晚上还担心周边的安不安全,每天都过得提心吊胆;偶然有一天,谭某华认识了送煤工人徐某。徐某看她一个人在外,有时路过的就跟她多说几句话,若是谭某华家中的水电、家具损害他也会上门检修,一来二去,两人就熟络了。徐某每天的嘘寒问暖让她非常感动,抱着一个报恩的心,谭某华也会将他留下了吃一顿饭。 久而久之,这种“报恩”也成了日常,谭某华跟徐某发生了实质性的关系,她干脆让徐某住进了自己的租房。 在外打工期间,谭某华跟徐某之间就像是一对夫妻,然后谭某华是有夫之妇。 都说小别胜新婚,谭某华和王某祖一见面只有无尽的争吵,每次回家她只是给儿女留下一点钱就离开了。 伴随着年龄越来越大,谭某华很难在外面找到一份满意的工作,她又想看看儿女,但又放不下徐某,一番权衡下,谭某华带着徐某回了家,两人的关系彻底被公开。王某祖自然是非常生气,令他更加伤心的是,一对儿女在这件事上竟然没有站在他这边,而是支持母亲,甚至认为生父就是一个“疯子”。
在儿女的心中,对母亲在外打工这件事一直耿耿于怀,而且父亲又不爱说话,每次都用沉默来回应一切,儿女对他并没有什么感情,在母亲是否出轨这件事上,他们都不愿意过多的去干涉。 谭某华将徐某带回家后将王某祖扫地出门,两人住进了原本属于王某祖的卧室。 王某祖不想将自家的丑事公开,他在外人面前就假装什么事都没有发生,晚上就住在楼道里面,一日三餐都是吃谭某华不要的剩饭剩菜;有时候天气实在是太冷了,他就窝在垃圾堆里面取暖,整个人完全变成了流浪汉。 王某祖的弟弟在知道这个情况后立刻找上了门,但谭某华始终都不愿意让步,还将他们都赶了出去,弟弟看自己调解无效,找到了记者申请调解,当记者敲开谭某华家后,弟弟气冲冲的就走了进去,他对着徐某就喊:“你凭什么在这里住着,让我哥给你们看大门!”记者慢慢了解完双方的情况,又采访了谭某华,问她为什么不肯离婚?
谭某华觉得她跟王某祖的年龄也都不小了,离婚后又得分财产,儿子和儿媳又该怎么办,难道要他们搬出去住吗?谭某华认为自己离婚也好、不离婚也好都是为了孩子。 谭某华和徐某的行为属于非法同居行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明确规定: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虽然有明确的规定,但他们并没有触及刑事上重婚罪,只能在道德层面上给予谴责。 两人走到这一步,只能走诉讼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记者的调解,谭某华终于松口了,她同意协商离婚,也同意给他一间房子住。 在征求王某祖的意见时,他选择了沉默,没人知道他在想什么,再次协商下,王某祖没有提出离婚,谭某华也将六楼的房间让给了王某祖,他再也不用睡楼道了。但这样的荒唐婚姻,似乎并没有就此结束,对王某祖来说妻子出轨,儿女宁愿认徐某当父亲,也不愿意认他这个生父,他的悲剧远远没有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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