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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三门峡陕州区一烂尾楼涉嫌侵占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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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28 09:46:34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四川成都
在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张湾乡红旗村,距离村委会西边不到一公里的地方,耸立着十几排烂尾楼。这里本应称之为“红旗社区”,有的楼房已经封顶接近完工,甚至外立面都粉刷完毕,但有的则盖了“半拉子”,只剩下褪色的红砖和裸露的钢筋。% }5 ^1 M4 z6 `4 }+ L

& d) \! J  v, H/ |8 X% w* p5月24日红旗村村民刘某告诉,“红旗社区”是2013年当地所建设的新型农村社区。如今,十几年过去,废弃的楼宇占据着村民的集体土地,复工日遥遥无期。“这个事情唯一受伤的就是我们这些被侵占土地的农民,不仅被欠着补偿款,耕地还没法恢复。”他曾多次向省、市部门反映,希望拆掉烂尾建筑恢复耕地,可都无济于事。 烂尾楼* A% c3 r# i5 z$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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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村民信访回复显示,红旗社区是“经市、县规划部门批准的新型农村社区”。但河南省自然资源厅一名工作人员告诉红星新闻,该项目实际“没办手续,属于违法”。记者检索相关信息,发现该项目在2012年经过专家评审,官方网站至今能查到该项目的环境评估公示。对于村民反映的违规占用耕地一事,三门峡市陕州区自然资源局表示,此事已经移交执法大队调查处理。# @! d' D4 ^% m! X

% `3 x5 `/ z- y) c/ s1 d' ]1 U7 u村民:9 I7 f$ x. H6 U4 \5 t: f( J+ x#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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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与开发商签署转让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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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0 w0 S  s6 t( c5 z! C' g村民南某向记者出示了2013年11月16日和建设方签署的协议书。内文显示,“为建设红旗新型农村社区,我自愿将雷张公路西自己承包责任田4亩,每亩三万八千元,转让给贾鹏建设红旗新型农村社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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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该协议只是村民和开发商等的草签协议,只有村民和相关人士的签名和手印。南某表示,施工时,开发商并没有取得相关的建设手续。和村民签署该协议的为开发商贾景太。村民刘某告诉记者,贾鹏就是贾景太的儿子。据红星新闻记者了解,贾景太还曾以红旗社区项目建设方名义向多人借款。 烂尾楼' E1 Z( N/ J0 R0 n# V; _; g1 x

" Z5 m3 {8 |) l) x“当时村民签合同时价格比较乱,有一亩地两万元的,也有三万多四万多的,我的原本是每亩四万三千元,村里扣了五千,但是这笔钱到现在都没有给我付清。”南某表示,村民如今的诉求就是最好将耕地恢复,或者将补偿款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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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旗社区”项目烂尾,受影响最大的还是本村村民。“当初开发商盖房用的水泥、砖料,都是我们村自己弄得,不少泥瓦匠也是本村自己人,但是材料钱还有工钱到现在都没有结完。”村民刘某说,其家中当时被征收五亩地,每亩也是三万八千元,但是实际上只支付了每亩一万元的费用,其余现在也没结清。) c4 d! @3 ]& {0 U( a

: `' m$ ^+ E) @! N- D1 K" u+ k! \( |刘某称,最初建设时,开发商预想先把楼盖起,将房子卖出去以后再给结算工钱,但谁知道最后竟然连楼都没有完工。“当时说是盖好后一千块一平方米低价卖给我们村或者周边的村子,想把周边村落的村民都集中到一块去,现在别说集中了,连盖都盖不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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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的建设方联系人:1 k9 [4 A& ~8 S1 W& ?- };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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烂尾主要因为“老板没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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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旗社区”项目在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上的环境评估公示上显示,该项目建设方为陕县(为如今陕州区)张湾乡红旗村民委员会,联系人为李建民。5月27日,红星新闻记者联系到李建民,他告诉记者,项目烂尾的原因主要是因为“老板没钱了”。对于村民的项目建设侵占耕地说法,他表示当初建设时确实占用了红旗村土地,但占用的并非是全部都是耕地。5 [& z0 X, l' i2 A2 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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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建设时究竟有没有合法手续?李建民说:“要是没有手续,他敢在那里干吗?当时有好几个施工队在里面干活。”但其无法向记者出示相关材料证明。( x  ]$ Z' N) g" R  b  V' J( B  I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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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南某曾经就此事进行信访,根据张湾乡人民政府的回复显示,经调查,红旗社区是河南省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所涉及土地由红旗村委自行调整使用,所有附属物和占地均由村协调解决,待旧村复耕后把土地还给农民。建设中红旗村全权委托贾景太办理该社区的工程建设等相关事宜,并约定该社区建设过程中的所有权利义务、债权债务关系均由贾景太个人承坦。 村民南某的信访回执  o3 N% `- r4 J& r1 g; A

/ i3 ^2 I, D$ ]- E1 q27日,记者尝试拔打贾景太手机电话,发现已经关机。当地多位村民告诉红星新闻,贾景太已经入狱。记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看到,2019年,有多人曾在当地法院以借款合同纠纷为由,起诉张湾乡红旗住宅社区建设指挥部以及贾景太,多份裁定书也显示“贾景太涉嫌经济犯罪案件,义马市公安机关正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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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的一份民事裁定书显示,贾景太以陕县张湾乡红旗住宅社区建设指挥部的名义与董某签订了《借款合同》,约定董某向贾景太借款20万元,但法院查明所谓陕县张湾乡红旗住宅社区建设指挥部根本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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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w: b9 r3 p4 ]9 t7 N; k+ z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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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u& [7 I0 p6 }9 E% Q/ s8 Z' w该项目符合用地规划和规划建设条件; x& p' \7 h- E6 d

+ |: ~' K6 M: H) \% Z$ _0 m在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上,至今可以查询到“红旗社区”项目2013年3月18日的环境评估公示信息。其中显示该项目总用地面积391986.67平方米,设计住宅3072套,可入住人数10752人。包括了多层、高层、二层住宅楼,并配套建设有幼儿园、小学、服务中心、老年公寓、社区医疗服务中心、集贸市场、停车场等。 网页截图) m" G; ]. ]7 q0 u, ]6 b

2 K: t5 O$ U* R) h在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部分,显示“项目符合《三门峡市城市总体规划》,符合用地规划和规划建设条件。本项目建设增加商业房面积,设立一些社区服务型的公益性岗位,为动迁居民创造就业条件,同时大大改善了人居环境、改善了区域环境。因此,该项目是一个社会效益显著,经济与环境效益双赢的好项目。从环保方面看,项目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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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互联网上检索“红旗社区”项目会发现,河南省政府官网在2012年11月27日曾发布信息称,陕县张湾乡红旗新型农村社区、陕县张汴乡陕源新型农村社区、湖滨区磁钟乡东方红新型农村社区等13个项目顺利通过专家评审。但是记者点开链接发现,该文章已经被删除。 河南省曾发布信息显示,该项目经过专家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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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南某的信访回复中,张湾乡人民政府表示,红旗社区是2012年初经红旗村、三元村、大坪村、蔡白村四个村申请报批的新型农村社区。后经张湾乡人民政府、陕县人民政府、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向河南省土地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申报的项目,于2012年10月16日下发的豫土综治办发【2012】49号文件正式批准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且经市、县规划部门批准修建的新型农村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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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J4 K; ^7 i4 T1 `3 d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工作人员称项目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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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i& [" J; L" {8 o1 \% W$ i陕州区自然资源局:已移交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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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_& B. L' {0 G9 E4 j* m据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官方发布的消息,2016年11月1日,河南全面开展新型农村社区用地遗留问题整改。村民刘某表示,当时他们得知此消息时也认为村子里的这片烂尾楼会很快拆除恢复成耕地,但结果事与愿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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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m5 G& N; s( G4 E当2019年1月2日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宣布全面完成新型农村社区拆旧复垦任务时,红旗社区的烂尾楼依旧没有被拆掉。“我们向上反映,被告知陕州区的新农村社区不属于新农村社区整改范围内。”村民刘某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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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g9 a' w, f$ e, U6 c今年5月24日,河南省自然资源厅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三门峡陕州区红旗社区项目当初建设是没有办理土地使用手续,属于违法,虽然项目经过了专家评审,并不代表其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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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 P& m$ m. O) B, y% S  x3 j. X: Q“当初,我们去三门峡市也调查过,它这个不属于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没有手续就是违法的,有手续就是另外一回事。按照职能分工,土地违法行为由执法部门处理。”该工作人员告诉红星新闻,当地政府应当主动作为把此事解决,要么给盖起来,有居住的条件;要么就把土地归还给群众,让当地村民继续耕种。“归根到底还是要地方政府推动这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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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 k* D2 P. t1 i$ C2 s% ~当天下午,记者接到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受理乱占耕地举报的部门工作人员电话,其表示会及时将此问题反映到属地部门进行核实。' `$ K7 v2 ]$ W

. b5 s3 N% ]8 d- I7 ?5月27日,三门峡市陕州区自然资源局表示,此事已移交执法大队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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