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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4日,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发布情况通报:我局获悉互联网上出现“两名警务人员路口发生冲突”的视频后高度重视,立即组成调查组开展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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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 }- `3 r3 a5 b' _) I. h经查,相关视频系4月17日18时40分许,我局和平支队贵州路大队两名辅警在和平区贵州路与西康路路口疏导交通时,因工作问题产生分歧,进而发生肢体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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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调查情况,我局依纪依规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对涉事的两名辅警赵某、张某解除劳动关系,并对赵某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负有管理责任的该大队大队长刘某、政委辛某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及免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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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4 O6 F8 u: m; Y( W我局将深刻吸取该事件教训,在全局范围内立即开展教育整顿,进一步强化队伍教育管理,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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