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 q& ?9 N. Y) h: [- T0 T( p王先生说,事发后第二天,他拨打了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映问题,车管所的工作人员明确回复说,根据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规定,自行车不需要再上牌了。后来有交警队的工作人员要走了他的身份证号,表示帮其核查一下,之后就没有了消息。,《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非机动车应当经所有人居住地设区的市、县(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领取牌证后,方可上道路行驶:(一)电动自行车;(二)残疾人机动(道路型电动)轮椅车;(三)省人民政府规定应当登记的其他种类的非机动车。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两轮车、残疾人机动(道路型电动)轮椅车等车辆,不予登记。”按照该规定,普通自行车的确不在需要领取牌证之列。/ w m9 c! V3 {1 G% q,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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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3日下午联系南京市交管热线12123进一步进行了求证。工作人员称,去年已接到通知,自行车无需再上牌,市民如对罚款有异议,还需与相应的交警大队联系。/ n. s: h/ c( p, `1 D* 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