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有关规定,经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许爱莲开除党籍处分,由内蒙古自治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呼伦贝尔市第四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 N! u A) `( V7 |4 X7 O* A; k- G H. {7 j
起诉书称,许爱莲曾用名许艾莲,蒙古族,硕士研究生学历。这是官方首次披露,她有一个曾用名。许爱莲因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被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刑事拘留.
呼和浩特市检察院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期间,因案件疑难复杂延长审查起诉期限一次,从2020年7月13日至2020年7月27日。/ Y; J. C/ A2 W6 t; h* y% O
( Y/ Y F7 ~7 }+ f1 P关于涉嫌受贿罪,检察院起诉称:被告人许爱莲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直接或伙同他人先后非法收受15名企业主、被管理对象、下属人民币373万元(以下未标明币种的均为人民币)、9万美元、股权100万股(价值146万元,分得58.4万元)、冬虫夏草含片6盒(价值17.4万元)、间充质干细胞注射费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