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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红星老年病医院。拖欠全院工资几个月不发,社保属于参保状态但一年多未缴纳社保。期间很多员工投诉但不了了之,无奈论坛发文。希望政府部门能给在职或者离职的人一个满意的答复(社保是一个在职员工最起码的保障,而离职人员也需要公司交清社保并减员,才可以入职下一份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74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下列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用人单位支付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Q% |1 o3 v! ?5 R, E/ y" l7 a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85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此情况应归新都区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管辖范围。不属于劳动争议范畴,不应该去劳动仲裁。希望新都区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成都红星老年病医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和补缴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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