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一个挥之不去的话题。 女性作为弱势群体,社会上时常有女孩被侵犯的案件,对于女孩在来说,如若不幸遭遇了性侵,不管是身体还是心理都会遭受严重的创伤,无力感与羞愧感会压的人喘不过气,需要很长时间都无法修复,严重的或许余生都会有阴影。
然而本案中受侵害的当事人却恰恰相反,这次被侵犯的对象竟是一名50多岁的阿姨,而对方是名20多岁的年轻小伙,阿姨被侵害后并没有选择报警,而是像没事人一样无所事事,面对警方的询问,阿姨淡定回复:“他比我小,还长得帅,吃亏的是他!”究竟是怎么一回事?那么小伙是否构成强奸罪? «——【·案情陈述·】——» 今年50岁的琳阿姨,本该子女承欢膝下,但是她却很特别至今未婚,因为在年轻的时候受过情伤,被一男子欺骗导致她对男人失去信心,所以一直以来都独自生活,琳阿姨在公司附近租了一间出租屋生活,虽然无儿无女,但是琳阿姨却很享受这样的独居生活。 然而却没想到自己50多岁的高龄竟会被不法分子盯上,阿姨虽然年近50岁,但是却是保养地非常好,由于没结婚没生子,身材也保持的很好,尤其是从背影看像是一个妙龄少女,身材与演员殷桃有的一拼,也正是因为傲人的身材琳阿姨在一次回家途中竟遭遇了性侵。
这天,琳阿姨在结束了一天的工作后,像往常一样走路回家,十分钟的路程,但是在走进小巷的时候,身后突然出现一只手用力将她嘴巴捂住,琳阿姨没办法呼救,而对方身体健壮直接将其拖入附近的小树林。 原来男子张某是附近的小混混,二十多岁的年纪却整日游手好闲,不干什么正经事,由于长期单身不甘寂寞所以才出此下策,想找人解决下生理需求,于是单身的琳阿姨成了他的首选目标。
当晚,琳阿姨被拖进小树林后,男孩张某采用暴力手段逼迫琳阿姨妥协,琳阿姨为了保命只能任由其折磨,在几个小时后张某才心满意足放琳阿姨离开,而琳阿姨事后并未像其他女孩一样难以走出被侵害的创伤,第二天就像没事人一样去上班去了。 然而琳阿姨过了两天后却接到警察的传唤电话,说侵害她的男孩子已经抓住了,需要到警局来做个笔录,琳阿姨这才想起这档子事,于是就按照指示来到警局做笔录,警方询问为何发生了这样的事情,没有第一时间选择报警处理呢?
而琳阿姨的话让警察直接呆愣在原地,“他长得那么帅还比我小很多,吃亏的是他,我又不吃亏!” «——【·以案释法·】——» / m1 a' I* @ b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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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3 k$ ?. `! }$ v强奸罪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非法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而本案中当事人张某尾随琳女士,并在琳女士落单之后,采用暴力手段捂住琳女士的嘴巴不顾阻拦将其拖进附近小树林实施侵犯行为,已经构成了强奸罪。而事后琳女士虽然没有选择报警,并且说出“他长得帅我又不吃亏”的言论,或许有人觉得这就代表琳女士是自愿行为并不存在强迫,但事实上并不是,琳女士在下班后被尾随,被人用暴力手段拖进小树林实施侵犯,这个期间琳女士曾做出反抗与阻拦但无济于事,最终才让张某得逞。 事后并没选择报警并不代表她当时是自愿的,故而违背了当事人的意愿,所以构成强奸罪。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性侵是令无数女孩闻风丧胆的话题,遭遇性侵的女孩会一直在噩梦中,脑子不受控制地胡思乱想,若遭遇这样的不幸,一定要在第一时间寻求帮助,不要过于自责,这并不是你的错,要相信法律,一定可以将坏人绳之以法,你的忍气吞声只会换来不法分子的变本加厉,心理上一定要坚强,不要因为痛恨这个世界,必要的时候可以接受心理疏导,重拾对生活的信心,希望我们携手社会一定会越来越好。 法律是正义的化身,相信法律相信公平公正的存在,在自己受到不法伤害或者不公平对待时,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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