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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叫他是我老公?妻子怀网友孩子,扬言用离婚威胁丈夫接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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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8-13 17:17:32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四川
大度?你让我怎么大度?我在外地工作大半年,我老婆居然怀孕了,还说什么不接受就离婚,哪条法律允许你们这么干的?有你们这么欺负人的吗? 【案例回顾】
陈某和王某是一对夫妻,两人结婚一年多,夫妻也不如最初的深厚,原因是王某一直未生下孩子,这也是在不下有三,无后为大”的中国,所不可避免的矛盾。
一次陈某和王某因琐事吵架,两人感情也因此跌入冰点,王某提出离婚,陈某也没反对。此事惊动了双方父母,在双方父母的劝说下,二人最终没有选择离婚,但陈某开始外出工,二人开始分居状态。 分居大半年,陈某便把精力放在工作上,渐渐的也对之前的事进行反省,后来想想夫妻没有隔夜仇,日子还是要过下去,毕竟现在娶个媳妇实在不容易。就在陈某想通之后,算做找王某主动和好时,却突然接到王某的电话,声称自己怀孕了。陈某懵了,自己出门工大半年,老婆居然怀孕了,陈某顿时感觉自己头上一片青青草原。 他放下工作,立即回家,并要求王某掉孩子,且从此与情人断绝来往。哪曾想,王某竟以离婚相威胁,如果要掉孩子,她就与陈某离婚。
王某的母亲,也劝解陈某做男人要大度,尽管孩子不是自己的,但只要两人好好过日子,也没什么区别!而陈某却觉得妻子婚内,自己有权起诉离婚,且得到精神损失赔偿。 【本案释法】
本事件争论的焦点是:妻子婚内是否构成违法?”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婚姻家庭的倡导规定】:
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 本案例中,陈某、王某本是夫妻,夫妻之间应该相互理解、相互包容,生活中偶有争吵是不可避免,所谓头吵架尾和”夫妻本不应有隔夜仇,更不应该因为争吵而出现,甚至怀了情人的孩子。夫妻之间,如果真的不爱,可以协商离婚或者起诉离婚,不应违背文明、平等的原则。 作为本案中王某且怀了情人的孩子,是否属于违法呢?
一般情况下只是道德问题,不属于违法。当前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中,没有明确规定对的处罚。 既然不属于违法,那么作为丈夫该怎样维护自身婚姻的合法权益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具体来说,离婚赔偿如下:
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具有虐待、遗弃的;
因上述而导致法院判决离婚的; 也就是说,离婚赔偿应该以离婚为原因,如果没有达到离婚程度,而是在婚内损害,则不应该单独提起夫妻间的损害赔偿;
受害方收到损伤。这种损伤包括财产损伤和精神损伤两种;
请求人无过错;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本案中,陈某在得知妻子王某且怀有别人孩子之后,可以选择协商离婚和起诉离婚2种。
协商离婚就是两人通过私下沟通,达成共识,到民政局主动办理离婚。虽然法律规定,女在怀孕期间,丈夫不能提出离婚,但王某属于一方,且怀的孩子属于情人,此时,王某失去了受法律保护的权利,因此陈某可以提出离婚。 陈某可以起诉离婚,并在起诉离婚的同时要求获得赔偿。王某在婚姻中,对陈某身心造成一定程度的伤害,因此陈某可以要求获得赔偿。
但值得注意的是起诉离婚时无过错方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行使必须在离婚诉讼中同时提起。协议离婚的赔偿请求可在婚后一年内向法院提起。如果当事人协议离婚并在民政局办理相关手续,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向法院起诉提出赔偿请求,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明确放弃赔偿,则法院不予支持。 总之,在生活中,婚姻不是儿戏,应做到相互尊重、相互爱护、保持忠诚,家应是港湾,为我们再生活中遮风挡雨。
最后想问下大家,对此您怎么看待呢?
- f2 T5 |8 Y/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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