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父母给孩子的爱是最无私的,他们也希望孩子能拥有美好的未来,但是在2007年一位广西女人却做出了禽兽不如的事情,她竟然逼迫13岁的女儿去伺候56岁的情夫,她这样做的目的也只是为了讨好情夫,笼络住情夫的心,她也不配被称作母亲。 1993年生活在广西钦州市的谭某跟随丈夫一起到了北海打工,那时谭某只有20岁,在这里她结识了工友苏某,苏某要比她大十几岁。 生活在现代文明社会中,遵守道德伦理是我们应该做的,但这显然不适用于苏某,因为他在明知道谭某已经结婚的情况下还在追求她,谭某一开始当然拒绝了。 但在苏某的死缠烂打下谭某同意了,他们成为了地下情人还发生了不正当关系,不过在表面上他们却以兄妹相称。谭某在怀了丈夫的孩子后便回到了家乡,苏某也紧随其后。谭某的丈夫常年在外面打工,根本不清楚谭某和苏某之间的事情,这更是为谭某和苏某提供了机会,他们常厮混在一起,他们也一直维持着这种关系。后面苏某还染上了赌博的习惯,但当然钱是越赌越少,甚至连积蓄都没有了。 在2007年的时候苏某已经56岁,不过谭某感受到了危机,因为有的时候苏某竟然夜不归宿,这么多年谭某对苏某产生了感情,她不想让苏某和别人发生关系,并且她害怕自己年老色衰留不住苏某。
不过在那时苏某将目光放到了谭某10岁的小女儿身上,乍一听到这个要求,谭某没有同意,但最后她妥协了,不过或许是觉得年龄太小,苏某没有对小女儿下手,反而是提出要13岁的大女儿丽丽。
% K* Q# R# k: l0 K& T8 ?/ k7 U谭某为了讨好苏某便把丽丽带到了苏某跟前,面对丽丽的反抗两个人都视若无睹,苏某也强行和丽丽发生了关系,之后又多次和她发生关系。 而丽丽面对母亲的威胁不敢把事情说出来,事情暴露后警方将谭某和苏某逮捕,谭某作为一个母亲竟然能做出如此禽兽不如的事情,而苏某的行为同样令人不齿,等待他们的自然是法律的制裁。 , B. A: @. A6 i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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