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物给她,她帮着放在一边。 大妈接过衣服后,直接就顺手将钱摸了出来,然后放在了自己的兜里。 为了能尽快离开,大妈找了一个理由说道: 大哥,实在是不好意思,我突然想起我还有点事,非常着急,要离开一会儿,你要是愿意等我就等我,不愿意就自行离开吧,反正也还没有给钱,那我就先走了。
赵大爷也没多想,想着大妈可能确实是有急事吧,等忙完了,应该会回来。 可赵大爷左等右等,等了很久,都不见大妈回来。 于是就起床穿好衣服,准备先去医院看病。 可穿好衣服后,赵大爷发现,自己兜里的钱已经不见了。 这想都不用想,肯定是大妈拿走了,赵大爷连忙跑去派出所报了案。赵大爷和民警说道: “我和一个大妈谈好15元性交易一次,可让我没想到的是,她竟然是一个小偷,等我衣物脱完了之后,她竟然悄悄拿走了我看病的一千多元现金!” 民警听到大爷描述过程后,虽然很想笑,但还是忍住了,随后,第一时间出警将大妈抓拿归案了。 那么,对于这种情况,两人将会面临怎样的处罚呢?首先,赵大爷和大妈是通过金钱发生性关系,虽然还没有实施,但在司法实践中,只要男女双方谈妥了价格,即便未发生关系,也属于卖淫嫖娼行为,但是这种情节较轻。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6条的规定:卖淫、嫖娼的,处10日至15日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另外,民警了解到赵大爷来城里是为了看病,而且认错态度良好,决定不拘留,只罚款。 而对于大妈,不仅构成了卖淫行为,另外私自拿走赵大爷的1千多元现金,属于盗窃行为,但对于湖北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是在二千元以上。 因此,大妈只被处于行政拘留和罚款,但拿了赵大爷多少钱,必须如数返还。 另外,如果大妈有盗窃前科的话,并且累计达到了盗窃罪数额标准的话,还是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对于赵大爷来说,本来就是城里看病的,没想到搞出来这么一件事,希望经历过这次的教训,以后还是要长点心,都一把年纪了,还是不要被欲望蒙蔽了双眼。 而对于大妈来说,要是交易完成了拿别人的钱还想得过,你这个还没交易就把别人钱拿走了,这多多少有点不讲武德了。 那么,对于这个案件,你怎么看呢?欢迎大家一起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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