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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多情女子为和情人约会,竟带老公到情人家住:荒诞的三人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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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21 12:15:30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四川成都
古人训语:奸情自古出人命。
日常生活中,平淡的婚姻难免会引起婚外情的发生,这种行为不仅是对婚姻的不忠不贞,更是有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构建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有损一夫一妻制的法律尊严。 有违公序良俗的同时,也容易引起血案的发生。
刘振峰和孟玉苗(化名)是一对85后夫妻,结婚多年,膝下还有一对儿女,一家人的日子其乐融融,刘振峰勤勤恳恳地工作,努力的攒钱,准备在老家购置一套新房,只要等新房下来,他就带着妻子搬回老家。
然而努力工作的刘振峰并没有意识到30多岁的妻子,已经厌倦了这段平淡的生活,她通过社交软件排解苦闷的心情,孟玉苗在网络上认识了一个事业有成的男人俞某,他自称开了一家厂,上海有房,收入颇高,最重要的是单身。
孟玉苗跟俞某之间的关系迅速发展,一开始只是线上文字交流,到后来两人偷偷摸摸开了视频,联系了一段时间;孟玉苗和俞某都想要更进一步发展,不过偷偷摸摸地来往一定会引起丈夫刘振峰的怀疑。 孟玉苗心生一计,他们当时还租住在一个老房子当中,虽然价格便宜,但也有不方便的地方,孟玉苗就以改善生活为由,要求换一个房子。刘振峰疑惑不解,但在妻子的多次劝说下还是同意了。
孟玉苗又让俞某假扮房东,由他出租一间次卧;俞某住的地方是一个高档小区,比起他们的那间老房子确实好上不少,而且俞某给出的价格很低,刘振峰没有理由拒绝,2020年初两人就搬了进去。
刘振峰是不知道两人的关系,因为工作较忙他经常都是早出晚归,而孟玉苗就跟俞某暗中偷偷来往,孟玉苗游走在两人之间,不露丝毫的马脚。
三人同居一个屋檐下,俞某和孟玉苗也确实过了一段充满刺激感的日子,可生活的时间越久,俞某对她是越厌烦,他想要彻底断掉这段荒唐的感情,一来他确实有些“累了”,二来他的身份都是虚构的。 俞某并不是什么事业有成的老板,他家境一般,母亲是清洁工,自己也只是替人打工,就连他们的房间也是租来的,而且俞某有一个正牌女友。俞某也怕自己吹过的牛被孟玉苗发现,以她的脾气一定会不死不休,还不如在她发现之前早点做一个了断。
两人来往了半年,俞某在五月份提出了分手,孟玉苗同意分手,但是她要一笔18万元的分手费,这可是一笔不小的数目;但孟玉苗认为俞某是一个大款,拿18万出来应该不成问题。
两人在分手费问题上始终都没能达成一致,六月份,刘振峰攒够了钱,回老家准备购置新房,俞某和孟玉苗都打算趁着这个时间点重新谈一下,俞某还是在分手费上面不肯松口,孟玉苗也一样,都不愿意“吃亏”。
两人闹得有些大,俞某看她这个样子觉得在谈下去也不会有什么结果,于是他选择了另外一条路,2020年6月2日,孟玉苗眼看说服不了俞某,就跟他说“玩一点新花样”,俞某同意了,让她去小房间里面等。 俞某准备了一根遛狗用的绳子,并用这根绳子将孟玉苗勒死了。俞某将其杀害后,转走她账号里面的7万元,他连尸体都没有处理,只是关上了小房间的门,这期间俞某通过聊天软件又约出了几个女性朋友。
孟玉苗失联一周后,刘振峰觉得有些不对劲,他让上海的朋友周某去找找看,周某忽然找上门让俞某十分担心,他谎称孟玉苗酒精中毒,被送到了医院,周某又拿着孟玉某的身份证一家医院一家医院的核实,结果都是查无此人。
周某把这件事告诉了刘振峰,6月12日,他急匆匆赶回了住所,刚一进门就感觉到不对劲,房间里面很臭,而且是那种肉的腐臭,屋子里面还有苍蝇乱飞。若是有专业的人员在场,一定会认为现场有腐尸。
刘振峰将房间都翻了过来,始终都没有找到妻子,看向小房间的门时,觉得很奇怪;平常小房间的门都不上锁,如今却大门紧闭,他一脚踹开大门,找了许多天的妻子,就躺在床上,刘振峰当即报警。 俞某到案后,也是如实供述了两人的来龙去脉,其行为也是构成了故意杀人罪、盗窃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罪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又另《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巨大或者是累犯、有导致被害人死亡后果等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俞某犯案时才25岁,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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