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性与女性最大的区别在于“阳刚之气”,而这种阳刚之气很大一部分就是生理构造的差异所致,所以男性都会选择极力保护自己的身体,以免阳刚之气丢失。 然而再好的保护也抵不过他人的有意摧毁,以2009年发生在广西的一起案例为例,男子与朋友的妻子在家偷情,被朋友撞破之后,他遭到了朋友崩溃之后实施的“物理阉割”,自此痛不欲生,结局实在悲惨。
这名可怜的男子就是胡某,他本是一个老实木讷的人,自问一生善良不逾矩,从来没有做过伤天害理的事情,最后却成为了一个不完整的男人,一生抱憾,而这一切都是因为一个女人,这个女人正是他朋友的妻子阿梅。 胡某是个勤劳的人,本来在家务农,后来觉得务农赚不到钱,所以选择南下务工,就是这个时候认识了老乡吴某。吴某与他的情况基本一样,但是为人性格更加暴躁,这样两个人在一起性格倒是互补,生活中也彼此照应。 经过一番磨炼,两人最终在深圳落脚,由于技术专业熟练,两人的工资也比以前高了不少,吴某赚了钱之后就回家结婚,娶到了漂亮而又身材丰腴的阿梅,不久之后将阿梅也带到了深圳。
原本吴某和胡某住在一起,但是吴某结了婚之后三个人住在一起就显得很不方便,于是胡某就在对面租了一个单间,三个人平时也会一起吃饭,对吴某来说,妻子和朋友都在身边,日子过得其实很舒坦。 但是到了2009年,他突然发现妻子阿梅有些异常,经常打扮得花枝招展,有时候跟别人打电话还显得十分高兴,吴某想要弄清楚对方是谁却发现她早就将通话记录删干净了,种种行为都十分可疑。 这件事情胡某也知道,但是他一个单身多年的人,羡慕吴某还来不及,所以在这件事情上面很难共情,不仅如此,他甚至觉得阿梅这么漂亮,吴某经常不在家所以心里有别的想法也是正常的事情,所以还曾劝过吴某“想开点”。 这一年的一天下午,吴某和胡某的班次错开了,所以吴某不在家但是胡某却在家补觉,睡得正香,他突然听到有人敲门。敲门的正是阿梅,她称家里的灯泡坏了,想要他过去帮忙,胡某只好起来。本来他心里是有些怨气的,因为大白天的灯泡坏了对生活显然没有什么影响,完全可以晚上让吴某回家休息,想想平时关系一直很好,胡某便也过去了。 灯泡没有出现问题,只是有些松动,胡某很快就修好准备回家继续睡觉,这时候阿梅却突然从背后抱住了他,双手甚至已经越界。一瞬间胡某愣住了,但是他的心里却又十分激动。 他明知道这种事情违背伦理道德,且对不起自己十几年的好朋友,但是他认为自己也不是柳下惠,所以无法坐怀不乱,索性将错就错,与阿梅进了卧室。 从卧室出来的时候,他内心依旧十分激动,睡意全无,只想着如何将这种关系持续下去,没想到晚上正准备出门的时候这种幻想就破灭了。
吴某一下班就气冲冲地走到了他家门口,见到他直接将他按在床上,随后手起刀落,他就被进行了物理阉割,命根子仅剩下1CM左右,鲜血四溅。这一切都发生得太过突然,胡某来不及反应,只知道不断哀嚎,最终吴某将他送到了医院并报警自首。 这一个器官的断裂带来的伤害可想而知,就算及时接回去,下半生的日子也无法再回到像以前一样,因为这种伤害是不可逆的。接受治疗之后胡某才明白发生了什么,但是他觉得自己是无辜的,因为完全是阿梅在主动引诱,但是既然是阿梅自己主动的,为何吴某会知道得这么快? 原来当天吴某下班之后就想回家睡一觉,结果在床上发现了别人来过的痕迹,结合阿梅之前的种种异样,他怒不可遏,直接逼问阿梅究竟将谁带回了家。阿梅这时候突然哭得梨花带雨,说这一切都是被迫的。 她向吴某诉苦,称自己只是叫胡某过来修灯泡,修完之后还做了一顿饭感谢他,没想到他饱暖思淫欲,居然直接将她打昏并抱到了床上进行伤害,她由于害怕,一直不敢说。
吴某认为妻子受到了伤害,自己又遭到了背叛,愤怒让他一下子失去了理智,所以直接冲到胡某家里对他进行阉割。 警方调查之后,发现了这其中的纠葛,但是由于胡某和阿梅两人都一口咬定是对方先主动,所以他们两人之间究竟是怎么回事难以定夺,唯一可以确定的是吴某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像胡某这种情况伤情严重,属于重伤,所以吴某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只不过胡某本身过错严重,介入他人婚姻和感情,不管他是主动的还是被动的,伤害了吴某都是既定事实,所以吴某可以获得减刑的机会。 真相到底如何,阿梅和胡某心里都很清楚,因为他们之中必定有一个人在撒谎,正是这个谎言酿成了最后的悲剧,不管如何,背叛婚姻和介入婚姻都是一件应当被唾弃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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