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人席勒说过:“真正的爱情是专一的,爱情有领域而且狭小,狭小道只能容下俩个人生存;如果同时爱上几个人,那就不是爱情,只是感情上的游戏。” 都说不能把婚姻爱情当儿戏,但总有那么一部人,结婚后,依旧我行我素,肆意而为。这句话就应放在今天案件的罪魁祸首身上,女人带着孩子住进其他男人的房子里,丈夫找上门反而被捅数刀,女人甚至继续戴绿帽,声称他坐牢后肯定没女人了。 接下来跟随笔者走进今天的案件: 胡某(化名)的哥哥在工地上发生了意外,不小心摔断了腿,为照顾哥哥,她带着自己三岁的女儿一同来到医院。 胡某哥哥在当地有一个好兄弟赵某(化名),赵某表示胡某没地方住很可怜,称自己有套房子可以让其母子居住。 鬼迷心窍的胡某竟然答应了赵某的请求,带着自己三岁的女儿来到了赵某的家中。 胡某还主动住进了赵某的卧室,按照她的说法,自己是被迫的。 两人最后的笔录也是完全不一样,胡某说自己很坚定,不会被迷惑。赵某说是胡某主动勾引自己,当天夜里就发生了不可描述的事儿。 事情不管是真的还是假的,胡某确确实实的留在了赵某的房子里,还开始为其洗衣、做饭,俨然一幅赵某妻子的模样。
事情不管是真的还是假的,胡某确确实实的留在了赵某的房子里,还开始为其洗衣、做饭,俨然一幅赵某妻子的模样。 只是这件事很快的传到了老家丈夫的耳中,随后其丈夫便快马加鞭的赶到了胡某居住的地方。 可是就像是有计划的一样,胡某丈夫也住进了赵某的家中。 每日,夫妻二人都在赵某面前恩恩爱爱,而他自己还要管这她一家三口的吃喝拉撒,这让赵某气愤不已。 自己本身好好的生活,本来多个女人还是可以接受的,可是这个女人还带着自己的老公住了进来,这让赵某越来越无法接受。 就在一天晌午,赵某一把揪住了胡某的脖子,准备用暴力赶走这两个人。谁知,胡某的丈夫看见自己的妻子被欺负,一把拿起了菜刀,准备恐吓一下赵某。 谁曾想,赵某也不是个吃素的人物,竟然也拿起了一把菜刀,两个人像杀红了眼,不停地互相砍着对方。
只不过胡某丈夫实力并不太行,没一会便败下阵来,身中20多刀,直接被砍进了急救室,失去了独立生活的能力。 丈夫的医药费,还是胡某自己在亲戚家里东拼西凑出了两万多元,反观赵某,不仅没有支付任何医药费,反而胡某还自掏腰包给赵某了四千元的安慰费。 这样一个双标的女人,真是让人可恨,不过老天像是在开玩笑,把胡某丈夫和赵某安排到了同一间病房,这可真是把胡某给累坏了。 而最可恨的事情,就发生在这个时候,胡某回家为丈夫煲汤,甚至还为赵某也煲了一份。 当夜晚来临时,医院的人断断续续的都离开了,只剩下胡某自己,赵某,以及一动不能动的丈夫。 恬不知耻的是,胡某竟然当着丈夫的面,和赵某去了顶楼。警方询问胡某,为什么要答应赵某的要求,而胡某的解释是,自己被威胁了,如果不听他的,丈夫就会有生命危险。
表面上看胡某是为了保护自己的丈夫,可她哪知道,赵某坐过牢,并不是什么好人。 因为胡某本身就带着自己三岁的女儿,所以行动十分不便,一边照顾自己的女儿,一边照顾自己的两个男人。 就在到楼顶时候,赵某做了一件人神共愤的事情。 就趁胡某上厕所的功夫,赵某一把打开厕所门,抢过了胡某的女儿,随后一把从十楼扔下。 在接受审判的时候,赵某还说是胡某想死,所以我要陪她,但既然还有个孩子,那就我们三个一起死好了! 之前胡某听到的时候便以为赵某是在开玩笑,没想他来了真的,感受到危险的胡某开始大声呼救,引起了巡逻保安的注意,这才躲过一劫。
失去女儿的胡某每日以泪洗面,每每看到病床上不能动的丈夫,她的心更痛了,幸福的家庭就这样变得支离破碎。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终赵某也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但这也不能挽回胡某女儿的生命,而且归根结底,是因为胡某自己一开始偷鸡摸狗,贪图便宜,和其他的男人住到了一起。 如果从一开始他就强力的抵抗对方,或者向警方求助,那么一切也许都会变得不一样。 有人说胡某这是身不由己,是被逼无奈,但在当下社会里,如果一个人真心不想干的事情,那么别人再怎么逼迫,也是干不了的。在这里呼吁大家一定要照顾好自己的家庭,不要因为一时的糊涂和冲动,毁掉自己原本的幸福,这样是不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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