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市建设海绵城市的规定,市政道路建设需在土基上铺设一层级配碎石垫层,旨在便于滤水,保障其工程质量。然而,中建三局施工的蒲江县朝阳大道、鹤山北路城市道路一体化改造项目广场和人行道,不仅没在松散的土基上铺设级配碎石垫层,还直接将混凝土浇筑在土基上且厚薄不均,相差很大。 在该改造项目施工现场发现,广场和人行道间 隔距离不到100米的同一路段,测量其浇筑的混凝土厚度分别有40mm 、70mm 、100mm 、160mm 、200m,不仅厚薄不均,还相差很大。
一问蒲江县住建局:该改造项目广场和人行道混凝土层的厚度到底设计的是多少?中建三局如此施工符合相关要求吗?现广场和人行道装饰面已基本完工,其混凝土层你们验收了吗?二问蒲江县住建局:结算审计时,混凝土层到底该按哪个厚度来办理结算?如果都按厚度40mm来结算,中建三局不是就亏大了?中建三局会同意么?如果都按厚度160mm或200mm来计算?岂不是在欺上瞒下,浪费纳税人的钱财?如果说按实际厚度结算,那混凝土层是隐蔽工程,难道到时你们又把广场和人行道破坏了进行测量? 为以正视听,请蒲江县住建局出来走两步,解释一下该改造项目出现的这种情况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该改造项目是否还存在其他质疑? - f: t- P7 h0 e; L!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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